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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的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15〕37号),加快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的意见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15〕37号),加快振兴黄石制造,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进黄石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新跨越,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国质量大会、湖北省质量大会精神为指导,弘扬“质量黄石、引领转型”城市质量精神,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快黄石产业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四个升级”,创新质量发展机制、质量考核机制和质量服务机制,增强城市质量竞争力,努力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质量强市“黄石模式”,为黄石“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转型发展。制定质量建设规划和政策,突出重点领域、主导行业、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产业竞争力,通过质量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质量引导、绿色发展。将追求高质量发展作为生态立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积极引导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强市、创新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创新,促进黄石产业由资源驱动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进入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坚持质量惠民、共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将更多优质资源转移到公共管理和服务上,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分享质量发展的红利,提升市民满意度,实现社会包容性发展。
(三)总体目标。力争到 2017年,全市在湖北省率先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考核并荣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到 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城市质量强度指数达到85%以上,城市居民满意度指数达到85%以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等城市质量整体水平在湖北省位居前列,在全国中部地级市居于前十位,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位居全省同类城市前列,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二、全面打造质量黄石
(四)全力提高重点产业核心产品质量。坚持以质量强市为引领、以工业转型发展为方向、以振兴黄石制造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推进产业升级,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加快推动制造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力争5年内,培育2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打造“黄石质量”,大力推进质量强企战略,加强质量管理,强化技术创新,研发自主产权核心技术,力争5年内,参与制(修)订1项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30项地方、行业标准,主导产业和产品整体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推进品牌发展,形成一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产业集群,争创1个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2个省政府长江质量奖或提名奖、5个黄石市市长质量奖或提名奖,50个省级名牌及商标,提升我市产业的区域品牌形象。实施五项质量工程,在新兴产业推进质量技术创新工程,在传统产业推行绿色制造工程,在装备制造产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在重点消费品产业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在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服务化工程,全面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发展。
(五)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环境质量保护政策和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废弃物处置等有关强制性标准,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推行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推广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强化能源计量等技术基础。加快生态企业、生态园区、生态港口、生态社区、生态单位示范体系建设。
(六)大幅提升城市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以标准化推进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商务服务、中介和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的规范化, 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建立健全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测评分析报告,引导市民参与城市服务质量改进工作。
(七)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和设备监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推动节能、环保、安全、信息等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定期开展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积极鼓励项目业主、施工企业争创“鲁班奖”、“国优工程”、“楚天杯”和“铜都杯”等建筑工程质量奖项。
三、夯实质量黄石工作基础
(八)以创新驱动促进质量升级。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紧扣振兴黄石制造这条主线,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稳步推进工业强基,促进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增效。以技术创新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或技术创新联盟。
(九)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支持与国家、省级标准化机构及在黄高校合作,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的互动平台。依托黄石市标准和信息化所,建立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各行各业提供基于标准的咨询及解决方案。推动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协调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大力提高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引导中小企业组建标准联盟,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形成产业联盟标准化,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和示范区,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大力提高城镇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等标准化水平。
(十)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制(修)订工作,完善市县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共建,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先进、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体系,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
(十一)推广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5S、六西格玛、零缺陷、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活动、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活动,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质量创新,促进骨干企业的质量管理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引导激励骨干企业争创黄石市市长质量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打造黄石企业质量示范点,树立质量管理标杆,推动全市质量水平由符合型向卓越型迈进。
(十二)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化发展。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科学布局、服务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家特殊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龙头作用,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检验检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服务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加快全市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积极培育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市场退出和淘汰机制。
四、强化质量黄石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十四)完善质量责任体系。强化政府引导责任,完善质量宏观管理体制,引导全社会形成质量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推进质量法治建设,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完善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建立专业化、信息化、网格化、全覆盖的监管平台,打造“大市场、大监管”模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人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等制度,落实质量管理和失职追究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担保保险制度,提升企业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和规避质量风险的能力。
(十五)完善质量共治体系。深入开展质量维权,充分发挥12315、12365 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社会性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深入开展重点产品、工程、行业、区域和市场质量执法,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大力发展质量中介组织,开放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等质量服务市场,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建立质量中介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质量服务机构向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大力培育质量文化,加强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制教育,加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加强质量文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十六)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制定《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完善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内部质量表彰和奖励制度,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质量激励机制。加大对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抽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质量工作的财政投入,健全质量投入增长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质量扶持政策,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依据《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黄石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十七)培育质量人才队伍。深入开展质量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及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等制度,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建立新的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附件:黄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黄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董卫民 市长
副组长:周蔚芬 常务副市长
苏梅林 副市长
叶战平 副市长
刘圣华 副市长
杜水生 副市长
余平辉 副市长
张新明 副市长
薄银根 副市长
成 员:孔凡新 市政府党组成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秦永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咏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
柯尊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士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刚 黄石日报传媒集团董事长
胡 敏 市发改委主任
张焕明 市经信委主任
毛甲艳 市商务委主任
余常晏 市建委主任
乔昌禄 市卫计委党委书记
方晓阳 市教育局局长
郭卫东 市科技局局长
薛四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笑山 市财政局局长
徐崇斌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荆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湘林 市水利水产局局长
郭双喜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张天华 市国资委主任
查俊华 市统计局局长
王见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万锦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建刚 黄石海关关长
傅晓东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方茂富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姜 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焕东 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邓良启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
冯爱林 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国强 黄石银监分局局长
徐海晏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修武 大冶市市长
王建华 阳新县县长
陈汉华 黄石港区区长
张育英 西塞山区区长
郭 波 下陆区代区长
徐 莉 铁山区区长
柳旺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柯尊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柳旺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评论

云深处

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希望为人民办实事讲效率

2小时

几梦王道

黄石政府!工作报告;阳光透明!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大展宏图。

5天前

啤酒与狗友

黄石加油!

半年前

叼烟五杀不掉灰

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黄石未来可期!

半年前

微风吹过的声音

加油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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