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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廊政办字〔2017〕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廊政办字〔2017〕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5号)精神,推进全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实际,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双聚焦、三明确、四提高”的要求,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稳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健康需求,按照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合作基础,以点促面、示范引领、稳步推进。
(二)坚持公益,明确责任。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明确各种形式医联体功能、医联体成员单位责权利关系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就医。
(三)创新机制,夯实基础。聚焦慢性病防治管理和贫困大病患者救治两项重点任务,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和障碍,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提高基层首诊率,提高二、三级医院患者下转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中医药优势,融合健康养生、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管理,推动医联体建设与慢性病防治管理、贫困大病患者救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2017年10月底前,市三级医院要出台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要全部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底前,市卫生计生、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有关制度框架和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紧密型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以疾病为主线,深化京津专科联盟建设。
2017年10月底前,试点县(市、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大厂县、香河县、固安县、霸州市)要出台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年底前,其他县(市)要制定出台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以县乡一体化为重点的医共体建设,打通资源端至家庭端,建设发挥实际作用、有实际成效的医共体。
2018年,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扩大以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联体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加强县域医共体和域内医疗联盟建设。
到2020年,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根据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工作基础等因素,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分区域、分层次、分类别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1.在城市组建“1+X”医联体。由市政府主导,以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为基础,按照自愿和就近原则,以市人民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为主体,联合区域内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专科机构等组建城区医联体。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不改变隶属关系,以技术、管理帮扶协作为主,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上下转诊、健康管理等为重点进行合作。由区政府主导,以能力较强的区二级医院为主体,联合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等,组建紧密型或松散型医联体。
2.组建县域医共体。由县级政府主导,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在保证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三统一”(统一调配人力、设备等医疗资源,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参与医疗收入分配)原则,组建医共体,构建县乡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以大厂县、香河县、固安县、霸州市为先行试点,组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医共体。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横向推开至各县(市),纵向深入至乡村,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医共体。
3.组建域内医疗联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河北燕达医院5所三级综合医院为引领,与技术协作医院、对口帮扶医院以及意向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就近、突出专科特色的原则,以信息化为支撑,分片划区,组建域内医疗联盟,增强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和协作。遵循“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就近转诊、资源共享、连续性服务”的原则,建立患者上转和下转的“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确保医疗技术服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4.组建京津廊专科联盟。依托区位优势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强与京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对接合作,积极争取京津三级医院学科支持,实现远程会诊、挂号和转诊,以疾病为主线,组建跨区域的京津廊专科联盟。市人民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以脑卒中、癫痫疾病为主线与北京天坛医院、潞河医院、宣武医院对接合作,市中医医院以中医诊疗和血液病为主线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对接,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传染病为主线与北京佑安医院对接合作,市妇幼保健中心以儿科疾病为主线与首都儿研所和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合作共建,怡宁精神病医院以精神疾病为主线与北京回龙观医院合作共建等,向下辐射市、县、乡、村卫计系统,打造跨区域分级诊疗模式。
5.组建远程医疗协作网。由三级或二级医院牵头,应用“互联网+”技术,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教学、培训、转诊等服务,最大限度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
市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建设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开展创新性协同研究、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医共体要选择省内外三甲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疑难危重疾病患者转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远程医疗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中医医联体。
(二)建立医联体组织架构,明确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在医院层面探索成立医联体理事会,制定章程,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双向转诊、绩效考核、收入结算与分配等制度。主体单位负责医联体日常运行管理,对成员单位进行管理指导、技术帮扶、质量控制和人员培训,做好成员单位疑难危重疾病患者的会诊和上转救治。成员单位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工作,做好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稳定期和康复期患者的下转治疗。二、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收治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规范签约服务收费,需医保基金支付的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所在医疗机构应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1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四)建立医联体内分级诊疗机制。医联体要根据疾病分级诊疗的标准和规范,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标准,建立转诊转院备案制度,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对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按规定程序引导、协助转诊到上级医院。对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二、三级医院要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引导其转到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上级医院要安排相应专家定期到下级医疗机构查房,指导完善治疗方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一体化服务。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公布医疗服务信息,有序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
(五)建立医联体内分工协作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牵头引领作用,统筹医疗、信息、设备、药品、专科技术等资源,针对成员单位需求,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在岗人员双向交流等形式,推广临床路径、诊疗指南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普及中西医基层适宜技术和慢性病防治技术。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医联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鼓励医联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满足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需求。探索实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其他形式医联体主体单位,应加强对成员单位的资金、设备和人力投入,其形成的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医联体内应建立财务监管制度,主动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各医联体主体单位要成立转诊转院会诊专家组,对医联体内上转、下转和医联体外转患者进行把关,并加强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沟通,促进医联体间合作共赢。医联体理事会应建立运行考核机制,确保医联体规范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接续性医疗、护理服务等,探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具体管理细则由试点地区卫生计生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对不能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医联体,探索通过支付方式改革等,推动医联体内部形成责任、管理和利益等关系相对紧密的共同体。
(二)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各地要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与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医联体建设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支持紧密型医联体或医共体发展。
(三)完善人事制度。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人事招聘、考核奖惩、职称晋升等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在县域医共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探索由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探索实行村卫生室“村办院管”或“院办院管”运行模式,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在县域医共体试点推行县域内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鼓励县级医院人员轮流到基层服务,对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和聘用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医务人员退休后到成员单位继续服务。
(四)完善薪酬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医联体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医务人员到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工作,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的工作时间。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五)完善医疗机构用药政策。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遴选效果好、价格优、应用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放宽用药种类和药量限制,满足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完善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划设计,以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推进“智慧健康”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区域的医疗资源,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优化转诊流程,简化转诊手续,实现与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的在线快速转诊。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
(二)落实职责,创新体制机制。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建立医联体建设报备和监管制度,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机构编制部门要推动县域医共体县聘乡用制度改革。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支持临床医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互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三)建立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将上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居民医疗费用支出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人事任免、评先评优、医院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等挂钩。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加强培训宣传,引导科学就医。要加强医联体和分级诊疗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对医联体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进一步强化“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理念,逐步形成合理的分级诊疗格局。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评论

末日的太阳没有光

大冷天的,穿短袖,不冷吗?

8小时

記憶年崋

不知有什么用?正常人都不能流动,何况异地求医治病住院了;一体化实现以后再开业吧。

1天前

弑魂魔狼

看看这次过后有多少人抛售燕郊、廊坊房产吧……

10天前

被你皮相所惑

金盾是莆田系吗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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