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6〕9号2006年6月7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我市“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委〔2006〕9号 2006年6月7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我市“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农村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总思路和总抓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把握“两个趋向”转换规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大力实施“生产发展提升行动、生活宽裕富民行动、乡风文明示范行动、村容整洁推进行动、管理民主构建行动”,加大统筹,加快步伐,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农林牧渔总产值力争达到1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超过8000元,实现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20%左右,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00个以上,完成对全市村庄的环境整治,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在发展农村现代产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培育高素质农民、树立文明风尚、建立城乡发展协调体制等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基本建成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农业高效生态、经济繁荣兴旺、生活宽裕殷实、环境整洁优美、乡风文明向上、管理规范民主,体现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的文明和谐共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产业新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以产业集群为重点的区域优势特色经济,以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培育新农民。加强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水准和创业就业能力,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现代农民。
--建设新社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道路、公交、供水、供气、环保、电力、通讯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水平,加强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全面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和生态环境。
--强化新保障。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提高养老、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树立新风尚。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使科学、民主、法治的生活观念深入人心。
--构建新体制。深化城乡配套改革,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大“三农”投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重农扶农新体制。
3、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原则。把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的出发点,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收入增长、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让农民真正受益。(2)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党委和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广泛投身新农村建设。(3)整体推进、全面建设原则。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按照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要求整体推进,全面加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4)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实施“生产发展提升行动”,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4、提升区域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围绕农民增收和扩大农民就业,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民营经济和特色块状经济为支撑的县域经济。着力提升县域特色工业功能区、专业市场、块状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乡镇企业向工业功能区和中心镇集聚力度,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新形成一批年产值100亿元左右的大型工业功能区,推动区域特色经济从“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办科技研发机构,建立区域共性技术创新机制,构筑产业集聚区企业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以乡镇企业为主体、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紧密结合、“技术中心、生产中心、检测中心和培训中心”四中合一的区域经济科技自主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合作攻关。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创造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良好环境,带动更多的农民转移就业。
5、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搞好农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构筑高效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设施基础。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水库保安工程”、“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和“农业节水工程”,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十一五”时期,全市要争取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50座,完成清水河道整治500公里;修复和加固主要农区的水利灌溉设施,使全市高效生态农业区域内的农田防洪除涝标准达到10年至20年一遇,基本农田旱涝保收面积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力争建成标准农田180万亩,确保105万吨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大规模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耕地肥力。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行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等新的农业生产模式。抓好水文、气象、森林监测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对灾害的预测预报水平。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扎实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平原绿化造林。
6、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积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增强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力。加强农业科研,大力发展应用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农业环控及资源替代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工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及种子种苗技术等六大农业高新技术,推进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科技提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职能”的原则,创新基层农技推广组织形式,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种业工程”,扩大优质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输出,加大农业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争取到“十一五”期末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完成10项重大关键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100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农业科技企业40家;标准化生产面积水果达到25万亩,无公害蔬菜达到25万亩,有机茶6万亩,花卉苗木5万亩,笋竹两用林5万亩,畜禽和渔业规模养殖场基本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强化农业信息服务。
7、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以推进农户生产经营的专业化、企业化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着力培育15000名农业专业大户和900家产业化经营组织,建成一批区域化布局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构建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依法、有偿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搞好林业生产责任制延包工作,维护林业生产经营权的长期稳定。集中力量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精深加工,打造品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户的带动力。“十一五”期末,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00家,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0家,主要农产品加工率提高到45%左右,全市建立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50家,其中规范化合作组织300家,入社社员10万人,带动农户30万户,村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工商企业、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到境外开拓发展。
8、提升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规划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善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全面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重点支持发展优质高值、绿色安全农产品,做大做强优质粮油、生猪和肉制品、奶牛乳品、水果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和食用菌、名优茶等七大优势产业,培育集中连片的特色优势产业带,形成农业块状特色经济发展格局。重点培育都市型农业、外向型农业、山区绿色农业、高效生态林业、现代畜牧业、休闲观光农业、种子种苗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我市农业新的增长点,政府扶农资金要重点倾斜。对不破坏耕作层的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配套用房的用地视作农业用地。重点建设40个规模化、标准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8万亩设施农业基地,一批生态型畜牧业养殖场,发展20万亩高效生态林业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和知名品牌保护,支持名牌企业通过收购、联营等方式与同类企业合作,努力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三、实施“生活宽裕富民行动”,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9、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培训、学校提供培训、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全面完成“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工作目标。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加强以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为重点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技能。适应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对技术工人需求增加、要求提高的趋势,加大对市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对农民工的培训机制,督促企业承担起在岗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职责。积极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带头人和致富领路人。积极探索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的方式与途径,让更多的转移就业农民成为掌握专门技术、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现代技术工人。
10、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实施“五十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力争到“十一五”期末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率提高到75%以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制度,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快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劳动力资源市场,开设“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专窗,定期举办各类劳务推荐会、招聘会。加快农村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网络建设,多渠道开展劳务服务。继续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促进就地转移。引导鼓励企业使用本地农民工,增加转移就业岗位。依法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卫生权益,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1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政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最低标准,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加大农村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工作力度,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加快构建农村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健全服务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问题。
12、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按照让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要求,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和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建档率分别达到85%、85%和80%以上,逐步提高农民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率。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的大病救助问题。改革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每个乡镇要有一个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中心村要建好一个村卫生室。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平价供应试点,允许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在没有卫生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偏远地区设置村一级药柜,经营非处方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施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城市优秀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年从市、县两级主要医疗机构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
13、加快下山脱贫。把下山脱贫作为推动欠发达地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大举措,增加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引导散居在高山深山的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居。“十一五”时期,每年完成搬迁4000人以上。把异地脱贫小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对计划整村(行政村)搬迁的村庄,乡村康庄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广电“村村通”、农民饮用水工程等建设扶持资金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整体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的道路、供电、有线电视、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14、扶持发展山区特色产业。充分利用山区资源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料加工业和劳务经济,加快实施十乡百村富民兴林工程、产业化扶贫工程,扶持发展茶叶蚕桑、干鲜水果、高山蔬菜、竹木花卉、食草畜禽、药材菌菇等特色产业和绿色农产品。财政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
15、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把发展农村服务业作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展农村市场和拓宽农民就业增收门路的战略举措来抓,围绕农村区域特色块状经济的发展与提高,大力发展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旅游、法律事务等服务产业向农村延伸。大力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构建集农产品购销、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销售等生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把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就业的重要举措,将农家乐休闲旅游纳入旅游规划和黄金旅游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和评优活动,培育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示范村(点)。工商、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农民开办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要提供便捷服务。
四、实施“乡风文明示范行动”,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6、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把农村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普及提高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基础教育。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2006年秋季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确保所有困难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全面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充分利用农村富余教育资源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深入实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其有关政策延长至“十一五”期末。建立完善城镇优秀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40周岁以下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前必须有到农村支教或任教经历,实行金华市范围内城乡学校结对、教师互派,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开展名师巡回教学。
17、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新型农民的重大战略,整合城乡职业技术教育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培训,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面,努力使未升入大中专学校的农民子女普遍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加大培训投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对我市紧缺工种的培训给予适当倾斜。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扶贫助学行动计划”,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学校、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基层党校、乡镇成人学校等作用,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社区教育,逐步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
18、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认真研究并制定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文化阵地工程”,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先进文化向农村传播,基本建成适应广大农民群众需求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室阵地建设,达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镇镇)有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村村有文化室、广播电视室的目标,创建200个文化示范村。以农民小康健身工程为抓手,加大农村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力度,培训乡村体育骨干,组织开展各种比赛活动,切实改善农村体育活动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继续开展“文化大蓬车”、“万场电影千场戏”等文化下乡活动,倡导以村为主组建群众性舞龙队、秧歌队、锣鼓队、演出队等组织,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扶持农村专业和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做好农村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工作,促进民间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分批创建30个民族民间艺术特色村。
19、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以“双千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力度,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农村新风尚。积极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村村都有科普站、科普栏、科普宣传员,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实施以“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为主要内容的新家庭计划,倡导农村生育文明。以“五五”普法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责任感。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进“绿色殡葬”工作。
五、实施“村容整洁推进行动”,建设社会主义农村新社区
20、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产力、人口布局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快完善以县城为依托、中心镇为纽带、中心村为节点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深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稳妥推进县域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加快中心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修编,指导做好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镇中村的撤村建居工作。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基础,统筹安排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农田保护、农村社区和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布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规划,做到规划之间的相互配套与有机衔接。县级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的责任,严格执法,确保村镇规划落到实处。
2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城市带动力度,重点加强交通网、供水网、供电网、信息网和广电网等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切实解决农民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和求知难问题,改善农村投资环境和生活条件。按照“县县通高速、乡乡通等级公路、中心村通客运班车”的要求,提升农村路网通达水平,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的乘车需求。实施农村“乡道改造工程”,争取在2006年底全面完成乡道砂石路面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良好运行。继续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全市每年解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30至35万人,力争“十一五”时期基本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入力度,对欠发达地区县级供电企业实行趸售电价机制,提高其建设农村电网的融资能力。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进村入户。
22、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整治建设步伐。因地制宜、整乡(镇)成片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环境建设,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村庄整治工程建设,解决村庄整治工程建设中的“三房”拆除安置问题。加大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房力度,搞好布局优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污水净化、垃圾无害化,大力实施以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疏浚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普遍建立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推广沼气、太阳能等农村新能源和村庄污水生物处理,启动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户生活污水净化工程”,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按照农村新社区的要求,搞好中心村建设。中心村建设要坚持生产生活功能分区,并与村庄合并、下山脱贫点建设等有机结合。农民新建住宅原则上都要拆除旧住宅,并按规划引导建到中心村,大力鼓励农村开展宅基地复垦,复垦验收合格后取得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提供“五服务”,即保洁、保安、保健、购物、文化服务;每个中心村都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做到有“五室”,即有村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信息服务室和村民议事室。加大各类工程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配套力度,形成整体合力。
23、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以产业集聚为先导,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向工业功能区集中、农村人口向中心镇集中,全市重点培育2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使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聚集点和区域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制定完善培育中心镇的政策,推进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在中心镇开展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为合作条件的城镇基础设施开发试点。鼓励中心镇建设“农民公寓”或廉租房,为欠发达地区下山农民跨区域转移创造条件。
24、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建设新农村。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通过进一步拓宽扶持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发展重点、推动内聚外迁、完善结对帮扶,加快形成区域间互动与协调发展新机制,全面提升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山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制度。鼓励发达地区的经济强镇强村、工商企业结对帮扶欠发达地区薄弱村的新农村建设。欠发达地区党委和政府要通过教育和引导,激励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美好家园。
六、实施“管理民主构建行动”,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
25、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巩固和深化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实施“先锋工程”,不断深化以创建“五好”村党组织、“五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和党员两支队伍建设,坚持和深化村干部创业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务公开三项制度,积极实施农村党员干部个性化素质提升工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党员关爱活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四大举措,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切实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村活动。
26、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直选制度,依法规范选举工作。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化建设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制度,积极创新村级民主管理机制,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以创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为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构建农村多元矛盾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整合资源、优化力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村”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依托县(市、区)司法机构,逐步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工作站。大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意识。
27、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乡镇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土地监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深化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乡镇财政要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和村级的公共事业建设。要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妥善解决乡镇政府债务问题。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28、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农村财务审计操作办法,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在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并切实解决好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
七、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
29、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建新农村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村制度,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新农村建设的实情,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研究制定和落实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市、县(市、区)都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部署、力量组织、政策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调整工作思路和力量配置,把本职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0、切实增加政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力度,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的要求,做到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使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大幅度高于上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今后,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
3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提高农村信用社和合作银行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力争“十一五”期间“三农”贷款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农业发展银行要根据职能调整的要求,拓宽政策性信贷支农的范围,更多地承担起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责任。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入当地,支持当地“三农”发展,并尽快开展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加快农户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金建立各类农户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积极稳妥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对自然灾害保险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改灾后补救为灾前保障。
32、着力促进协同共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制定更有力的激励措施,利用税收、贴息、补助等手段,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努力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建新农村的建设机制和良好氛围。重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面,动员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动员各方力量,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人才、技术、规划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发挥好政府财政资金的先导作用,制定出台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示范。鼓励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与自己的家乡或贫困村开展“一企一村”等结对建设新农村活动。
33、建立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制度。市、县两级机关单位每年选派一批工作责任心强、素质比较高的机关干部下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鼓励新录用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各级派出单位要把指导员派驻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联系点,加强指导和帮助。乡镇一级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指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切实承担起指导新农村建设的责任,认真做好方针政策宣传、规划建设指导、村情民意反馈、农村矛盾化解、民主制度监督等工作。
34、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和正确引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原则要求、主要任务、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提高和深化全社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农村宣传文化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成效、典型经验,动员和引导全市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各级领导都要亲赴农村,深入群众,带头开展新农村建设宣讲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35、严格督查考核。市、县两级都要建立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对百强农业龙头企业工程、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农村新五保”工程、“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农村“康庄工程”、农民饮水工程、基层文化建设工程等重点建设任务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评论

戰&劍走偏鋒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合村并居搞大社区

半年前

风雨中前行

应该允许翻建旧房!

半年前

沾笔的灰丶丢了幸福

不论怎么管,千万不要打着管的旗号收取各种无理费用就行!!!!

半年前

念君归

一边不让旧房改造,一边要提高质量安全,这不矛盾吗?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7〕1号2007年2月5日)2007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若干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6〕15号2006年2月17日)建设节约型机关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华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华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6〕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新世纪“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新世纪“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6〕53号2006年5月24日)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金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6〕23号2006年8月11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