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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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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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赣农字[2003]129号)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竞争,提高流通的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
(赣农字[2003]129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竞争,提高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和效率,积极引导、大力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根据国办(2002)49号、农市发(2003)3号和赣府厅(2003)15号文件精神,就我省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认真抓好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
(一)我国农产品和农资流通面临着新的形势。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买方市场形成,竞争加剧;人民生活步入小康,农产品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农资零售网点以个体经营为主,数量众多,不利于控制农资进销渠道,质量难以保证;农资市场主体规模小、经营分散,相互缺乏合作与联合,市场竞争力弱;加入WTO后进一步扩大开放,农产品和农资面临国际市场的冲击等。这些都对农产品和农资流通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实践看,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有利于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壮大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保证农产品和农资的质量。
(二)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有利条件。2003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推进流通现代化”。“大中城市要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推进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允许和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到农村以连锁方式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打破了原有农资经营的市场准入框框,为各类工商企业到农村以连锁方式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2002]4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连锁经营发展意见的通知(赣府厅[2003]15号)中,均明确提出了国家和省发展连锁经营的目标、扶持政策和措施。农业部关于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农市发[2003]3号)中对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因此,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与时具进,把引导、扶持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和推动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
(一)工作目标。以提高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结构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为重点,实行政府推动引导,市场运作,各方支持,扶优扶强,坚持低成本运作,推动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快速发展。到“十五”期末,省级将在农产品和农资经营方面培育若干家全省性的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各市根据实际确定各自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1、培养骨干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比照国家对大集团试点的扶持政策,鼓励优势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以品牌为载体,通过并购及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加快发展直营连锁步伐,或利用商品、商号、品牌、配送、管理技术等联接方式发展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积极推动中小农产品及农资经营企业通过自由连锁形式开展同业合作,发展“联合舰队”。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实现商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迅速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重点连锁企业,将向省和国家推荐,争取省和国家支持,各市也应积极向当地政府申报,争取相关支持。
2、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延伸和“农改超”工作:要积极按照赣府厅(2003)15文件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改超”工作,每个设区市要抓好一个试点,与抓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或专卖店的建设相配合。农产品批发市场货源集中,品种齐全,具有持续供货能力,集中采购的成本低,发展连锁经营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可以直接投资建立连锁经营企业,依托批发市场从事农产品连锁经营。部、省二级在各地的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要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农产品连锁经营。
3、积极发展特许经营:支持有实力的种子公司、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流通企业利用商品、商号、经营管理等优势发展加盟店,吸纳更多的农资经营店参与连锁经营,形成规范化、可复制、易扩张、能够实施有效监督的特许经营体系。
4、建立农产品连锁经营的配送体系:农业部门要为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牵线搭桥,建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的信息通道和产品供应通道。依托批发市场和基地引进配送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配送中心,培育农产品配送产业,为连锁经营企业搞好农产品配送服务。
三、加强领导,加大对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做好规划:制定科学的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努力推进和规范连锁店的发展。面向城市社区居民的农产品连锁店应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体系,面向农民的农资连锁应根据农民的集散程度和农资购买需求数量合理规划,防止重复设店导致恶性竞争。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强对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使他们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具有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农资并传播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和信息服务,要把农业部门掌握的农业生产信息等及时与连锁经营企业进行交流,使他们能按照农业生产需要及时安排农资产品的供应,做到便民、利民。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对连锁经营的资金、项目的支持,争取将经营好的龙头性连锁企业纳入产业化龙头企业系列给与支持。
(三)加强领导:一是各级农业部门把加快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帮助连锁企业了解和落实好赣府厅(2003)15文件的税务、用电、土地、科技项目、企业登记注册等应有的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二是要支持依法取得农资经营资格的各类工商企业到农村以连锁方式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农资,严禁刁难和阻碍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严禁搞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三是依法加强农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四是加强对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支持他们开展农药残留自检。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在我省是一件新生事物,各地农业部门要注意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指导。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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