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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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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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2号)农业和农村工作是牵动全局的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或削弱。随着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
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皖发[2000]2号)
农业和农村工作是牵动全局的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或削弱。随着我国即将加入WTO,农业、农村经济将面临新的考验。面对新形势,2000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稳定完善农村经济政策,大力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教兴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按照市场需求,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稳定。
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适应消费需求,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品质。开发、引进、推广质优、销路好的新品种,坚决淘汰市场销路差的老产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品种,优化大宗农产品品种结构。认真组织实施优质水稻、优质小麦、双低油菜、脱毒山芋“四个1000万亩”优质化工程。通过科研、开发、引进、推广等,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缩短更新换代周期,实现稻、麦、油、畜、禽、鱼、果、菜等优质品种系列化,种子生产经营产业化。以发展养殖业为重点,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在畜牧业进位工程已经基本达到目标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畜牧业富民工程,继续实施渔业致富工程,提高养殖业比重和养殖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发挥比较优势,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淮北以发展牛羊、优质小麦、高效经济作物为重点,江淮之间以发展猪禽、优质水稻、双低油菜为重点,沿江以发展水禽、水产、优质水稻为重点,皖西、皖南山区以发展林特产品为重点,尽快形成区域性特色经济。
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与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着力发展系列化加工、多层次加工,力争通过不长时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若干立足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轻工食品序列和有较大生产规模的名牌拳头产品.让我省农产品更多更广地占有“餐桌”,占有消费市场。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坚持“鼓励、支持、引导、管理、监督”的原则,真正把发展个私经济作为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继续落实和完善有利于个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为个私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鼓励个私经济参与乡村集体企业乃至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个私经济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租赁、委托经营等,介入乡村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积极拓宽个私经济发展领域,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垄断的行业外,其他领域个私经济均可进入。个私经济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科研、技术推广事业的,在工商登记、税收、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个私经济向信息、法律、人才服务、外贸、旅游等新兴领域拓展。要把发展小城镇作为一项大战略,用改革的办法,放宽政策,集聚生产要素,集中力量搞好200个左右小城镇的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敞开农民进入小城镇的大门,吸纳更多的人流、物流和资金进入小城镇。
二、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新一轮“8152”工程推动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强中选强、优中选优,实行对口扶持;重点围绕优质粮油、畜牧水产、林特产品三大主导产业,建立基地,培育龙头。对进入工程的单位和项目,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不搞终身制。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做大、搞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要着眼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实际,转变经营观念,把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租赁、购并、重组等多种形式,组建集团,实行低成本扩张。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外资、乡镇企业、机关单位、广大农民以及科研院所等以产品、设备、资金、技术、劳务、土地使用权等投向农业产业化,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加速龙头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步伐,尽快形成企业创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选择3―5个条件具备的龙头企业开展年薪制和奖股分红试点。
完善以利益为核心的运行机制。龙头企业要通过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合同约定等形式与联系的农户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做好信息、科技、运销等服务。发展以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发挥专业农协、农业“六站”以及供销合作社等组织在产业化中的作用,强化信息、科技、购销、中介等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农户双方行为,保障双方利益。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风险防范机制。
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各地要根据比较优势,扬长避短,选定对整个区域经济拉动作用大、总体效益好、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通过调整优化品种结构、提升加工层次、增加科技含量、改善包装形式等,进而逐步形成支柱性产业,并以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千方百计开拓国内外市场
积极研究市场,找准市场定位。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要把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放在生产经营的首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消费习惯、消费倾向,确定市场定位。要积极开发新产品,引导消费、创造市场。开发新产品,不仅要注重产品内在质量.还要注重加工和包装,努力用新的技术和工艺,创新产品。
采取更加积极的营销策略,多形式多方位加大促销力度。要综合运用连锁、代理、直销、配送等手段,千方百计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力推进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入乡工程,努力用现代化手段促进农产品销售。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吸引、鼓励省内外、国内外厂家、商家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扩大“以销定产”。加大实施“名牌战略”力度,通过媒体广告宣传等提高我省名牌农产品知名度,扩大名牌产品生产规模、市场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强化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等有关信息的传输、分析、预测、发布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和销售。
扶持发展农民运销队伍,培育各种中介组织。县、乡两级要把扶持、培训农民运销队伍、市场营销人员作为发展市场农业的关键性措施,帮助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各种中介组织,形成强有力的经纪人阵容,鼓励各种社会组织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沟通生产、流通和消费。整顿流通秩序,建立公平、公正的交易规程,打破封锁垄断,为农民运销队伍、各种中介和流通组织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强化市场建设。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力。降低进入市场“门槛”,以优惠条件吸引人流、物流、商流和资金。在注重产地市场建设的同时,强化销地市场建设,减少流通环节。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指导农产品营销。积极盘活劳动力、技术、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各种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着力建设三大农业科技体系。一是建设重点明确、结构合理的科研体系。省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要以高新技术为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和开发创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各市县农业科研单位以试验、示范、推广为主,少数力量强、有一定设备的也可有选择地开展科研工作;力量弱、设备差、多年不出成果的要进行撤并重组。二是建设以国家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以民办等其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着重加强现有的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力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缺乏特色产品和加工、贮藏、保鲜人才的矛盾。要根据市场农业和产业化经营的需要,扶持发展民间科技推广机构。三是建设统筹协调、布局合理的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
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扎实推进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省设立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各市、他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建立1―2处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发挥其对农业高新技术的宣传、示范、引导作用。改革、完善农科教统筹,更好地发挥其对产学研的综合协调功能。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建立科研和技术推广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工资福利与绩效挂钩,岗位优上劣下。科研和技术推广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科技承包等方式,介入农业开发和农户家庭经营,参与收益分成。
多管齐下,调动各方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教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能人的作用,鼓励、支持民营科研机构从事农业科技开发、创新、有偿转让其科技成果。改革农村教育结构,培养新型农民的后备队伍。在国家增加对教育投入的同时,鼓励民主党派、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农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等有偿投入、参与农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多形式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生产者科技文化素质。
建立并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质量监测。制定并逐步完善农产品地方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包括品种)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科技部门在农业品种、产品质量认定、监测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制定相关法规,赋予其对质量认定和监测的管理权力,严防假冒伪劣种子和农产品坑农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确保农产品交易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要引资、引品(优良品种)、引智(包括人才、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经验与方法)并举,鼓励、支持国内外客商、实业家、科技人员以合资、合作、独资、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来我省农村兴办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办农产品生产基地,从事农业开发。认真落实引进外资和鼓励出口的各项优惠政策,为外商、外资、外技进入创造良好环境,今年适当时候,举办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招商展览会,为外资、外品(优良品种)、外智(包括人才、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经验与方法)进入我省提供一个直接的机会。利用结构调整的成果,加快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升级换代,提高出口产品的品质、档次和科技含量。更多地赋予有能力的龙头企业、大型生产基地或私营经济自营出口权。针对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研究应对措施,指导农业结构调整。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积极主动地寻找商机,参与西部开发。
六、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长江干堤加固和淮河治理为重点,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加快长江、淮河及其主要支流的治理步伐,搞好水毁工程修复和骨干工程建设,抓好沿江重点圩区的排灌设施改造,加快港口酒水库、怀洪新河、临淮岗水控工程以及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合肥等五座城市的防洪能力。加强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在抗旱节水为中心,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淠史杭、驷马山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技术改造。广泛兴修小水库、小水塘等小型水利工程。抓好淮北地区的井灌恢复、发展,积极推广各种节水措施。江淮丘陵地区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并举,确保“把水留住,把树种上”。加强水资源的管理,重视河流湖泊的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积极推广田、渠、路、林、宅、塘、渔、墓“八位一体”的小区治理经验,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农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抓好农村道路、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万里绿色长廊工程”,长江、淮河防护林工程和速生商品林基地建设工程,推进林业二次创业,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山区要加大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力度,加强资源管理,切实保护林地。改造低产低效林,优化林业结构,力争通过数年努力,使林地产出明显提高。通过以工代赈等,扶持农民搞“坡改梯”,加强小流域治理,搞好水土保持,发展生态林业。
七、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政策,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继续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重点落实、完善山场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土地流转,继续实施加快土地流转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按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田整理后新增耕地的使用要纳入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兴建“绿色长廊”等所占耕地,尽量通过农田整治后新增耕地予以调剂补充,绿化占用的耕地要落实“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政策,林权证发放到户。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部门专项治理制度,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和黄牌警告”办法,将减负工作列入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凡是发生严重事件、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地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不得提拔重用,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实施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大力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采取坚决措施,扼制并逐步解决乡村负债问题。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农民负担较重的问题。
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落实按保护价敞开、直接收购农民余粮政策,从事粮饲加工和进出口业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批准可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
加强扶贫开发,集中力量主攻难度最大的深山区和库区,加大小额信贷发放、对口帮扶和结对帮扶力度,力争贫困人口在2000年基本脱贫。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调整财政支农结构,适当集中各种支农资金(包括财政拨款和财政贴息贷款),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选择一批牵动性项目加以扶持,着力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金融部门要做好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注重直接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的发放。
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外部环境。农业科技转让、各类为农技术服务收入等给予税收减免。直接用于种养业的专业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简化农业企业登记手续,放宽登记条件;适当降低产业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标准。进一步放宽外向型农业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条件。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所需土地,根据其建设项目和投资主体的不同,可采取多元化方式供应,依法审批。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交通、公安、工商、税务、卫生、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联手协作,严禁对贩运农特产品的车辆乱设卡、乱收费。
八、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要用民主的办法、教育的办法、疏导的办法,依照法规政策,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积极落实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村务公开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农村稳定。
切实加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选好、配强乡镇和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其一把手。改革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发扬民主,选贤任能。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群众观点教育和形势教育。农村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工作辛苦,形象直观,应牢记党的宗旨.掌握农村法规政策,十分注重保护、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依法办事,发扬民主作风,强化“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级政府要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善于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综合手段做好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200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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