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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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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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充分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现就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现就加快建设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组织推动企业分步实现在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挂牌、转板和上市,构建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立交桥”,初步建成功能齐全、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层次分明、运行有序、良性循环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1. 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建立市场化筛选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的工作机制,形成“改制、入库、托管、挂牌、上市”的新路径,全面梳理、精心筛选、大力培育,后备企业保持在50家以上,实行重点跟踪、动态管理、强化引导,全面提升企业品质。
2. 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导企业或多个关联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制公司,鼓励企业异地“买壳”、“借壳”上市。
3. 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合理选择上市途径,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在不同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二)鼓励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4. 推进并购重组和股权多元化。督促上市公司化解风险隐患,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借壳等形式恢复持续经营和再融资能力。
5. 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支持上市企业采取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可转换公司债等方式扩大融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投建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提供便捷服务。
(三)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促进资本要素集聚
6.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市内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适时发起设立符合南充特色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并购基金,引导和鼓励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入驻发展,帮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带动地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四)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7. 充分利用债券融资渠道。加快培育发债主体,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鼓励优质大中型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中小型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区域集优债”等融资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积极探索设立政府主导的风险偿债基金,为发债企业提供有效的增信手段,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缓释机制。
8. 支持金融机构拓展证券业务。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各自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和结算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五)加强场外市场建设,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
9. 加强场外市场建设。积极抢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扩大到全国的机遇,鼓励和引导企业规范改制,推进企业挂牌、融资、转板;加快区域性场外市场建设步伐,推动更多企业到川藏股权中心等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融资,促进股权与资本对接,推进企业股权与资本双向流转。
(六)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10. 丰富证券期货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证券机构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新型资管、场外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创新业务,加快向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模式转型,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多层次需求。
11. 引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证券、期货等投资咨询服务机构,支持驻市证券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拓展业务领域,开展产品业务创新,增设经营网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吸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落户发展,为投融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三、扶持措施
(一)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
12. 实施财政补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分四个阶段按《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办发〔2011〕98号)执行。
13. 实施股改纳税补助。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资产评估增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参照其补缴税额本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资金补助。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本级留成部分的50%补助给个人。执行时间为后备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申报受理文件之后。
14. 实施股改规费优惠。后备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可直接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无争议的,依法补齐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征收。
15. 实施纳税贡献补助。后备企业在四川证监局辅导备案后两年内,按企业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资金补助。后备企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申报受理通知书后正式获得补助,截止时限和兑现补助时间为挂牌上市当日。境外上市企业享受本项补助的起始时间从取得中国证监会批文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限和兑现补助时间为境外挂牌上市之日,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16. 实施信贷倾斜支持。引导各商业银行对后备企业优先安排贷款。重组逾期贷款企业,可按规定办理展期手续。
17. 实现“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市内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8. 对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绝对控股市外上市公司的本市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9. 实施企业回归支持。企业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本市的,或赴境外上市并在本市进行返程投资的,采取“一企一议”的办法解决。
(二)对上市企业的扶持
20. 已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成功融资且再融资总额的60%用于投资南充项目,融资额在2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融资额在2-4亿元之间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融资额在4亿元以上,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1. 在海外以红筹股、蓝筹股等间接方式上市,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进入指定账户,经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后,市政府对该上市实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2. 实施项目落地支持。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优先参与市政府公共项目建设。投资本市的项目,优先立项、供地并确保能源供应,优先争取各级专项补助扶持资金。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招股说明书为依据,如果企业60%以上的上市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本市且上市后严格执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在本市投资计划开始实施之日起3年内,按该公司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的40%给予资金补助。
23. 实施人才引进支持。鼓励企业建立高管人员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激励制度,放宽上市公司员工户籍限制,落实上市公司员工与本市居民同等就学待遇、医疗保障,支持上市公司建设企业总部、职工公寓,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汇聚上市公司。
(三)对直接债务融资的扶持
24. 实施直接债务融资奖励。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一次性融资额1亿元以上且全部投资于本市项目的,按融资额百分之一奖励;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也应安排相应资金进行补助和奖励。
25. 实施项目推进、生产要素配置重点扶持。债券融资辅导重点企业实施的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贴息、资金补助等。对“区域集优债券”后备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煤、电、油、运等困难,给予优先解决。
26. 实施企业信用评级增级扶持。对债券融资辅导重点企业通过外部担保、资产支持等方式,使中小企业信用增级。
27. 实施债券融资金融扶持。建立债券融资绿色通道,对承销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在业务拓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对承销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互惠性金融合作给予支持。
(四)加大对场外市场融资的扶持
28.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区域性场外市场首次成功挂牌且交易股权占总股本比例达到10%以上的,由企业注册地政府另给予适当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南充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金融办、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配齐配强业务干部,落实设备、经费保障,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二)建立行政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上挂牌的“绿色通道”,完善具体制度。企业在改制、资产重组、挂牌申报等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税务、工商、环保和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或备案确认,企业持有加盖市金融办印章的,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一企一议”的办法,务必在收件1-2日内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结,涉及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普及资本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加大媒体宣传和引导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的正确认识和全面了解,营造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合力。
(四)强化工作考核。将推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的工作考核,充分发挥县(市、区)政府、市级主管部门在推进企业上市、推动股权投资等方面所具有的信息和资源优势,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相关扶持政策的兑现,需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金融办初审后,报市政府审批。
(二)本《意见》规定的财政补助项目及申请程序若与之前市委、市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意见》所确定的扶持政策和申请程序为准,但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的财政补助总额以本级分成部分为限。
(三)本《意见》实施期间,如遇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及时进行修改调整。
(四)本《意见》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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