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官庄鸭河工区发展的意见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11-21 14:03
163人看过
工区
支持
市直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官庄鸭河工区发展的意见(宛政〔20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成立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以下简称工区)是我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重大决策。目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官庄鸭河工区发展的意见
(宛政〔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成立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以下简称工区)是我市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重大决策。目前,工区正处于起步期,为加快工区发展,促其尽快做大做强,成为拉动中心城区乃至全市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以“项目带动、创新带动、品牌带动、服务带动”为总抓手,坚持自身发展和政策帮扶相结合,着力推进工区建设,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努力成为拉动我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强区为先,集中优惠政策打造南阳发展新引擎;坚持因地制宜,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自力更生,处理好自我发展与政策帮扶的关系;坚持重在为民,统筹解决关系全局和民生的重大问题。
(三)战略任务。
---打造全省石油化工、新能源、清洁能源产业集聚区:官庄工区以河南油田为依托,重点发展石油勘探开发以及石油炼制、石蜡、油页岩加工业,逐步形成以石油化工为主导的石化产业基地,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石化之都和国内最大的特种蜡生产基地;鸭河工区要积极推进核电站建设,构筑以清洁电力能源产业为主导,以核电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打造中国中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核装备产业基地和新型绿色产业基地。支持工区专业园区创建省级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市域区域性中心城区:加快工区核心区发展,扩大辐射范围,形成以建成区为核心,以半小时交通圈、50公里半径为区域范围的辐射带动圈,促进人口、产业相对聚集,成为市域区域性中心城区、中心城市组团。
---培育全市服务业发展新兴区:官庄工区要充分利用人口多、消费市场旺的有利条件,加快商场超市、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引进知名商贸企业入驻工区;以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配送型等多种物流体系。鸭河工区要充分利用鸭河口水库、莲花温泉等资源,加快温泉旅游、工业旅游等特色旅游产业开发;以服务当地及周边企业职工、居民和观光旅游者为重点,大力发展商业购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根据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电力能源技术培训、技工培训、核电装备研发、物流业和生产管理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倾力打造南阳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创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依托工区核心区和周边乡镇,积极推进城乡户籍、土地管理、投融资体制、公共资源共享等综合配套改革,使之成为全市城乡统筹改革发展示范区。
(四)主要目标。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二年快速起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要求,力争“十二五”期间,工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左右,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13%。“十二五”末,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0.85吨标准煤;鸭河工区城镇化率达到50%,官庄工区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二、理顺管理体制,夯实发展基础
(五)工区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原则,工区对托管区域内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可根据需要设立社区或保留原行政村建制,负责相关工作。区域内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等工作依法在原行政区内进行,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按托管人口比例确定,依照有关规定产生。
(六)工区机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和“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工区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受派出单位和工区管委会双重领导,工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编制或带编调整人员,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相关职能。
三、明确主要管理权限,强化工作职能
(七)财税管理。工区建立统一的财政收入收缴体系,设立一级财政和国库。工区财政履行工区本级及所辖乡镇(办)财政收支预算和财政决算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融资平台管理、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等职能。市、县(区)、工区财政收入,2011年12月31日之前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地方财政税收分享办法不变,归属级次不变;2012年1月1日起,工区原市级、县(区)税源户企业由于搬迁或扩能新上项目的地方税及附加仍归市和原县(区);工区新引进项目地方税收及附加市与工区按5:5比例分享。对由中央、省、市和县(区)主导新建落户工区的企业及项目和特殊行业的地方税收及附加,分享比例另行确定。工区耕地占用税归工区。其它非税收入,原归市级的仍归市级,原归县(区)、乡镇的分别划归工区和乡镇。工区内的惠民政策,原则上仍按原渠道由相关县(区)负责落实,工区能够负责落实的尽可能划归工区负责。工区财政体系建立后,收支自求平衡,鉴于工区起步阶段自身收入规模较小,对工区机关正常运转和业务经费及市政府安排由工区承担的大项支出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研究给予补助。
(八)人力资源管理。工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综合管理、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管理,工区内社会保障工作由所在县(区)与工区管委会做好交接,保证工作不间断。管委会干部及人事管理(包括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选聘、选调、选拔、考核、任免、奖惩、推荐、辞退等)按县级管理权限实行。鼓励工区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法引聚人才,奖励先进。支持工区制定引进、留住、奖励人才的政策措施,建立与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鼓励工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试行政府雇员制。
(九)行政执法。市直部门在工区设立派出机构的,由派出机构依法行使相关执法权,未设立派出机构的,根据经济社会管理需要,由市直有关部门或相关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委托工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相关执法权(包括行政审批权)。
四、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工区发展
(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市直有关部门在安排上报项目时,工区与县市区同步进行。对项目、资金明确到县市区的,按照工区托管原县区的土地面积、人口比例,明确工区项目、资金数量,上报口径由市直有关部门协调。对工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范围并给予支持。加大国家、省、市投资项目支持力度,在国家、省、市财政拨款安排的商品粮棉基地、农业产业化工程、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沼气和饮水安全、农村公路等社会事业投资项目上向工区倾斜。争取的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工业技改资金等专项资金向工区倾斜,市里各类产业扶持资金优先考虑工区。
(十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官庄工区加快发展石油化工、新能源、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优势产品、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把石油化工产业打造成销售收入超500亿元产业;支持河南油田发展,帮助协调中石化总部,提高炼油厂原油加工能力,建设300万吨原油加工炼制基地;拉长特种蜡化工链条,着力建设国内最大的特种蜡生产基地;支持油页岩气开采试验,大力支持生物柴油、油田测井仪器研发生产,帮助油田科研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鸭河工区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做好鸭电三期评审上报和核电站前期工作,争取得到上级发改、科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支持鸭河工区核电装备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核电辅助装备制造及研发、非动力核技术、核电辅助设备技术服务等产业,努力打造中国中西部地区核电装备产业基地;加快鸭河工区旅游业发展,推进莲花温泉二期建设,搞好环水库周边生态治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对工区专业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倾斜,争取工区专业园区晋升省级产业集聚区。
(十二)加强“三农”工作。支持工区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十二五”末各增加4-5家市级试点村。支持工区建设优质粮食、优质油料、优质蔬菜、优质畜产品、优质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优质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大扶持力度。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高产田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工区范围内鸭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改造工作,建设现代化节水灌溉示范区。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打造绿色工区。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蔬菜基地建设,建设稳定、优质供应基地。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规划建设肉牛、生猪、奶牛、肉鸡等养殖小区,支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引进培育加工企业,拉长畜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扶持工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三)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中心城区至官庄、鸭河工区快速通道,将工区核心区主干道、公交、供电、供水、通信、煤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统一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积极支持工区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高压输变电站建设,争取列入国家、省项目笼子。支持专业园区、科研办公区、生态景观区开发建设,打造工区城镇发展新亮点。支持工区房地产发展,对工区新上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给予政策优惠。力争到“十二五”末,官庄工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居住人口20万人;鸭河工区新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3万人。
(十四)着力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工区与中央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给予政策优惠。市里引进的大企业、大项目优先向工区摆布。支持工区开展对外合作,扩大对外开放。
(十五)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先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河南油田技校、鸭河职业高中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各类教育。大力支持工区社区、社会保障事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全面完成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支持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和县级体育“五个一”工程建设,完成行政村和社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支持场馆及接待设施建设,提高体育赛事举办能力和接待服务水平,支持办好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工区比赛项目。
五、加大支持力度,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工区内教育费附加、城维税市级部分,以2008-2010年三年平均数为基数,增量部分全额返还工区;工区土地收益及城市配套费上缴市财政部分,2011-2014年由市财政全部返还工区,主要用于工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事业发展。工区新引进项目市级分享部分,三年内全额返还工区;工区内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市级部分以上年收入数为基数,较上年增收部分全额返还工区。市财政安排工区发展启动资金,以资本金注入工区投融资平台,专项用于支持工区建设和发展。
(十七)加强金融扶持。引导各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增加创新型企业授信额度,对重大关键技术和设备引进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工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先支持工区培育上市企业和发行企业债券。
(十八)增强土地保障能力。每年优先匹配用地指标,确保工区开发建设需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综合整治优先支持工区。支持工区做好重点项目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稳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市、县(区)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调整时,通盘考虑工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规划一致。
(十九)着力创造宽松环境。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工区的建设发展,加快推进由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对工区需要经市直部门、县(区)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办理的事项,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要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完毕。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工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有自己特色的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
六、加强指导协调,落实保障措施
(二十)着力加强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要研究制定支持工区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本意见规定需委托管理职能的,要抓紧委托。市发展改革委要依据“十二五”规划、中原经济区主体区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工区,对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到实处,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二十一)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工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的沟通衔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增强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抢抓机遇,开拓奋进,把外部支持转化为加快地方发展的巨大动力,推动工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作出重要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长政发〔2009〕3号)油茶是我国特有的木本食用油料树种,是林业建设的一大优势资源。我市油茶种植历史悠久,现有油茶林面积达70万亩,是全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宝政发〔200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国办发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焦政〔2016〕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改革发展的一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宁政发(2012)1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全市经济转型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