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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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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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6〕23号2006年8月11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06〕23号 2006年8月11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构建和谐惠州,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解决“三农”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安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以农村的小康和现代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发展问题,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早日实现农村的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和谐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对于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后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2、扎实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前,我市城乡差距、工农差距扩大的态势依然存在,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在新的发展阶段,“三农”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直接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全面领会中央的战略意图,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重任,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3、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构建和谐惠州,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具有惠州特色的现代文明、民主和谐、富裕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群众意愿和发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镇村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建设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尊重传统习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加强分类指导,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环境,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不搞强迫命令,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人翁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政府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六新”(新产业、新村镇、新农民、新风貌、新生活、新机制)建设,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努力完成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养新农民、塑造新风貌、创造新生活、建立新机制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明显改善广大农民生活,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
(1)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高新技术和优良品种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全面增强,农业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
(2)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计划培训和有序转移,逐步形成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00元以上,农民购买力不断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部分农民生活达到富裕安康,广大农民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创业技能不断提高,法制观念、道德观念不断增强,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市100%的村完成村庄建设规划,100%的村完成村容村貌整治基本任务,“脏、乱、差”得到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实现环境生态化和美化绿化。全面完成农村“五改五建”(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建文化室、建卫生站、建风景林、建客运点、建垃圾收集点),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镇通行政村公路100%硬底化,水利设施基本达标,全面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视电话。
(4)农村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实行农村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确改善,农村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蓬勃发展;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在籍常住农民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体设施建设配套,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机制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五进村”(科学规划进村、科技文化进村、医疗卫生进村、商贸服务进村、民主法治进村)活动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80%以上的村通过“文明村”验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乡风文明。
(5)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集体经济逐年增长,具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管理和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村干部勤政廉洁,农民群众满意。
三、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6、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稳定和增加总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提高全市粮食自给率。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好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
7、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扶持和激励,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调动各类农业科研机构的积极性,加快农业关键技术和适用新技术开发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先进农科技术和优良品种,积极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一批优势农业技术、优势种养产业、优势农产品。各级政府对农业关键技术自主创新、高新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应给予大力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8、推进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讲求实效。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可用于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建立现代农业技术、优良品种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培育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
9、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济协会,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各级政府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金融部门要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生产基地、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逐步建立覆盖面广、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农户”等金融创新方式,切实解决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贷款难问题。
10、加快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工程,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向农民提供良种良法、农产品供求、病虫害防治、就业等信息。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发布、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服务。搞活经营性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气象为农业服务的效能,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11、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商贸服务进村,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支持供销社创新服务,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大力发展农资配送中心加盟店,兴办田头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2、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县镇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县城镇、中心镇和专业镇建设,引导工商、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增强城镇辐射带动农村的功能,引导农民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继续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社会环境。继续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
13、维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限制,整治对务工农民的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服务。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务工农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务工农民参加工伤保险,探索解决务工农民子女入托、入学问题的有效途径。强化劳动管理行政执法,积极开展对务工农民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14、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兴办一批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特色农业良种生产基地,促进贫困农户增收。继续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和产业化扶贫,建立完善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救助制度,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思路方法,推动扶贫开发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5、加强镇村建设规划工作。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从便利生产生活、美化绿化环境、保护节约耕地出发,切实加强镇、村规划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推进科学规划进村,以村委会为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等农村各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布局。村庄建设规划要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突出地方特色,注意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帮助农村搞好建设规划。要按照市要管到镇、县要管到村的要求,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未完成建设规划编制时,原则上应暂缓农房建设审批。
16、加大村庄整治力度。按照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要求,结合建设绿色生态惠州和创建生态示范村活动,以“五改五建”为重点,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及环境治理,加快生产生活污水、垃圾、粪便集中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施雨污分流、人畜分离,大力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卫生环境。村庄整治要节约使用土地,引导零星分散的村庄、农户集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兴建农民公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免费为农民提供经济适用、节约环保的住宅设计图样,房产管理部门要确认农民公寓房屋产权。贯彻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凡整村搬迁后所遗旧村应予以拆除,空出的土地由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作为发展二、三产业用地。
17、大力推进“五改五建”。各地在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逐步推进“五改五建”。
--五改:
一是改路。争取在2008年完成全市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化、解决农村“行路难”基础上,有条件的村积极推进村道巷道路面硬化,推进生活污水排放暗渠化。
二是改水。在解决农村“饮水难”基础上,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质量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三是改房。加快农村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2007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合理规划布局农房建设,不断提高农房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四是改厕。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清理露天粪坑,普及家庭卫生厕所,努力实现粪便处理无害化。
五是改灶。加快农民家庭炉灶改造,将烧柴炉灶改造为沼气灶、煤气灶或节能灶。
--五建:
一是建文化室。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建设县、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二是建卫生站。加快建设村卫生站,实现村村有卫生站,并配备1名有资质的医生,逐步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
三是建风景林。结合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推进村庄生态环境建设,有条件的村要建有20亩以上的风景林,并鼓励农民在门前屋后种树,建成各具特色的绿色村庄。
四是建客运点。在实现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化基础上,推进公交服务进村,在条件成熟的村设客运上落点,进一步方便农民出行。
五是建垃圾收集点。每个自然村都要有垃圾收集点和专职环卫队伍,推广上门收垃圾的做法,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的旧面貌和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
18、加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要从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入手,进一步完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等网络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农村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生活及农业废弃物。在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公益性基本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健全村庄公共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村庄建设管理水平。
19、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和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保障粮食生产的能力。开展中小河流流域治理,完善农田排涝工程体系,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加强基本农田的管理、维护和建设,科学施用化肥,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中低产田改造,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效益。各级财政资金要向基本农田建设倾斜,建立起稳定增长的基本农田建设投入机制。
六、全面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20、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继续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十一五”期末,全市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毛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力争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0%。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大力推进“四有”工程和教育“新装备”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加大城镇教育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办学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6年秋季起,全市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课本;对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活费。
21、发展繁荣科技文化事业。增加对农村科技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设立村文化辅导员。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科学文化进村,引导科技、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农村实用技术推广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娱乐阵地。
22、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完善便民利民运作机制,增加政府的投入,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加强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乡村医生补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方便农民看病,解决贫困人口医疗问题。推进医疗卫生进村,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普及医疗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农村防病治病和保健水平。加强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农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3、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五保户”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五保户”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完善农村社会福利设施配套建设,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设施齐全的敬老院,并逐步办成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
24、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农村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树立“勤劳、自强、互相”精神,消除“等靠要”、无所作为、自由散漫的思想观念;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25、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通过加强农民的科技文化、思想道德、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移动就业能力。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农民教育,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民教育培训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七、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紧密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深化农村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村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7、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民主法治进村,进一步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会计委派(选聘)制”、“村账镇管、组账村记”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大力推广“村民议事规则”,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透明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切实理顺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理顺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8、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在职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年度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和征地补偿款专项审计工作;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9、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平安和谐农村”建设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依法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犯罪等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传销、邪教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排查调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公正、合理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化解群体性事件,不断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八、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30、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真正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同心协力,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建设工作。县(区)党政一把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统筹城乡发展的责任,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引导、规划布局等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各县(区)要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
31、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的范围,2006年,市级新增可支配财力70%、县级新增可支配财力50%用于新农村建设。同时要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
32、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广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挂村帮扶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全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又扎扎实实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热潮。
33、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各级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投工投劳出资。对积极主动的村,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必要的支持,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措施,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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