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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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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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陕民办发〔2014〕96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民政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陕民办发〔2014〕96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民政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陕西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14〕9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陕宣字〔201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目标,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理想,把民政干部职工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二、基本原则
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贯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自身文明素质。要从理想信念和道德作风教育入手,着力提高民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从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入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干部队伍。
(一)实效性和长效性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在认知认同,贵在知行统一。要充分整合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分层次、分步骤抓好抓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传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要找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政文化建设的交汇点,认真总结在长期实践中既有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方法,变传统的直接灌输为主动的价值建构,激发民政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
(三)特色性和规范性相结合。要结合民政自身优势和民政文化建设特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到民政核心理念之中,融入到队伍建设全过程,融入到民政工作全过程。
三、在实际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重在推动工作,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队伍思想、凝聚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水平,与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开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践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衔接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利用“三个平台”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用好民政业务工作平台。不断强化“以民为本”理念,把执政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把为民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民间组织、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双拥优抚安置等业务工作水平,维护好、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的各项权益。
二是用好民政服务窗口平台。着力提升婚姻登记处、烈士纪念设施、救助管理站等民政窗口服务水平,以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行业一流业绩”为目标,在各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学习雷锋优质服务”活动,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把民政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三是用好民政服务机构平台。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优抚安置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扩展民政公共服务惠及范围,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统筹、城乡一体、公平均等、供给均衡,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为保障民生的坚实平台,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开展“五项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全省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活动,不断扩大讲堂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率。落实“道德讲堂”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与讲堂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充实“道德讲堂”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二是扎实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专项活动。认真落实厅活动专项办《 “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庸懒散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强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以整改落实为重点,确保“抓、建、促”主题活动和“庸懒散浮”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持续推进“进社区亮身份”活动。党组成员和厅级领导带头联系社区,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参与共驻共建,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民政法规,体察民政工作绩效,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为社区建设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
四是全面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中省“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五是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活动实效。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民政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确保机关高效运转,民政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安全运行。研究整合信息化资源,探索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高效快捷的民政多业务数据平台,实现民政各类数据的相互比对,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推动民政管理数字化、民政服务精准化,确保民政工作在落实终端和“小、细、实”上见成效。
(三)落实“五项工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严格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程序,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体现平等、公正。
二是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抓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统筹推进机制,健全志愿服务需求对接、服务记录、培训考核、激励保障的制度。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邻里守望”为主题,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受灾群众、残疾人等群体,常态化开展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气,在各种慈善志愿活动中体现和谐、友善。
三是做好全省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在前期修订、编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村民自治知识读本》、《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资料的基础上,加大政策、选举程序宣传力度,周密部署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明年5月底按期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抓好选举过程监督指导,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村选举办法,依法规范选举程序,严把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和投票选举四道关口,确保选举公开、公正、公平,充分体现民主、法治。
四是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维护好孤儿合法权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及时调整城镇“三无”特殊困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好城镇“三无”人员基本生活;抓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提高集中供养率,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长效保障机制,适时提高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保障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健全流浪救助服务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在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中体现平等、和谐。
五是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利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倡导敬老爱老助老的道德风尚,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弘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扶弱助残、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新风正气形成;引导婚俗改革,弘扬宽容、理性、和谐的婚姻理念,倡导忠诚、尊重、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提倡“科学、节俭、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反对铺张浪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绿色殡葬、节地殡葬、环保殡葬建设。大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增强群众文明节俭意识。利用政治性节日、国际性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军干所、敬老院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德育宣传教育活动,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中体现爱国、文明。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实施和监督落实,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深入学习,务求实效。各处室、各单位要坚持把抓好教育培训作为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开展的重要平台,以开展民政队伍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为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培训形式,举办专题学习,开展座谈讨论,引导民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民政工作和民政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入持续开展网络文明传播行动,鼓励干部职工综合运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形式,传播文明理念、净化网络环境。充分利用陕西民政网、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重要性。通过组织策划专题报道、典型报道、活动报道等,系统介绍民政工作取得的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向社会充分展示民政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形象。各处室、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要及时反馈厅办公室。
陕西省民政厅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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