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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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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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3〕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
南通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3〕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 “绿色江苏”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确保完成今冬明春全市绿化造林任务,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为目标,努力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林木覆盖率,着力建设江、海、河绿色屏障和路、沟、渠绿色通道,大力发展苗、桑、果绿色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全市绿化造林要完成成片造林20万亩,育苗7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64万亩,四旁植树500万株;完成高等级公路绿色通道66公里,县乡道路绿化560公里。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实施国债工程项目。切实抓好启东、海门两地2003年沿海防护林国债工程建设,按照项目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2002年度通扬运河防护林国债工程补植完善工作,确保通过国家验收。
(二)努力建好绿色屏障工程。以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为重点,切实推进沿江、沿海特保林带建设,在全市江海岸线构建稳定高效的绿色屏障;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在全市主要干线公路、铁路、大中型河道两侧建设护路林、护岸林。
(三)扎实推进林农复合经营。林农复合经营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农林牧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大力推进,摸索并推广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林农复合经营模式。
(四)大力实施林业产业工程。坚持稳步发展桑园,大力发展果园,积极发展苗木花卉业,开发工业原料林的产业化思路,在规模经营、品牌经营上做文章,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拓展深度加工,提高林产品附加值。
(五)认真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林权证是维护林木和林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规范森林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凭证,对于促进我市林业稳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地要按照市统一部署,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各地要以对党和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林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将其纳入本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规划之中。全面落实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
(二)切实加大林业投入力度。要千方百计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主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范围;对于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要给予重点扶持补偿;地方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支持林业建设。城建、交通、水利工程用于配套绿化的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共同推进林业发展。
(三)努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类社会主体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力量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要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强化考核奖励机制。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重点绿化工程领导负责制,将各级党政领导的林业工作情况纳入干部人事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冬明春绿化造林目标任务将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实现奖惩。各地要根据今冬明春造林目标任务,制订和完善考核奖罚制度,层层抓好落实。
附件:今冬明春绿化造林任务表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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