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二00七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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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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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太原市卫生局二00七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安排(并卫发[2007]11号太原市卫生局)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卫生处(医院):2007年,全市卫生系统行业
太原市卫生局二00七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安排
(并卫发[2007]11号 太原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卫生处(医院):
2007年,全市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推进行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行风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风建设的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与加强行业管理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落实。要实行行风工作分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工作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考核监督,实施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
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行风进一步好转
全市卫生系统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活动,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并努力实践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认真落实《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卫生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深入开展向乔淑萍、吴孟超、邵嘉伟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行业纪律“八不准”,加强医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医德等级评价考核制度,把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同医务人员的奖罚激励紧密结合起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围绕医院管理年开展纠风工作
要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一)继续搞好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
积极参加全省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及医用卫生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挂网药品目录上的品规和价格,以采购价格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采购,并确保60天内结算药品采购款。禁止未经允许采购挂网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要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对挂网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品供应企业及时按要求配送,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回款。
(二)严格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医疗乱收费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要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要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
医疗机构要继续开展 “三级联防”、“三三联手”活动,执行好“三清、三查、三严格”制度。严格执行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处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收受或索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各种名义的回扣。严禁向患者及其家属索要“红包”和其它财物,患者主动赠送的要及时按规定退回或上交。对违反行业纪律的重大典型案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在抓好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继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进一步查纠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快长效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切实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专项监控工作。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医疗价格和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作为院务公开的重点,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职工公开。今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医院要普遍实行院务公开。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单病种费用等信息,加强对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继续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以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要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政风行风调查、承诺兑现以及政风行风的宣传咨询等活动,切实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我市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五、具体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风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医院管理年”和“五无示范医院”活动的主题,结合2007年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做到改善医德医风与加强医院管理两促进。
(二) 注重教育引导
要加强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道德教育、职业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培育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三) 依靠制度规范
要立足卫生行业的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医院管理、诊疗行为、医疗收费、信息公开、行业纪律以及纠风工作责任制等各种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纠风,建立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 加强监督约束
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加强对内部科室和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广泛接受患者、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制约,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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