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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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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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各市体育局、各县(区、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各市体育局、各县(区、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苏发[2006]1号)精神,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现就“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迫切需要。中央1号文件又明确提出“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举措。因此,结合江苏实际,积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既是体育工作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具体体现,也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
(二)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体育健身需求的必然要求。“十一五”期间,江苏将率先总体上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水平,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这些发展和变化使得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参与体育、享受体育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和行动,发展体育、追求健康成为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的差距,真正占领农村体育文化阵地,对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体育权利,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是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体育是整个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建设体育强省,必须重视农村体育工作。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落后,欠帐过多是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重视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体育活动条件,在全省范围建设一大批体育强村、体育强镇(乡)、体育强县(市),才能真正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是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提高农村体育服务能力,增强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将产生直接作用。
二、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健身场地建到农民身边,使体育服务覆盖农村,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差距,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每年在全省范围的行政村(不含城区所辖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到2010年,力争全省基本实现“村村有体育健身场地”的目标。其中,苏南地区力争在2007年前率先完成目标任务,苏中地区在2008年前力争完成目标任务,苏北地区在2010年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以此为契机,构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面向广大农民的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项目、基本原则和筹资方式
(一)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项目分为四类
第一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1套健身路径、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1个40平方米以上棋牌室和80平方米以上室内健身房;
有条件的地区提倡增建当地群众喜爱的其它体育设施。
第二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30平方米以上棋牌室(或60平方米以上室内健身房);
第三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
第四类:简易标准篮球场。
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设计施工。在建设体育场地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
在总体规划上,要以发展的眼光,有前瞻性地为未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预留一定的建设用地。
(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农民。以行政村为重点,加快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高农村体育服务能力。以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为宗旨,民思我想,民求我应,民需我做,真正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体育健身服务。
--规划先行,成片推进。抓住新一轮城市规划和乡镇区划调整的契机,层层制定整体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苏南地区原则以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苏中、苏北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坚持典型创新,滚动发展。在建设标准、区域推进上实行分类指导,力求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基层特点,建设项目不要盲目贪大求全,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质量第一、注重实效。各级体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检查指导,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定期督促建设进度,经常检查建设质量,并建立规范的使用管理制度。
(三)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筹资方式
以体育部门引导、地方政府、社会捐赠和建设单位共同投入筹集资金。体育部门主要在器材配置和业务指导上予以支持。建设单位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有效的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体育部门器材配置资金从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各级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由省、市、县(区、市)按比例共同承担。省体育局对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四、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对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列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村镇评比范畴,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出财政专项经费,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会同发改委、财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营造良好氛围。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规划、周密组织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市县、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审计制度,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坚持统筹发展。以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全民健身体系建设。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健身场地、体育组织、骨干队伍、体育活动等方面实行共建共享。大力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形成农村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等统筹发展和综合利用。
(四)改革推进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出现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努力把“村村有体育健身场地”的目标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从实施对象上,对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优先考虑。对尚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创造条件,迎头赶上,不拖全省的后腿。从工作机制上,实行整体规划、阶段实施,分类指导,成片推进,广泛发动社会、企业、个人参与支持农村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鼓励基层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造,走出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推进之路。
(五)建立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体育工作的考核办法,把推进“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作为实施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重要抓手,纳入县级体育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评估体系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和汇总实施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省体育局经常组织检查“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情况,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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