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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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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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15〕27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禁毒办:为全面加强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教委青〔2015〕27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禁毒办:
为全面加强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有效预防毒品问题向学校和学生滋生蔓延,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保障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预防和禁绝毒品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禁毒委统一部署,自2003年开始,本市教育系统即在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自2011年开始在高等学校试点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当前禁毒形势仍不容乐观,吸毒人员总量持续增长,合成毒品滥用加剧,毒品渗透渠道更加多元,易制毒化学品管控难度加大,因此加强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仍将是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全市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抓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体制
市教委成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小组,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市禁毒部门指导区县禁毒部门,为全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本辖区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本区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加强指导、管理、协调、督促,统筹推进本区县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学科教师,切实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落实。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与本区县禁毒部门,各高等学校与所在区县禁毒部门、大学园区管委会综治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作等日常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运行机制,探索、落实毒品预防教育具体工作措施。各区县禁毒部门、大学园区管委会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和支持,不断提高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
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毒品预防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参照执行。
各学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本校课程计划,通过多种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落实有关教育教学要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要用好《上海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教案集》和《上海市合成毒品预防教育教案集》,鼓励各学校开发毒品预防教育教学校本教材。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结合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点,加强与学生就业选择、职业规划有关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要积极探索毒品预防渗透教学,利用历史、时事等与禁毒发展和形势有关的学科,生物、化学、体育、生命科学以及医学类等与人体健康、生理机能、药物使用等有关的学科,加强学科渗透教学,拓展毒品预防教育内容,不断提高毒品预防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拒绝不良诱惑和毒品侵害。
四、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禁毒社会实践工作
各学校要将禁毒社会实践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予以安排,作为学生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综合素质提升的有效抓手。要鼓励和引导学生通过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积极参与禁毒宣传、禁毒科学探究等形式的活动。
市禁毒科普教育馆要有效发挥专业场馆的资源和优势,在学校禁毒课程开发、禁毒科学知识普及、禁毒社会实践活动设计和组织等方面提供平台支持。
各学校要加强与市禁毒科普教育馆的沟通合作,将市禁毒科普教育馆作为学生学习禁毒知识、参与禁毒活动的重要基地,鼓励学生积极参观市禁毒科普教育馆,参与场馆改建和提升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加强禁毒科学研究,探索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有效途径和实施方式,为禁毒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改进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保障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学科教师,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专题师资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市教委合理安排本部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经费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市、区(县)禁毒部门对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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