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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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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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马政办〔2009〕91号)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了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更好地满足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马政办〔2009〕91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更好地满足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努力满足群众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有序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加大体育资源的整合力度,逐步建立社区体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通过学校与社区双向参与、互动发展,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通过推进学校体育设施与社会共享,提高体育资源利用效率,积极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广泛深入、有序顺利开展,成立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对各区、各部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开放办法
(一)开放范围:全市大学、高专(高职)、中专(技校)及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学)所属的体育设施。各校根据自身条件,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确保活动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分类开放。
(二)开放时间:原则上确定为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和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提倡有开放条件的学校利用早、晚时间向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市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
(三)开放对象: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到所在社区办理健身卡;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场馆参加健身或比赛的,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在约定的时间段里开展活动。
(四)开放项目:学校的室外篮球场、足球场、田径跑道等体育锻炼场所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通过委托社会化管理的体育场馆和学校的室内体育设施可有偿向社区居民开放。
五、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负责制订《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检查评估细则》等相关文件,指导开放学校制订实施细则;督促各校加强安全管理,将开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定期组织开放学校交流经验、总结教训、改进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
市体育局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支持,根据具体情况为开放学校投入、配备体育器材;会同市教育局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治安保卫工作,协调、督促开放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到开放学校巡视,加强开放场馆、设施的治安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处理开放场馆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区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会同市教育局制作发放居民出入学校健身卡,明确参与健身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社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管理,教育居民爱护学校体育设施和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积极参与调解相关纠纷。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必要经费的投入,主要用于学校体育场馆维护保养、运动器材修理更新、水电等消耗及因场馆开放而增加的管理费用。根据我市学校实际情况,每年确保用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保障资金200万:其中,从体育彩票专项经费中安排50万元;其余按照财政供给渠道,市区财政每年补助开放学校每校1万元,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作为年度表彰经费,对开放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予以奖励。
市物价局负责核定学校室内体育场馆(游泳池及部分室内场馆等)向社会开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检查、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学校体育场馆的水电、管理等费用支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现实意义,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操作性强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要求。
(二)加强宣传,共同营造全民健身、和谐相融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市内各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营造政府推动、学校和社区互动、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新闻舆论正确引导监督、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的良好环境。引导社区居民、广大青少年了解科学健身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功能的延伸。
(三)统筹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体育、教育、公安、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作,建立运转顺畅、管理流畅的工作系统。逐步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考核。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学校。要切实抓好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牵头,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开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表彰奖励,对开放工作不力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苏汉 市政府
副组长:
刘 序 市政府
万亚平 市教育局
康文彬 市体育局
成 员:
汪昌斌 市教育局
谢儒华 市公安局
许 建 市民政局
吴 斌 市财政局
吴 玲 市体育局
徐泽宝 市物价局
陈 刚 花山区政府
曹化根 雨山区政府
贺应旭 金家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汪昌斌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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