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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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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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27号2013年4月2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流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2013〕27号 2013年4月26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流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努力繁荣市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现代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是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产业。加快流通业发展,是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选择,是加速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求,是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全省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流通业发展对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和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用改革的精神、开放的思维、市场经济的方式,积极打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下大力解决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搞活大流通、繁荣大市场、促进大发展。
二、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核心,着力完善流通网络,做强流通主体,提升流通功能,规范流通秩序,全面推进流通改革与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城乡消费和民生改善,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业态丰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便民利民的现代流通体系。
1.流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商品市场成交额年均增长15%以上;从业人员年均增加20万人。
2.流通主体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形成一批经营规模大、网络覆盖面广、品牌知名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力争有10家商贸企业进入全国零售百强和连锁百强。
3.现代流通方式得到广泛应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连锁化率达到22%以上,连锁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国的比重达到6%以上,网络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8%以上。
4.流通效率和质量持续提高。批发零售企业资产周转速度加快,流通成本降低、效益提升。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到17%以下。
5.流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法规和标准体系日臻完善,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开放大市场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现代城市商业中心。围绕城市商业功能区,着力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品位高尚、环境优美的城市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推动石家庄勒泰中心、保定未来石、邯郸赵都新城、承德金龙皇家广场等45个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培育石家庄育新商业街、秦皇岛保二路欧洲风情特色街、廊坊新世纪步行街、唐山运河唐人街、承德碧峰门民俗文化街等35条高档次、高品位的特色商业街区,加快提档升级,促进聚集发展。
(二)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为主渠道,以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为方向,以直供直销等零售业态为补充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重点支持石家庄桥西蔬菜、馆陶金凤禽蛋等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升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和电子结算等市场功能,力争有3至5家大型农产品市场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健全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零售网点,扩大综合超市生鲜农产品经营面积。全省谋划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300个,每个设区市每年建立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蔬菜便民直销网点30个以上,每个县(市)每年建设改造高标准农贸市场1至2个。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社区直营直供直销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发挥北人集团、惠友集团等15个农超对接连锁超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对接能力,扩大对接规模,力争超市农产品直采比例达到50%以上;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到30%以上。积极探索以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建设和改造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
(三)加强大型商品市场建设。着力推动白沟箱包、永年标准件、孟村五金管件、安平丝网、清河羊绒等产地型商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石家庄新华集贸、南三条、唐山鸦鸿桥、安国中药材、辛集皮革等集散型商品市场升级改造,完善仓储、交易和物流设施,提高综合服务功能,争取把白沟市场打造成年成交额超千亿的国际性综合商品市场,把安国中药材打造成北方最大的中药材市场。力争全省年成交额超百亿、超十亿元的大型商品市场分别达到10个和100个。新建和培育一批钢铁、煤炭、铁矿石、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医药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形成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四)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58号),重点搭建钢铁、煤炭、铁矿石、纺织、农产品等一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一批单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做大做强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加快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讯、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动营销网、物流网和信息网有机融合,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依托交通枢纽、产业基地和商贸集散地,着力打造唐山海港物流、迁安北方钢铁物流、保定白沟物流、渤海新区物流、邯郸国际陆港物流等一批省级产业聚集区和物流园区;推进石家庄新闻出版、保定能源装备和汽车、曹妃甸矿石钢铁、邯郸钢铁及管业、沧州管道装备、廊坊家具等一批产业基地型物流项目建设;支持邯运、冀运等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和商品市场建设改造内部物流配送中心,提高物流作业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培育壮大市场流通主体。鼓励北人、唐百等零售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流通企业规模化、组织化水平。推动零售企业营销方式转变,提高自营比重,增强核心竞争力。实施住宿餐饮行业提质工程,支持唐山市开展国家级钻石酒家名市创建试点,推动河北玉兰香保定会馆、唐山鸿宴饭庄、承德满汉全席等餐饮企业跻身全国百强,力争创建国家级酒家200家;支持高档、星级酒店和石家庄驿家365等经济型酒店加快发展。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搭建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信贷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提升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旗舰店、品牌店、特许店等新兴流通业态,支持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
(七)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建立和拓宽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对接合作渠道,推动沃尔玛、家乐福、特易购、麦德龙等国际知名零售商和香格里拉、希尔顿、万豪等国际连锁酒店来我省投资发展,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促进流通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比重力争达8%以上。支持北京物美、新发地等大型商贸企业到河北投资办店和建设产地型分市场,扩大我省农副产品、特色商品在京津市场的占有率。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拓展国内外市场。
(八)提升城乡便民服务功能。支持石家庄等市争列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推动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和业态配套,鼓励国大36524、邯郸美食林、承德福满家、邢台天天便利等连锁企业进社区,设立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便民商业网点,扩展服务领域和项目,推广廊坊市建设集快餐厅、报刊亭、电子查询、无线上网、自动柜员机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综合服务岛做法。支持石家庄安惠、张家口豆宝宝、邯郸豪顿、唐山大唐凤凰园餐饮集团等餐饮企业建设现代化中心厨房,发展连锁化、标准化早快餐门店,新建和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50家。加快培育秦皇岛光彩集团、石家庄星光家政等家政服务龙头企业,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全省创建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30个、省级商业示范社区100个,力争社区商业便民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邯郸阳光、保定惠友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扩大万村千乡农家店覆盖面,增强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升网点功能和服务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重点培育100家限额以上万村千乡连锁配送企业,使乡镇和行政村农家店覆盖率分别提高至90%和80%,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以上。
(九)构建绿色循环流通体系。着力抓好秦皇岛海阳批发市场、邯郸阳光集团、唐山金玉市场等以绿色低碳采购、市场和消费为重点的“三绿工程”示范项目。加快以旧换新、再生资源回收等循环流通网络建设,支持旧货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减排。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提高到80%;零售业万元销售额能耗降低10%。
(十)强化市场运行调控监管。完善城乡市场监测体系,提高监测信息成果转化。健全省、市两级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适当扩大猪肉、牛羊肉、食糖、蔬菜、小包装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规模,积极探索商业代储等多种储备方式,提高应急保供能力。以肉类、蔬菜、酒类、药品等商品为重点,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追溯体系,推动石家庄肉菜和安国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建立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将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各地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商业网点建设需求,做好与商业网点规划的相互衔接。适时制定和发布商业网点建设指导目录,合理引导投资,减少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设区市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功能不缺失。
(二)完善用地政策。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流通用地比例。在城市黄金地段,优先安排商业用地。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对旧城改建中需动迁的流通企业,应优先在原地安置回迁;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为原土地使用人安排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和周末市场。对纳入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的项目用地,应予以支持。
(三)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财政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流通促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农产品流通体系、城乡便民服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调控、绿色循环流通、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扩大消费等,强化示范引导,提高资金效益。鼓励银行和金融性机构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商业保理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设立财务公司及发行公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融资租赁等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作用。支持石家庄等市建立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中心。
(四)减轻税收负担。省税务部门会同省商务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流通业税制改革办法,落实支持流通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重点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自2013年起,3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免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营业税;推进连锁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完善促进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等。
(五)放宽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贸流通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活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严禁阻碍、限制外地商品、服务和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规范零售商和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严厉查处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六)降低流通成本。省物价局会同省商务厅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精神,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对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实行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省金融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分行、省商务厅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263号)要求,最大幅度地降低百货、家电、超市、餐饮等商贸流通服务业的银行刷卡费率。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负责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情况,适当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市区内通行线路;对卸载农产品后的空载车辆,按照核定线路驶出城区时,不准以违反限行规定外罚;抓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和信息公开办法,推进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七)健全法规标准。加快流通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抓紧制修订商业网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品油、拍卖、典当、畜禽屠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会展业等管理办法。健全流通标准化体系,加大已颁布和即将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推进家政服务、洗染业、美容美发、经济型快捷酒店、早餐等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搞好流通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八)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冀发〔2012〕19号),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未列入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企业有权拒绝。凡国家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农产品等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和停靠便利;放宽对流通企业灯饰、广告设置的限制,有关部门对流通企业举办促销活动不得变相设立前置许可和收取任何费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不同部门和行业所进行的鉴定和检验结果应互相承认,减少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建立重点流通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优先提供业务申请、咨询、指导及投诉受理等服务。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及时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九)加强组织领导。省商贸流通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成立流通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将主要指标和任务按年度分解下达,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形成推动流通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附件:1、重点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略)
2、重点培育特色商业街项目(略)
3、重点支持“农超对接”连锁超市(略)
4、重点培育大型商品市场(略)
5、重点培育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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