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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藏政发〔2006〕31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实施科教兴藏和人才强区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藏政发〔2006〕3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实施科教兴藏和人才强区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区""一加强,两促进""历史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现就我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以来,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由2000年的0.55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4.5%提高到13%;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大学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区高等教育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还不能完全适应,在规模、结构和质量等方面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文化技术的重任,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为此,必须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使我区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教育发展全局;坚持高等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巩固成果,优化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高等教育规模与质量并重,在发展的同时,把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推进高等教育创新,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和专业体系,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力提高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快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2007年前,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基本达到国家办学标准。
--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巩固、深化、提高本科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促进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加快重点大学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到2010年,基本形成符合西藏实际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框架,再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
(三)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前,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到2020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硕士学位授予点在现有13个的基础上,到2010年再增加15个左右,争取每年硕士研究生招生300人以上。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
--实施好西藏大学重点建设工程。2007年前,基本完成改扩建工程,形成集中统一的办学新格局,抓住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共建西藏大学的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早日进入国家""211工程"",将西藏大学建成具有较高水平,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发展,教学科研型综合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坚持在区外长期办学,建成具有较高水平,文理并重,教学科研型民族大学。
--西藏藏医学院是培养藏医药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建成特色优势明显,集传统与现代于一体,产、学、研结合,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民族医学高等院校。
--努力办好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在拉萨和林芝地区各建设一个高等学校科技园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学生提供科研示范水平较高的实验实习基地。
二、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
(四)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校办产业等方面的不同职能,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
--教学科研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要根据高等学校作为学术和教学机构的特点,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发挥专家治教的作用,充分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学术创新,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本科院校根据需要,逐步成立以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为基础的二级学院,建立校、院、系三级管理模式。逐步理顺校、院、系关系,分清职责,调动基层教学单位的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办学活力。
(五)加快高等学校编制改革,实行定编定员。遵循""总量控制,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建立健全编制制度,实施宏观调控。自治区编制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编制标准、编制方案,并保障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遵循编制标准和方案,有效实施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员。政府保障公共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拨款,充分发挥编制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学校自我约束机制。
(六)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教师系列(含政工、实验员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由高等学校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推荐,自治区教师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报自治区人事管理部门备案;中级以下职称评审,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实行政策指导,总量控制,高等学校评定,报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对高等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和人才引进工作,由自治区人事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行政策指导,总量控制,在此基础上,权力下放给高等学校。积极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和聘用制,总的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高等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提出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择优聘任。通过签订聘任(聘用)合同,明确权力、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
(七)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适合我区高等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逐步实行强化岗位、以岗定薪、严格考核、按绩效取酬的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提高工作效率。高等学校可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并整合学校其他收入,实行学校内部再分配。合理拉开分配差距,要适当提高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待遇,对有重大贡献者,给予重奖。
(八)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后勤改革,建立符合我区高等学校实际的新型学校后勤服务体系。改革的思路是:政府主导,高等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组建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服务中心),在坚持有利于为师生员工服务,有利于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逐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化管理。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九)通过培养、培训、引进、调整和对口支援,努力提高我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本科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5%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0%以上;平均生师比15∶1;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51%以上。高职(高专)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5%,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20%以上。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有较大提高。
(十)加大对高等学校现有教师的调整力度,尽快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对现有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学历不合格的教师,限2010年前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达不到的调整到区内低一级学校任教。对50岁以上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的,学历不作硬性要求。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采取高等学校内部分流,安排非教师岗位工作。
(十一)加大对高等学校现有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高等学校要重视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与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区外重点大学合作培养教师。鼓励教师提高学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师知识更新的培训。
(十二)高度重视高学历、高水平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工作。自治区人事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高等学校在引进教师工作中,要严把质量关,多引进专家、学者、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才。
加快培养高水平的自治区级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十一五""期间,选送30名左右的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和国际知名高等学校深造。
四、加大教学、科研改革力度,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十三)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要使学生在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的同时,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努力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十四)加快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要根据""基础厚、专业宽、素质高、能力强、后劲足""的人才培养要求,制订新的教学计划,修订教学大纲,选编新的教材。在调整各专业课程结构,修订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删减陈旧过时的教学内容,充实新知识、新内容。对民族传统学科教材,要根据培养人才的新要求加大修编力度。
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公共英语、公共藏语文、公共汉语文、计算机等基础课教学,全面提高基础课的教学质量。更加重视对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英语教学,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授予学位。对专科生和学习民族传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也要有相应的英语水平要求。要努力研究探索适合我区大学生实际的公共藏语文、公共汉语文、计算机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实验与实践教学,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推行""技能学分""和""创新学分""制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快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努力改善教学条件。
(十五)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改进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和评价办法,成立教学质量评价机构。把好学生的入口关,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本科院校继续实行大学预科制度。
要对学分制、弹性学制进行研究、论证,制定实施办法,逐步推行。
(十六)加大学科和专业的调整力度,优化专业结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的调整与建设要符合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做大做强与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工科、农牧林水、生态环境、藏医藏药、经济管理、新闻传播等方面学科专业;整合提升基础专业,对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数学、医学等专业进行整合提升,拓宽培养方向和服务领域;保护和改造传统特色学科,对藏医藏药、藏语文、少数民族艺术等专业,要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吸收现代科学、现代文化的内容加以改造,充实发展,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提高发展哲学类、政法类等学科,为我区社会事业发展、政法队伍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同时要结合各高等学校办学特色和定位,根据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一批学科和专业,努力提高
加快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制定我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标准。通过专家评审,2006年-2010年期间,对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和具有较好学术基础的学科进行重点建设。争取建设5个以上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左右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凡列入国家和我区重点建设的学科,自治区在师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大力支持。
(十七)加强科研工作,走产学研相互促进的发展道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懈努力,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科研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科学研究工作,重视以科研促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结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形成科研特色和优势。
努力改变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相脱节的现状,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密切结合,走产、学、研合作发展的道路。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产业界以及科研机构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科技型企业。鼓励高等学校的专家学者为企业、社会服务,鼓励他们深入农牧区为农牧民脱贫致富服务,推进农科教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进程。
通过对口支援,多争取国家和各部委科研立项,形成一批具有西藏特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
(十八)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和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对新世纪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新人的扶持培养。积极争取国家科研项目,组织对我区有影响的重大课题进行攻关,力争取得一批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科研成果,以带动我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水平的提高。
(十九)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之间开放办学、合作办学,促进学校之间互聘教师兼课,实现图书馆、实验室等互相开放,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开展科学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资源共享。
五、加强大学生就业和贫困生资助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十)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随着我区大学毕业生数量的逐年增加,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矛盾将会突出。充分利用好大学生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要进一步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高等学校目标责任明确的就业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各高等学校要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机构,配齐人员,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推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大学毕业生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重视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一)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框架体系。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大学生自我创业,到边远、艰苦地区、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就业,到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区内外人才市场的作用,提倡和鼓励我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
(二十二)面向就业需求,深化教育系统内部改革。切实将高等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科和专业结构、办学评估、经费投入等与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紧密结合。把就业率作为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十三)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农牧民、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新生入学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在高等学校继续实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以助学贷款为主,采取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助学工程,完善助学贷款管理体制。继续动员、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六、依法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确保高等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依法加强高校管理。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要运用法律、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高等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快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确保高等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五)落实《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高等学校经费投入。高等教育的办学经费继续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学校自筹和社会支持为辅的投资体制。根据我区高等学校办学的实际,政府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使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高等学校经费管理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
(二十六)做好高校受援工作,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教育部确定23所全国重点大学和部分直属机构对口支援我区高等学校,国家有关部委长期以来对我区高等学校给予大力支持,是我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各高等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学科建设;以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为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教师学历提高为主的师资队伍建设;以加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为主的实验室建设;以提高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为主的挂职锻炼;以现代教育技术为主的教学手段、图书信息资料建设,全面提高我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要充分发挥援藏干部和教师在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特别要学习和借鉴他们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七、加强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高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十七)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要深入高等学校调查研究,为高等学校的发展办实事。
(二十八)营造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破除束缚我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障碍。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我区高等学校与区外乃至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扩大合作与交流的领域,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经验。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把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术机构的特点,逐步改进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提高治校、治教水平。可以面向全国招聘高素质的校级领导干部。
(三十)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配齐政治辅导员,形成高等学校各级党组织、政治辅导员、教师、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在青年学生和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高等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
高等学校必须更加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我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大学生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道德、心理健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西藏近现代史、基本国情区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把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同积极学习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结合起来。
(三十一)实施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计划,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理论修养。深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两课""教育教学现状调研,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更新和完善。实施高等学校""两课""主体化教材建设,优秀骨干教师培训,教学资料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两课""教学水平。
(三十二)增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对学生课余活动和生活的引导与管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艺术素养。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维护高等学校安全和稳定。
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要全区上下团结一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促进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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