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商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分包直属单位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24-12-1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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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单位
科室
烟台市商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分包直属单位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烟商务安全函[2017]1号各直属单位、有关科室:为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职
烟台市商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分包直属单位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烟商务安全函[2017]1号
各直属单位、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全面覆盖、无缝监管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研究决定在市商务局建立领导干部分包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分包督查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单位分级。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根据风险等级和监管重要程度,将直属单位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为高风险单位,B级为一般风险单位,C级为低风险单位。
(二)督查分工。负责分包督查的人员为:市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分工为:A级单位由市局分管领导分包督查,B、C级由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分包督查。
(三)登记备案。要根据督查分工建立“双实名”分包督查责任台账,即分包督查的领导(工作人员)和被督查单位都要按“实名制”要求予以明确。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这一原则编制台账(格式见附件),于4月15日前报局安全生产科,由局安全生产科汇总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标准要求
(一)督查频率。A级、B级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C级单位每半年不少于1次。
(二)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检查标准。要按照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督查标准,制作清单式督查表。要聘请专家配合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
(四)建档立卷。要强化痕迹化管理,将督查相关资料和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登记造册,建立督查台账,分包督查领导干部和单位各执一套,并录入监管平台。
(五)隐患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危险程度大的一般隐患要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完毕后,要组织专家复查验收销号,形成闭环。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考核奖惩
市安委会将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抽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并纳入对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未履行督查责任,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一并进行追责。
四、工作要求
建立领导干部分包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责任落实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基层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对增强分包督查领导干部责任心,提高督查质量,促进问题隐患排查整改,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分管领导、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6月底前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双实名”分包督查责任台账
2、市商务局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
烟台市商务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烟台市“双实名”分包督查责任台账
(××县市区、部门、乡镇、)
序号 督查对象名称 风险等级 监管分类 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包督查人员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1 2 3 4 5 6 7 8 …
填表说明
监管分类: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尾矿库、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有色金属、冶金、建筑施工、建材、水利工程(水库)、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销售、爆破作业、采掘施工、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养护施工、交通运输水上运输、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交通运输航空公司、交通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公路(水运)工程、交通运输港口作业、特种设备生产、特种设备使用、电力生产、电力经营、燃气、自来水、排水、供热、环境卫生、机械制造、渔业、造船、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学校、地质勘探、轻工、纺织、烟草、医药、农机、监狱(劳教、拘留所)、市政工程、林业、房屋拆除、园林绿化、粮食、卫生、其他。
附件2
市商务局直属单位、分工领导及责任科室
单位名称分工领导责任科室
烟台市商务公共服务信息中心及局管资产陈绍广办公室
烟台市投资促进局陈新姿投促科
中韩(烟台)产业园经济合作促进中心陈新姿亚洲科
中国(烟台)亚太国际贸易中心赵新志外贸科
烟台外贸恒达实业公司赵新志规财科
烟台市三站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范利才市场科
烟台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范利才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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