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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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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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完成情况已统计完毕,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已制定完成。现一并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出建议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完成情况已统计完毕,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已制定完成。现一并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出建议、给予监督。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57号)等相关文件,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工业、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国内外经济合作等的综合经济工作部门,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经济贸易的法规、规划、经济技术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研究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和措施。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国内外贸易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国内外贸易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市场体系的有序健全发展。
(四)贯彻实施工业、国内外贸易产业(含环保)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各类工业、国内外贸易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依法组织承办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等。
(五)依法对酒类、成品油等特种商品和旧货、拍卖、典当、废旧汽车回收等特种行业实施管理。
(六)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带产业和项目规划,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负责科技兴贸战略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申报、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计划、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产学研究联合工程项目计划;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和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深圳市重点新产品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实施;组织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指导工业、国内外贸易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信息化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工业、国内外贸易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利用国际银团贷款等直接融资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工业、国内外贸易行业投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拟定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和开展国际化经营。
(九)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国内外贸易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编制和实施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负责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和布局,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开拓国内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战略、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并负责组织储备物资的市场供应;牵头整合、协调、管理全市政府拥有的会展机构和资源,归口管理全市会展业,以及对外技术贸易、组办境外展览(会)、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投资合作、设计咨询、国内外贸易机构等业务和援外事务。组织、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加工贸易业务。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加工贸易发展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核准属我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组织开展全市外贸企业财务状况统计分析;协助出口退税稽核、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国内外贸易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有关外贸基金管理以及国家有关促进外贸发展基金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二)调节能源的供应和使用;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意见;负责组织协调电力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参与电价政策制定工作;负责发供输配电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源、电网建设,管理能源基金和电价调节准备金。
(十三)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油和燃煤(并参与协调燃气)的调控和配置。
(十四)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同环保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
(十五)负责横向经济技术协作与管理,开展国内外的经济合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对口扶持工作及对口扶持专项资金、西部助学基金等监管工作。
(十六)指导各区工业、国内外贸易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大工业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
(十七)负责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的促进与发展,归口管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依法管理工业、国内外贸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
(十八)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级以及核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驻深商务代表机构;依法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组织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依授权签发各类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纺织品出口产地证;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技术与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
(十九)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指导开展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编制对外招商项目,负责重大招商项目跟踪协调;组织、建立和管理我市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
(二十)按权限管理限额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立项进行联审;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的后续管理和协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二十一)负责企业与企业家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协调解决工业、国内外贸易企业有关问题,提高和改善服务水平。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08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贸易工业主要指标任务基本完成。2008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527.8亿元,同比增长1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1.8亿元,同比增长17.6%;外贸进出口总额2999.7亿美元,同比增长4.3%,其中出口1797.4亿美元,增长6.6%;实际利用外资40.3亿美元,同比增长10.05%;全年电力最高负荷1112.4万千瓦,同比增长7.6%;供电量5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左右;全市共完成工商业技术改造投资122.5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121.17亿元,同比增长11.5%;全市中国名牌产品企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7.6%。
(二)开展工业贸易百人调研服务。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承担全市工业贸易百人调研服务的各项工作,牵头制订工作方案,会同有关区、局组成百人服务小组分赴20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服务,逐项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具体问题,并从服务引导、市场拓展、产业转型、鼓励投资、缓解融资、保障用地、优化环境等7个方面又提出了扶持企业发展的28条综合性措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赢得了先机。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产业集聚基地建设,服装、家具、黄金珠宝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内衣、模具、家电基地基础设施已完成三分之二以上,以上六个基地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占投资预算总额的83.9%。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并上报市政府,积极推进首批12个旧工业区改造试点工作,及时完成了12个旧工业区的产业规划审批手续,认定和扶持了首批6个特色工业园。完成“深圳女装”、“深圳珠宝”两大产业区域品牌14项研究报告,制定全市品牌培育推广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各项培育自主品牌推广、宣传工作。积极搭建深圳企业拓展军品市场的平台,组织企业在北京成功举办深圳军工产业发展推介会,在深圳成功举办2008年度军工电子元器件春季订货会;完成深圳市军工科技产业基地授牌,正式启动军工科技产业基地组建工作;积极推动我市受总后勤部重点关注的军工项目实现产业化。
(四)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与香港特区政府开展海外联合招商与推介,精心组织实施15场境外经贸交流活动,着力推动并落实中芯国际芯片项目、杜邦太阳能项目、美国空气化工公司特种气体配套项目等多个重量级的产业项目入驻深圳。建立优强工业企业库,积极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
(五)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落实服务外包发展扶持资金,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企业认定办法,积极推动软件及服务外包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组织企业参加Gartner全球服务外包博览会,赴加拿大、墨西哥、香港、澳门开展服务外包招商推介会。修订会展业财政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把国际会议纳入资助范围;制订了深圳会展业整体宣传推广方案。
(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核准新设境外企业及机构89家、增资项目21个,直接投资协议额达到10.56亿美元、增长55.46%,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5.33亿美元、增长27.29%。组织企业参加美国拉斯维加斯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等17个重点展览,积极引进境外机构在深圳举办投资环境和政策推介会10余场。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成为广东省与越南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项目,12月28日,合作区项目奠基仪式在越南海防胜利举行。印发并落实《深圳市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方案》、《深圳市综合应对贸易摩擦和壁垒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深圳市WTO事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将工作站扩展范围延伸至专业检测机构,发布贸易与产业预警监测报告6期;依WTO规则一致性审核我市出台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7件;组织协调和指导企业成功应对美国橡胶磁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等18起贸易摩擦,贸易救济研究资金先后资助7家企业和6个单位。
(七)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大力实施人才培训及加快“蓝色通道”工程建设;全年从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1亿元对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国内市场开拓、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等项目共532家企业给予资助。出台《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完成以“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为主题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全国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协调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内首批试点的6只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之一。起草《关于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推动构建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重点民营企业池”并由池中企业设立“互保金”进行自我增信,市财政首期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与“互保金”共同构建企业增信平台。
(八)增强经济运行调节保障能力。积极争取省网用电支持,南方电网同意在继续支持我市30万千瓦省网供电指标的基础上,向深圳再增加20万千瓦的供电指标;积极应对南方冰雪灾害对广东电网的直接损害,迅速制定了“抗冰救灾”特别应急错峰预案;及时发放燃油燃气补贴调动地方机组顶峰发电积极性,协调采购现货天然气、加速燃油进口,推动地方机组增加发电,我市除年初因冰雪灾害,部分地区有短时错峰停电外,全市供电有序,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经济有序发展。
(九)推动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会同市统计局编制并印发了《深圳市工业能耗指引》。核查重点耗能企业2006-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分别安排1395万元、200万元对14个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贴息、对20家节能示范企业给予奖励。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理整顿,修订了《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跟踪落实再生资源分拣场所用地,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用地手续。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6家(次),新启动自愿清洁生产企业40家,完成8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全市自愿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突破100家,位居全省前列。
(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贯彻落实省“双转移”会议精神,推进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的产业定位、合作模式、片区规划等工作,结对汕尾、潮州、河源共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指导各区合理布局省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加强对已有的福田(和平)等4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协助做好龙岗(汕头潮南)、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积极推动已启动的衡阳、吉安、昆明、重庆等4个深圳工业园的建设,协调跟进湖北(深圳)工业园落户襄樊和宜昌、吉林-深圳产业合作示范区落户吉林市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深圳作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年捐助对口扶持地区各类资金14838万元,帮助对口地区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示范点)、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182个,培训西部贫困地区各类干部1742人,输入贵州、河源等对口扶持地区劳务工2万余人,西部三省一市教育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学生2.47万人。落实与贵州、河源签订的《对口合作框架协议》,安排深圳机场集团“贵州荔波机场航线拓展资金”2000万元,配合完成河源1万亩易地开发补充耕地任务,签订梅州开发补充耕地1.4万亩协议。全面推进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全年安排5000万元建设同富裕工程基础设施项目34个,安排5000万元帮助龙岗、宝安和光明新区贫困村民的养老保险费及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安排1418万元对宝安、龙岗、光明新区欠发达地区的42个集体经济项目贷款进行贴息。
未完成事项及情况说明:“三季度制定深圳会展业整体宣传推广计划,制作统一的宣传手册、宣传片,加强会展业整体宣传推广”工作未完成。该项工作2008年仅拟定了宣传推广计划,制作统一的宣传册、宣传片等工作,由于资金未能落实没有完成。下一步,我局拟向市政府请示,设立专项会展业推广资金,确保宣传资金得以落实。另外,2008年,我局责任目标白皮书中提到的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7项指标性预期目标中有4项达到预期目标,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供电量等3项指标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
三、2009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一)促进消费增长。
3月底前,出台《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5月底前,举办“购物节”;6月底前出台《商贸流通业资金管理办法》。
(二)开拓国际市场。
12月底前,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大力宣传政策,并会同各区贸工局召开政策说明会;8月底前,组团参加中国(香港)服务贸易洽谈会;8月底前,落实《进一步鼓励外贸出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资助企业开拓新兴市场,落实《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和软件产品出口;12月底前,确定并实施全市20个以上境外重点展览,其中由政府直接组织企业参加6个以上境外展览及经贸活动;6月底前,完成出台《深圳市应对WTO补贴争端和反补贴调查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摩擦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发布贸易与产业预警监测报告,全年发布4-6份预警监测报告。
(三)开拓国内市场。
5月底前,组织加工贸易企业参加“粤(深)港外贸内销商品展销会”,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内销渠道;12月底前,进一步落实建立内销专项扶持资金,完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奖励方案”,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业务;12月底前,组织企业参加19个国内重要展会,在内地举办4场深圳产品展;大力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展会,展位费、会刊广告费补贴标准提高到最高60%;支持我市部分重要行业的协会和商会组织企业参加国内专业性展览会。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3月底前,完成编制《深圳市产业集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9月底前,完成编制《深圳市九大产业集聚基地总部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10月底前,完成《深圳装备制造业发展策略研究报告》;3月底前,研究建立深圳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增信与补偿平台,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12月底前,《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2月底前,发布市工商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6月底前,会同香港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提升黄金珠宝、服装行业技术水平相关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6月底前,下达第一批贷款贴息计划;11月底前,下达第二批贷款贴息计划;12月底前,研究来料加工不停产转型奖励办法,鼓励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研究建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6月底前完成《深圳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工作;结合工业结构调整,11月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计划;建立和完善优强工业企业库,12月底前完成2009年度优强工业企业筛选认定工作;会同市规划局编制《深圳现代制造业空间布局规划》,12月底前定稿。
(六)扩大对外开放。
6月底前,组织部分有意投资欧洲的深圳企业参加欧盟组织的经贸活动;12月底前,跟踪服务有意开展海外并购的深圳企业,为企业提供需要的协助;6月底前,开展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第一期工程建设基础工作;12月底前,在境内外举办2-3场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大型推介招商活动,吸引企业入区兴业;12月底前,争取中央、省财政对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给予资金扶持,研究制定我市政府具体扶持措施,对合作区开发企业和入园企业给予支持。
(七)加强区域合作。
12月底前,推进汕尾工业园1.3平方公里规划及三通一平工作,引导深圳企业入驻园区,并协助汕尾市做好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12月底前,引导深圳企业到国内投资扩张,开拓深圳经济发展空间;3月底前,印发全市对口扶持资金安排计划;6月底前,组织全市扶持项目申报和实地考察,召开管委会会议审批本年度扶持项目;9月底前,完成全市扶持项目资金核拨工作。
(八)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3月底前,全面启动2009年全市工业贸易百人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工业百强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百强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对直通车企业服务名单进行补充更新,6月底前公布2009年的补充名单,加强与直通车企业的联系工作,及时帮助直通车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所遇到的困难;每月定期举办局领导与企业的网上对话活动。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对我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拨打12345申诉举报电话。
(二)发邮件至电子邮箱:webmaster@szbti.gov.cn。
(三)登陆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网站(http://www.szbti.gov.cn)访问公众留言、意见征求、投诉举报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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