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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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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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2年2月27日)2011年,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继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012年2月27日)
2011年,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设施农业面积突破1000万亩,粮食产量达到407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县域经济总量占全省半壁江山,农民收入再上新台阶;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夯实发展基础、巩固发展态势、赢得更大发展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做好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全省经济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全省上下对农业农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已经形成清晰的发展思路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我们也看到,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农业抗灾能力和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仍然不高;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加大: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依然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机制尚不完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县域经济发展有新跨越,农民收入有新增长,城乡统筹有新突破,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新时期,农业承载的任务更加繁重,支撑农业发展的资源条件更加趋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突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农业发展双重制约,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途径,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切实把农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
201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中心,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按照壮县域、强农业、惠民生的基本思路,深化改革开放,依靠科技进步,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更大贡献。
一、稳定农业生产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粮食生产发展。按照“稳定面积,优化结构,增加单产,提高品质”的要求,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突出抓好水稻、玉米两大优势作物,抓好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扩大高产良种和集成高产栽培技术覆盖面,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省新增4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行动,突出抓好1000万亩水稻增产计划,加快提升36个粮食主产县(市)生产能力,建设16个水稻、42个玉米、1个大豆、5个马铃薯国家级生产基地。抓好1000万亩花生和油料作物生产。深入推进粮油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推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农业有害生物整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二)提高“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实施1000万亩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重点在优化结构、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产出效益上下功夫,促进设施农业稳定发展。实施名优水果和特色农业建设工程,新增果树10万亩,加强标准化果园建设,加快食用菌、中药材、山野菜、花卉、小浆果、西甜瓜、干坚果及木本油料经济林等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强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稳定发展猪鸡生产,大力扶持肉牛、奶牛、肉羊生产和原良种场建设,抓好现代示范区建设,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0家,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000个;落实国家振兴奶业苜蓿行动计划;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二期规划,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种畜禽疫病监测净化,及时处置重大疫情,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评估。开展水产养殖生态修复试点,建设现代海洋牧场,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
(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体系建设,强化综合协调,健全县乡两级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扩大监测面积,增加监测频次,实施检打联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抓手的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l肉精”非法制售使用,深化“?l肉精”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健全农产品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农业。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出口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信誉和国际竞争力,出口创汇在去年44亿美元基础上,增加30%以上。大力开展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准确把握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农产品出口市场变化,建立农产品出口促销体系,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产业损害风险评估,巩固稳定传统出口市场。大力开拓中东、东盟、俄罗斯、朝鲜等潜力市场,积极培育南美、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市场。
(五)推进农业“一县一业”发展。按照“突出优势、错位发展”的要求,各县(市)要着力培育能够叫响全国、走向国际的农业“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找准定位,搞好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努力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农业“一县一业”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推进农业“一县一业”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培育品牌。省政府争取再命名5个示范县,并安排专项资金,对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省政府命名的“一县一业”示范县给予重点扶持。“十二五”期间力争各县(市)都实现“一县一业”。
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建立现代农业科研体系
(一)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把依靠科技创新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生产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辽宁特点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坚持顶层设计、联合攻关,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注重解决农业生产技术瓶颈问题,切实满足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继续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辽宁创新团队建设,巩固设施蔬菜、花生、果树和水稻4个创新团队建设试点成果,逐步全面启动创新团队建设。紧紧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项目研发予以资助。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省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
(三)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强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打造高水平的科技共享平台。继续支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继续支持省属农业科研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研设施维修改造和实验基地设施建设,提高省属科研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重点推进国家、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科技创新大厦建设。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强化农业气象研究试验。重点在锦州、盘锦、铁岭市分别建设玉米、水稻、大田作物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在朝阳、阜新市建设节水农业、设施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点;加快推进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和服务信息接收设备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
(四)加快推进农业技术创新研究。面向辽宁农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大瓶颈问题。加强农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研究,针对农业生产和发展存在的技术问题,重点开展玉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丰产栽培、设施农业高效安全生产、畜禽及水(海、淡)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重大动植物病虫害及疫病防控、林业生态修复、节水灌溉和云水资源优化配置、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制约全省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研究,完善水稻、保护地蔬菜、食用菌、畜牧、水产养殖生产等地方技术规程和标准,探索和制定省级农业标准化技术流程,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技术支撑。
(五)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省农业科技专项资金要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技术优势,重点支持实施种子创新工程,针对我省种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实施现代化良种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种业创新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重点在辽西、辽北和辽宁中部以及海南建设种子繁育基地5万亩,在粮、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基地30个,在沿海重点渔业县建设水产新品种引进示范基地10处。加强果树良种苗木体系建设,利用3年时间建设4个种子资源库,8至10个良种苗木繁育中心,60个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创新以大型种畜繁育企业为主体的生猪、肉牛、奶牛、绒山羊自主育种体系,加快新品种(系)培育。建立主要农作物核心种质基因库、资源库、检测库、标准样品保存库,使之成为全省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审定、备案和创新的公益性平台。鼓励支持优势种业企业与优势育种科研单位,按照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平台。加强绒山羊基因标记辅助育种研究,加快培育辽宁绒山羊新品系。扩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规模,逐步建立市级种子储备制度,增加储备种类和数量,储备各类农作物种子50万公斤以上。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基因库、保护区建设,扩大遗传资源开发。开展制种保险、良种繁育补贴试点。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三、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加快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含农机,下同)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保障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改革后,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按照机构设置的管理权限,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开展的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培训和动植物检疫、检测等服务工作,各级财政要通过项目投入的方式予以积极支持;切实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重点解决管理体制“三权在县”问题。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应将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向村组延伸,设立村技术员。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并建立淘汰机制;重点抓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地方政府要在建设用地划拨、资产置换、弥补建设资金不足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加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力推广高产良种和集成高产栽培技术。推进新品种选育、推广,大田作物良种推广面积达到5400万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8%。继续实施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项目,示范面积320万亩,全省示范推广超级稻面积600万亩以上,培训核心农户6000户。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实施项目县26个,示范推广有机肥增施、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面积124万亩。继续实施玉米螟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项目,推广面积1000万亩;继续实施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推广项目,示范棚推广面积达到40万亩。实施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进行全程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积极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建立省级农机化示范区35个,实施面积500万亩。继续实施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推广项目,在全省51个县(市、区)示范推广面积7.2万平方米,饲养商品?l肉型猪9.5万头。继续实施海参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项目,新增推广面积40万亩;实施虾夷扇贝海区自然采苗技术推广项目,推广面积50万亩。
(三)深入开展农村科技特派行动。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将科技资源与科技人才引入农村生产一线,建立“四位一体”的科技特派工作模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基层建立企业化运作的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引领带动当地主导农业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农民领军人才。鼓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和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
(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深入开展农业产业化科技龙头企业创建活动,向企业派出科技特派组,为企业研发新产品,改造新工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示范社发展、鼓励开展信用合作、“农超对接”、开设城市直销网点、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托农村科技特派行动,建立农村技术信息化服务新模式。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加快全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农业、气象等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民兴村计划等工作。
四、强化科技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一)大力发展农业教育。支持高等院校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重点资助全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中等专业、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办职业教育,使农村后备劳动力逐步提高文化素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涉农专业高等、中等教育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制定长期性就业与农村基层用人规划,用新体制、新机制、新待遇,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与农村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省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三)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达到200万人次。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进一步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培训农民35万人次。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创业人员等农村发展带头人才,农民植保员、防疫员、信息员、水管员、气象协理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从事设施蔬菜、优质水果、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产业的专业性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并对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贷款等政策支持。
五、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提高市场流通效率
(一)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推进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深加工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2012年继续实行省政府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补助10%的优惠政策,力争再新上50个10亿元的大项目。以农产品加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培育粮食、畜禽、特色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通过延长和扩展产业链条,整合相关企业及上下游产品,推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发展优势加工产业带。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强强联合,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集团,提升和带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实施马铃薯、水果、蔬菜、特色农产品等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开展校企、科企合作,推动产学研联合,培育和构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鼓励、.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创新。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全省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具有公益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设立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升级改造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中小型生鲜超市和县乡农贸市场等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农副产品进社区便民服务工程”、“地产特色农副产品直营店工程”、“农超对接”、“一县一业”示范县生产流通等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新网”工程。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农副产品配送、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新建、改造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实施15万户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扶持“农超对接”建设项目。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改造维修农村公路5000公里。
(三)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搭建全省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逋成本。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依托金农网和基层信息站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生产者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有效对接。支持农业电子商务企业依托网络平台建立社区实体门店,为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营造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发挥网上展会的作用,培养具有全国性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会品牌。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
(四)加大农产品市场监控。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变化态势,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保持价格合理水平。落实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稳定稻谷、玉米收购价格。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完善猪肉储备制度,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落实耐储蔬菜临时储备制度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国内外农产品市场预警分析,依托金农网、金农热线建立全省性、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业统计调查和预测分析,提高对农业生产大县的统计调查能力,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防止各类虚假信息影响产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物质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3座大中型、168座小型病险水库以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水毁工程和应急度汛工程的抢修,完成37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面做好抗旱准备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确保完成重点县建设任务和目标;实施1000万亩节水滴灌工程,优化工程设计,优选滴灌技术,年内完成节水滴灌工程200万亩。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产权、事权,分类制定维修养护和管理定额,在试点阶段由财政适当安排资金予以支持;严格执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政策,强化水利非税收入征收,保障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二)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制定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蒿产稳产农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年内完成保护性耕作200万亩、耕地深松200万亩。继续支持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100万亩玉米、100万亩水稻、50万亩花生、50万亩设施农业、50万亩水果、15万亩特色产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进21个生猪、19个肉牛、18个奶牛、9个蛋鸡、11个肉鸡、6个肉羊、15个绒山羊重点县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突出抓好海城、开原等6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市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调整布局,创新模式,提高质量,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8%以上。深入实施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实行产学研推结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保护性耕作、耕地深松、水稻机插、玉米机收、精量播种、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节水滴灌等农机节本增效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水稻栽植、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设施农业、滴灌节水等农机装备。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农机销售、维修、作业、运输服务市场,扩大农机跨区作业领域和规模,探索合同作业、订单作业、“一条龙”作业等农机服务新形式。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管。
(四)搞好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整治“小开荒”还林、坡地造林、阜新200万亩经济林建设年度计划任务,进一步抓好森林经营、围栏封育工程,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89万亩,全面完成1702万亩大规模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2亿株,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实现“大干四年,绿化辽宁”的奋斗目标。全面启动青山工程,实施1540个治理项目,治理面积294万亩。推进“碧水工程”,抓好以辽河支流、浑河、太子河、浑江为重点的流域综合治理,清淤、清污和清理垃圾200万立方米,完成小流域治理300万亩,调蓄河道生态用水10亿立方米。构建辽宁东部和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巩固辽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成果。继续实施大小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启动浑太流域生态廊道建设。继续实施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依法监管,确保确权草原不被侵占、不被复垦。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建立生态环境卫星遥感动态监测系统,重点开展辽河保护区生态恢复监测评价。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连片整治示范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大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和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工程,推广“一池三改”、“四位一体”3万户、“吊炕”10万铺、太阳能房12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6万平方米。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有效综合治理利用,加快农业面源治理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改善人居环境。
七、强化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加大投入强度和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集中力量,抓好落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农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实施第二轮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构筑农民增收新的“动力源”,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自治机制,健全农村法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继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和科研成果推广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及其推广投入上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一县一业”优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完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完善湿地、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森林资源、造林、抚育和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建立林木良种、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财政补贴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落实国家级牧区半牧区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加大对草原和河流湿地保护及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计划,确保128万农村低收入群体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解决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开展村内组与组之间道路和村内巷道的建设,修建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3000公里,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面貌改善,以及农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便利的交通条件。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涉农信贷、信用产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产业基金等各类金融工具及涉农型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在县域的全覆盖。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推进股权改造,稳定县(市)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的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利用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科技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融资租赁业务。稳步推进农业保险,继续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各地区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逐步建立与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扶持50个以上的流转市场建设,确保全省流转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力推进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新民市、清原县、东港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调解仲裁受理范围全覆盖。依法开展草原权属确定和基本草原划定,2012年基本完成草原权属确定。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加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和服务。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稳定的林地家庭承包关系,建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化解纠纷矛盾。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子档案、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和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覆盖面。深入推进绥中县、昌图县扩权改革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乡村公益性债务清理化解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适时启动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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