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和旅游观光优待的通告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11-20 14:23
243人看过
残疾
军人
通告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和旅游观光优待的通告(泸市府布〔2010〕3号)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和旅游观光优待的通告
(泸市府布〔2010〕3号)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和《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为落实国家对军人的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奉献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和旅游观光给予优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风景旅游区、客运运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泸州境内(含各区县)运营的火车、轮船、长(短)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并享受正常票价的半价优待。
三、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泸州境内(含各区县)市公共交通责任有限公司运营的公共汽车(含市内和郊外)。
四、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托运自用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
五、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参观旅游泸州境内(含各区县)的公园、博物馆和风景名胜古迹。
本通告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原《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革命残疾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及旅游观光予以优惠的通告》(泸市府布〔1992〕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二??一??年四月二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修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
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