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5-01-3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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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马政办秘〔2014〕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马政办秘〔2014〕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和《安徽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加快推进我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群防群治原则,以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综治服务管理为依托,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村组)三级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机制。到2014年底,花山区和雨山区在已经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的所有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村组)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促进城乡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大网格。以街道(乡镇)为单元。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成立以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制定落实安全隐患解决措施。各街道(乡镇)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每年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及各基层部门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中网格。以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各社区(行政村)网格长要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要求,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小网格对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对小网格员提交的火灾隐患现场查看,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复查、处理。每月确定1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对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小网格。以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村组等为单元。各小区、村组网格员要正确掌握检查火灾隐患、报告火警、使用灭火器、疏散人员、处置火灾的基本方法,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并立即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每周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至少检查2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将巡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反馈至辖区网格指挥中心;对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处理。全面、准确地采集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基本信息和消防部件信息,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手机客户端录入系统。县区、开发园区消防大队负责对各小区、村组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未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1至11月30日)。
未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认真抓好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推动力度,确保所有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村组)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补缺补差,确保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切实落实好组织设立、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康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公安、民政、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指导协调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通过培训班等方式,确保网格员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消防部门要集中批次对网格员进行点对点培训,提高其实际业务能力。
(四)强化投入保障。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不断加大投入。要会同消防部门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为消防安全网格员配备手机移动终端,运用手机完成信息采集、日常检查等任务。消防部门要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运行维护费用从消防业务经费中支出。
(五)强化督导考评。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新区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督办和考评制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要制定网格员考核办法,将考核成绩与网格员工资绩效挂钩。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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