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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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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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08〕25号2008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北部沿海地区的国土绿化工作,提高该地区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潍政发〔2008〕25号 2008年10月13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北部沿海地区的国土绿化工作,提高该地区森林覆盖率和绿化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自然灾害,优化人居和生态环境,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城市以及北部沿海开发战略部署要求,现就加快北部沿海地区生态组团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遵循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北部沿海开发战略部署,以增加和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条件,防减自然灾害,优化人居环境,推进环境友好型发展为目标,以防护林带和林场建设为重点,以主要道路、河流绿化为骨架,以农田林网和村镇绿化为补充,网带片线点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造林,大力建设现代林业,加快构筑内涵丰富、功能强大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推动沿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绿化与开发并重,绿化与保护并重,进度与质量并重。
2、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营造林。
3、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4、坚持投入经营主体多元化,国家、地方、集体、个体相结合,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5、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生态效益,促使绿化建设与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
二、任务目标与建设重点
(一)任务目标。计划2008-2010年,重点建设“两廊、八河、十路、十二生态片区”,完成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前期任务。完成成片造林25万亩,新建和完善林网55万亩,绿化道路、河流1000公里,建设组团式林场12处,森林覆盖率增长5个百分点。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3%。沿海绿化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全面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建成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层次多元、内涵丰富、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功能完善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建设重点。
1、两廊:一是沿荣乌高速公路两侧建设宽1公里以上、长86.96公里的绿色长廊,重点建设每侧50-100米宽基干林带,造林1.8万亩。二是沿拟建的海晶大道两侧建设宽1公里以上、长109.78公里的绿色长廊,重点建设每侧100米宽防护林带,造林2万亩。同时,搞好规划区域内宜林地绿化。
2、八河:主要是绿化小清河、弥河、白浪河、虞河、潍河、胶莱河和两条新建人工河,绿化总里程720公里,每侧林带宽度100米,造林2.95万亩。其中,荣乌高速北侧人工河绿化里程41.6公里,每侧林带宽100米,造林1.25万亩;海晶大道北侧人工河绿化里程29公里,每侧林带宽100米,造林0.87万亩。
3、十路:主要是建设羊青路、羊田路、大沂路、潍九路、疏港路、北海路、灶朱路、下小路、新海路、大莱龙铁路林带,绿化里程280公里,每侧林带宽50-100米,造林1.8万亩。重点是提高质量,注重生态文明建设。
4、十二生态片区:主要是扩建寿光市林海、弥河,昌邑市柽柳林、潍河,滨海区弥河等5处林场;新建寿光市清水泊、巨淀湖,昌邑市龙池、卜庄、灶户,滨海区滨海生态、防潮坝等7处林场。共建林场12处,造林9.6万亩。同时,依托林场和河流水库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森林旅游。
5、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主要建设海岸基干防护林和柽柳林示范区。建设基本与海岸线平行、与主海风方向垂直的、宽度不低于300米的宽幅林带,主要是扩建新海路、荣乌高速公路、引黄济青干渠等林带,造林7万亩;在寿光市、昌邑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柽柳林示范区,总面积18万亩。
6、村镇绿化:继续推进“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加快绿化示范村镇建设步伐。到2015年,村镇辖区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村庄内街道、隙地等适宜栽树的地方全部进行绿化,80%的庭院实现绿化;村庄外沟、渠、路绿化率不低于80%,合格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妥善解决造林用地。各级政府要将北部沿海组团式绿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调整土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和补贴力度,采取征用、租赁、承包、合作、股份等多种形式,提前妥善解决好造林用地。要充分利用荒滩荒地造林,开展林冠下造林,对符合条件的宜林地积极开展封滩育林。
(二)切实保证绿化质量。各地要增强质量和效益意识,实行科学营造林。积极支持开展沿海绿化相关技术研究,鼓励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各级林业部门要及时跟上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督导。各地在造林过程中,要坚持适地适树原则,重视应用乡土优良树种,积极培育和引进耐盐碱树种。要大力发展混交林,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造林,根据立地条件和防护功能需求,选用针叶树与阔叶树混交,深根性树种与浅根性树种混交,阳性树种与阴性树种混交,乔木树种与灌木树种混交,优化树种结构,培育近自然林,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尽快更新改造残次林,提升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要及早规划开展育苗工作,提倡就近育苗。统筹规划建设平原水库、水渠、河坝、输水管道等基础设施,保障淡水资源供应。积极实施盐碱地改良工程,修筑条台田,利用淡水进行淋盐、洗碱,采取有效隔盐、阻盐措施。积极倡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实行专业队伍造林,降低成本,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市、县、乡三级政府要把沿海绿化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要对国家、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项目配足相应资金;每年列支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奖励沿海绿化建设模范单位。为加强沿海地区绿化管理工作,把沿海林网建设纳入市、县公益林补偿范围。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提高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等给予补贴。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要求,加快沿海地区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分类经营、分级管理,依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商品林。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部门扶持,世行贷款、治沙贴息贷款等项目资金要向北部沿海地区绿化倾斜。积极推广寿光市捐资助绿的做法,尝试建立沿海地区绿化基金,汇集全市力量加快沿海地区绿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北部沿海绿化受益主体的直接补偿机制,实施污染排放企业营造公益林、责任林计划。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各种资金参与沿海生态建设。
(四)认真搞好资源监管。坚持栽管并重,依法治林,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林地林木管理,严格公益林采伐和林地征占用许可,扎实推进林地林木确权工作。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防止乱砍滥伐工作机制。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管护队伍,探索市场化监管办法,引进专业组织开展林木管护工作。依法保障各类森林经营主体权益,承包集体林地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沿海各地各级政府要把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项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北部沿海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化的规划、部署、督导、检查、验收、奖惩等工作。要层层落实领导包靠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重点单位的绿化责任,抓好任务分解,实施目标管理。要将绿化建设纳入沿海各地各级工作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主流媒体要开展系统的生态教育宣传,提高群众的生态意识,调动大家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关心、支持北部沿海地区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财政、国土、环保、规划、旅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北部沿海地区生态组团建设以及整个造林绿化工作,为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ΟΟ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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