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民政府2008年廉政工作意见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11-24 12:31
109人看过
加强
行政
执法
增城市人民政府2008年廉政工作意见(增府[2008]9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广州市纪委九届三
增城市人民政府2008年廉政工作意见
(增府[2008]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广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我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和今年国务院、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对2008年市政府廉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上级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结合贯彻学习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市府直属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学习领会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和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政府组成部门人员对抓好廉政建设对我市科学发展、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明确本单位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任务;明确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为重点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思路;明确提高政府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效应的新要求。
二、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政令畅通
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的行为,维护市委市政府集体领导的权威。保持政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坚决维护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南中北三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部署,确保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营造环境、发展产业、促进创业、解决就业、富民强市”发展理念得到落实。
三、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推行行政决策事项跟踪、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及纠偏等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目录,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积极探索节约、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公开新载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重点抓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考评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要强化各行政管理主体的管理职责,做到管理到位,责任落实,严格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行为。要建立健全责权明晰、执法规范、程序公开的执法体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权钱交易,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四)健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要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五)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和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保证各类基金和资金的安全。
四、突出重点,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一)加强优化城乡发展环境的工作监督检查。坚持“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化、组团发展、节约用地、适度规模”的城乡总体规划基本原则,不断深化完善“三大主体功能区”和“两城三中心”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制止和查处力度,保护土地资源。认真抓好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安居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大力整治“五无”工程和违法建设;大力整治城市“六乱”,巩固文明城市成果。
(二)抓好富民工程的落实。抓好《关于建设富裕、安康、文明、和谐新增城的实施意见》(100条)和《关于开展“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50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哄抬物价、乱涨价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
(四)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彻底查清事故责任,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教育创强、关闭落后产能水泥企业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取得实效。
五、加大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切实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二是要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集中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和大型医疗设备政府招标采购。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三是要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整顿交通运输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成果。四是要继续开展好“千家企业万名市民评行风”活动。按照广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广电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市政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六、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市政府工作的实际,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
(一)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结合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学习讨论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要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和用人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撑腰壮胆,使不干事、干不成事、甚至还说事的人没有市场,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发扬敢想、敢干、敢闯、敢于负责的锐气和正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继续查办各类腐败案件。要把办案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对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要重点查办。对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涉案范围广的重大复杂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 认真督促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决刹住“不干事的整干事的”的歪风邪气。同时,加强对案件的剖析,找出原因、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健全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加强领导,真正做到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抓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的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落实《增城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细则》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以权谋私、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不正之风泛滥且长期得不到纠正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督促监察部门严格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要认真建设好我市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要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公务员法、招投标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的发生。要在认真总结我市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勤政廉政。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意见
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意见(银发〔1998〕33号1998年1月24日)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以来,按照办成合作金融组织的方向,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金融监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