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自治州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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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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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自治州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伊州政发〔2013〕16号)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自治州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伊州政发〔2013〕16号)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自治州信息化发展,结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州“打造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中心城市、向西开放的桥头堡”的总体目标,把信息化作为推进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举措,以创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为方向,以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化深度应用为主线,深入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带动战略,以信息化促进新型工业化,打造“数字伊犁”,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原则。做好信息化的顶层设计,狠抓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市场运作,开拓创新原则。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发挥政府在总体规划、政策法规、应用推进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建立合作共建、收益分享的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化解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不断为信息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需求导向,务求实效原则。紧密结合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实需求,选准信息化工作切入点,优先实施基础型、急需型的信息化工程。突出应用,积极建设经济、实用、高效的信息系统,向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
(四)以人为本,惠及全民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受益、长期受益作为信息化推进的根本宗旨,突出信息化惠民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享受信息化成果。调动全民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信息能力,建设人人受益的信息社会。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底,构建起宽带、融合、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建成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作用显著的自治州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成果惠及全民;培育出一批全国或自治区级的“两化”融合典范,通过信息化促进“七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努力建设新疆重要的煤电煤化工基地、石油石化下游产业基地、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基地,加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自治州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支持基础网络设施共建共享,鼓励通讯企业在光纤网络延伸中共享通信管道,在无线网络延伸中共用基站。积极引导通讯企业扩大农村牧区光纤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提高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加快部署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新一代无线宽带网络,在条件成熟的街道、乡镇优先布局LTE、4G网络。积极探索“三网融合”机制,建立适合伊犁的“三网融合”模式,鼓励各通讯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加快基础数据库共建共享
制定信息资源共享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建立统一的组织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以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和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建立全州标准地址代码。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身份标识,完善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以其他职能部门业务信息为补充核准的实有人口数据库。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号为唯一代码,完善以质监局法人信息为基础、以其他职能部门业务信息为补充核准的法人信息数据库。加快完善涵盖国土资源、地面建筑、地下空间、水资源、地下管道等空间要素的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以发改、统计、财税、金融等涉及国民经济运行决策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宏观经济数据库,完善国民经济预测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需求,整合现有网络及信息化资源,引导并实施“智慧城市”、“智慧口岸”、“智慧园区”的建设,信息“惠民”,智慧“惠企”,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
(三)建立自治州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结合电子政务发展实际,从顶层设计出发,依托自治区级云平台或区内商业性云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完善自治州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为各县市、口岸、各部门提供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基础软件、网络接入等资源共享服务。以奎屯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应用试点,鼓励各县市、口岸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平台与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网上审批和行政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主渠道作用。基于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加快推进财政、城管、国土、住房、应急等重要应用建设,深化人口、教育、民政、公共事业等政务应用,加强与人力资源、公安、卫生等政务系统的应用联动,推进跨部门、跨县市、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发展,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延伸。
(四)加快自治州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核心交换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电子政务内网规划和建设要求,加快建设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扩展外网。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积极探索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核心交换平台建设,形成自治州电子政务云平台,构建一个与自治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上下一体、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州直统一电子政务核心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各类政务资源的可互连、可访问、可交换、可共享、可整合、可管理的建设目标。
(五)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围绕州直七大支柱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加快纵向的技术改造升级和横向的产业链整合完善,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煤化工、石化、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引导重点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行能源、污染物排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
1.做好顶层设计,对农村信息化工作进行整体部署。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农业信息化建设各阶段的目标、重点任务和负责机构,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形成工作制度,保证建设经费,促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2.打造具有伊犁特色的农产品供销网络平台。对设施农业采取信息化管理,强化成果推广,有效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使用;引导和鼓励国内相关机构积极研发和推广适应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应用系统和各类信息产品,扶持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关键技术的开发。
3.加快普及推广滴灌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生物节水技术、节水管理相结合,发展节水型现代农业。在农畜产品生产流通中推广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建立农业生产经营全程控制追溯系统和产品流通监管系统,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中药材、葡萄、红花、食用菌等特色作物,建立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市场,扩大自治州农产品面向全国的市场影响力,促进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化建设。完善在线农牧业专家咨询系统,为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提供政策、科技、市场等信息服务。加强农村牧区综合信息服务站和农村牧区信息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牧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七)发展面向本地的信息技术服务业
支持发展煤化工、石油石化、电力、新能源、农业等领域特色电子产品及应用软件。鼓励开发多语种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形成多语种软件产业。鼓励通讯企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面向行业应用需求,大力发展增值服务,发挥通信网络和业务平台资源效能,为电子政务、城市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提供网络升级、系统运行和维护、资源开发等支撑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1.加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商务发展等政策措施。继续完善信息化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自治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强化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和系统应用维护力度,明确政府投资目标、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2.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信息化工作专职机构,确立专门的信息化人员编制,落实职能、人员和经费,做到职责明确、组织到位、措施有效。建立健全信息化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推进机制。
3.建立城市信息化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业企业参与和推动信息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新格局。结合伊犁信息化发展实际,加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商务发展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信息化的投融资政策。
(二)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推动各部门重要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度,推行和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监控、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等制度。在信息共享层面上,应在数据交换应用上建立可靠的软、硬件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信息化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的支持,县市也必须逐步加大对信息化的投入力度,推动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州、县市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信息化重点项目中的带动作用。以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信息化投资模式。
开展信息化交流合作,加大“走出去、引进来”信息化合作发展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地方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四)加强对信息化应用的宣传教育和人才的培育
建立吸引和培养信息化人才的良好环境与机制,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各类具有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一支技术和经营结合、专业和应用结合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国家公职人员继续教育中就不同层级安排有针对性的信息化应用培训,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对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开展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训和信息化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化人才,提供信息化培训和信息化应用服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渠道加大信息化应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在全州范围内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信息化应用的良好氛围。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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