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经贸委、省科委关于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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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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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经贸委、省科委关于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1998年6月10日)各地、州、市经贸委、科委,省直工交各厅局,各有关企业(集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经贸委、省科委关于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
(1998年6月10日)
各地、州、市经贸委、科委,省直工交各厅局,各有关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中国专利局联合下发的〈企业专利工作办法〉,现提出在全省技术创新工作中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意见。
1.企业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中要加强专利工作,制定专利工作规章制度,确定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完善专利工作的运行机制,依据企业技术创新有关规定,适时制定企业专利工作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我省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国家级和省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以及产学研联合示范单位,在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制度的同时,必须把专利工作切实纳入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制定和应用专利战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和实用技术。(集团)要实现年申请专利10件以上,形成一个或几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获得外国专利权)并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名牌产品。
3.企业在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中,要制定专项知识产权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注重培养一定数量能应用专利战略妥善处理经济技术贸易活动中涉及专利事务的企业专利工作者,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利意识。
4.在产学研联合开发工作中,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新技术及其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应明晰知识产权的产权关系,企业也可以采取专利技术入股、专利许可实施、专利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进行中试和产业化,通过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必须制定专利管理办法,健全专利工作的管理机制,以促进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长期有效的合作。
5.在企业技术开发资金中,应加大对专利技术开发的投入,以保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有关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扶持政策,加大产学研联合开发的力度,积极将专利技术项目申报国家、地方有关经济和科技计划,重点抓好市场前景好、技术附加值高的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工作。
6.企业应当逐步建立相关领域的专利文献信息库,制定专利信息收集、管理和使用的办法或规定。加强在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以及技术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中对专利文献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在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引进技术过程中,先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做好与企业自身技术创新有关的专利信息研究开发工作,以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参与市场竞争,避免重复研究、低水平研究或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准确掌握引进技术的专利法律状况,避免引进失效专利。
7.我省技术创新工程中组织实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应当在立项前进行专利文献查新检索,并及时跟踪国内外相关的专利技术动态,以确定或调整正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对取得的具备条件适宜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使产品或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8.各企业要积极落实对发明创造者的奖酬办法。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大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励力度,要探索以一定的股份形式作为兑现给发明人设计人奖酬的办法,并与考核、晋级、职称评定等挂钩。
9.企业要结合技术创新工作,加强对承担本单位科研开发任务的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技人员应自觉维护和做好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作中掌握的属于本单位拥有的知识产权成果非法披露、转让,或者自行申请专利、制造和使用。
10.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特别是完成各类技改计划和科技计划取得的成果,必须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适宜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要及时申请专利。对于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还要及时向有关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要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申报高新技术和新产品、中试产品,按有关政策规定获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我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1.在技术创新工程中,各级政府经济、科技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指导和支持企业做好专利工作,要支持专利项目的立项、开发和推广实施,积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专利申请量、专利权拥有量和专利保护、实施情况要作为考核和评价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指标。
12.省专利管理局要围绕我省技术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加强专利工作制度建设、机构建立、人才培养、专利文献利用,及时为企业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并重点联系好有关试点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专利工作。
各专利事务所、技术市场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组织和有关社团要与企业建立密切联系,深入企业,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提供咨询、信息、培训、代理许可证贸易及无形资产评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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