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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09〕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政办〔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48号) ,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于推动我市实现“三大跨越”战略,办好农村发展改革综合试验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各县区, 各部门,市属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魅力信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就业政策,优化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二、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城镇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的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镇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二)继续组织实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门项目。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人事代理,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对到县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可适当倾斜。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采用适当增加分数或其他优惠办法予以优先录(聘)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要招考录用一定比例的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城乡基层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由当地人事、公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暂未就业的,户口按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
(三)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党政机关工作。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力度。
三、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积极发挥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破除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准予落户。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四、鼓励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项目单位和部分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一)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我市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就业扶持政策。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贴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国家规定合并计算。
(二)加大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力度。各县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用人招聘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全市所有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都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各县区要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五、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一)加强创业教育,市属高校要把创业培训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加强创业实践训练,培育认定一批创业实践训练基地,帮助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积累创业实践经验。加强思想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不断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鼓励支持他们自主创业。
(二)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促进就业创业财政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认真落实有关扶持创业的税收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组织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5万元小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市属高校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和课程设置,切实解决学科专业结构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高等教育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
(二)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相互贯通和信息共享;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就业信息共享,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要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失业登记等制度,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日常招聘活动,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要加强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财政部门要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的项目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标准落实所涉及的各项政策补贴资金。
七、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一)市属高校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大力组织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目的的就业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有条件的要建设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能力。
(二)人事部门要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选择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每年组织500名未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同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生活补助。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三)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者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八、为高校毕业生办好十件实事
(一)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模。200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3000名以上,其中硕士100名。
(二)公开选配博士乡(镇)正科级党政干部20名,硕士科技副乡(镇)长114名。
(三)组织实施公务员招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组织好2009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在招录名额中确定比例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
(四)实施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和“教师特岗计划”。2009年计划选招“三支一扶”毕业生70名,大学生村干部520名,特岗教师1159名。
(五)开展企业人才服务年活动。征集全市100家重点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用人需求,免费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推荐人才,提供各种人事人才服务。全力支持羚锐公司和维雪啤酒公司办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博士的引进力度。力争再建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六)大力组织人才招聘活动。开展“高校与用人单位对接”活动。沟通用人单位与高校之间的需求信息。组织100家用人单位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送岗位,组织5所高校到企业送专门人才活动。组团参加全国、各省统一组织的各项人才活动。举办“重点企业、民营企业选聘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2009年,要在全市建立40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500个就业见习岗位。各县?v区?w也要建立自己的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八)开展“大学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中原人才网”、“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络,实现网络互联互通,组成网络联盟,开展网络联盟招聘活动。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促进更多毕业生就业。
(九)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业务等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并按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利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和就业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上网络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政策咨询活动,重点宣传和介绍我市的就业政策、就业手续办理程序和人事代理等相关内容。
九、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就业计划,实行任务分解,层层抓好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并加强与劳动保障、财政、卫生、农业、科技、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的意见和要求,完善有关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要积极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专访等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才、拼搏进取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成才创造条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进我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评论

汐月

什么时候发啊 不是说五月底吗

5天前

除非黄土白骨

属于是民办还是信阳师范附属的一个学院?

5天前

我不会不在

孩子想去信阳师大,文科女孩561能不能录取

5天前

靜心〆

多少分可以报

半年前

☞不必了...

我女儿河南理科515能上这所学校吗?请老师指教,谢谢!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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