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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农林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农林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苏经贸商建〔2008〕372号、苏农市〔2008〕14号)各市、县(市、区)经贸委(局),农林(农业、林牧渔业、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农林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苏经贸商建〔2008〕372号、苏农市〔2008〕14号)
各市、县(市、区)经贸委(局),农林(农业、林牧渔业、畜牧水产)局,有关市商贸(贸易)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苏发〔2008〕1号)精神,加快建设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指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现代农业建设,不仅要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更要以市场为导向引领农业经营,以市场营销理念指导农产品销售,以农产品高效流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从整体上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2、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市场作为农产品集散地,一方面组织货源,互通有无,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调节供求,平抑物价,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是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是落实“菜篮子”、“米袋子”工程的重要基础,是应对农产品供求公共事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产品市场通过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入市农产品开展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农产品消费安全的有效途径。
3、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部分农产品的结构性过剩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部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不畅是影响农业效益提高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产品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更有效、及时地实现农产品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市场信号的有效传递,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户调整生产结构,强化质量意识,培育农产品品牌,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生产效益。
二、明确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
4、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的精神,根据加强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供给的中心任务,适应城乡居民对农产品数量、品种、质量消费需求日益提高的需要,加快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拓展市场经营领域,全面推动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向现代化迈进,变市场约束为市场动力,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5、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是: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现实,循序渐进;完善设施,创新管理。通过3到5年的努力,尽快在全省建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零售经营门店和超市为基础,以各类农产品经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为补充,以现代物流、连锁配送、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现代流通业态为先导,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有较高现代化水平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基本功能明显增强,市场主体经营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初步形成,现代流通方式得到有效推进。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6家,建成一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三、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6、编制农产品市场体系布局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依托产业、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并实施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明确市场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产地重点发展专业市场,销地重点发展综合市场,产销结合地区重点发展产销双重功能市场。在区域布局上,根据各地现有市场发展规模、区域位置、市场定位和水陆空运条件,依托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沿江地区、沿运河地区、沿海、沿沪接壤地区,重点培育或新建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物流中心,构建覆盖全省、连接上海、辐射华东、各具特色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框架。
7、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改变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简陋、装备水平低、管理粗放、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升级改造的重点是:市场地面硬化、水电道路系统改造、交易厅棚改扩建、储藏保鲜设施、加工分选及包装设施、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客户生活服务设施、卫生保洁设施等。功能拓展的重点是:实行场地挂钩、开展加工配送、监管质量安全、推进规范包装、强化信息服务、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开拓对外贸易、维护安全交易、完善公共服务等。
8、发挥“双百市场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两大系统,以及检验检测、结算、信息、监控、废弃物处理五大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重点市场与流通企业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要突出抓好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市场营销水平,推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9、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构建现代营销机制,发展现代流通业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通过产销对接、包装标识、品牌上市、质量溯源,培育优质农产品市场,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拉动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是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农产品连锁店、优质农产品专销区、专卖店等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二是建立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跨区域的大型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优质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主攻高端消费群体和团购。三是探索发展农产品拍卖、电子交易、期货等交易方式,降低成本,发现价格,引导生产。
10、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探索“超市+基地”、“超市+农村流通合作组织”、“超市+批发市场”等营销方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引导综合超市、食品超市等国内外连锁企业发展一批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与农民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产销联盟,推动和扩大订单生产,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的经营规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充分利用“农家店”、配送中心的网络优势,采用“超市+生产基地+农户”等模式,完善农产品产加销运营体系,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11、加快改造城乡农贸市场。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逐步取消马路市场,实行退路进场,建设场所相对固定的大厅式交易市场。完善场地、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必要设施。继续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农改超”、“农加超”,提升市场档次。大力发展社区便利店,建立新型农产品零售网络。
12、构建农产品产销衔接平台。一是继续办好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展示精品,扩大成果,树立江苏农产品良好形象。二是在上海市以及南京等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建设优质农产品展销展示中心,促进农产品营销。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农产品营销协会及专业协会功能,实现产销对接,加强行业自律,应对贸易纠纷,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互动。四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带领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鼓励发展流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农产品市场营销新型主体。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经纪人从单纯的农副产品转手买卖向生产、加工、保鲜、贮运、营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
13、重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子商务是有形市场的重要补充,要通过市场化与信息化、网络化结合,实现市场交易方式、市场形态、市场空间和市场模式的不断创新;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加快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人才支撑;建立完善的市场资金结算系统和第三方物流配送系统,推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互促共荣。依托江苏农业商务网,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种养、经销大户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
14、加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各级经贸、农林部门要从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并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编制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预测并发布农产品供求市场行情。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协助落实相关政策,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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