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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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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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政〔20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口岸开放发展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7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打造内陆经济开放新高地,现就加快我市开放平台建设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开放平台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有效抓手,是对接国际市场、国际资本、国际产业、国际营商环境的重要通道,是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开放开发新棋局的重要载体,是打造内陆经济开放新高地、提升都市区国际化水平、加快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奋力开创我市开放平台建设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为统揽,以拓展合肥开放通道、建设特殊监管区域和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坚持加快建设与完善功能相结合、提升实力与创新机制相结合、丰富内容与拓展领域相结合,集中力量、集聚要素、集成政策,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增强开放平台的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和辐射力,加快构建集水陆空及跨境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开放平台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开放通道建设发展。
1.合肥水运港。
(1)战略定位。打造成为“江淮航运中心”,发展成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重要节点港口,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国际内河港”。
(2)阶段目标。2016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万标准集装箱;2017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5万标准集装箱。“十三五”末,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5万标准集装箱。
(3)实施路径。完善口岸和港口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为合肥及周边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大力引进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引导外贸企业选择合肥水运港作为“始发港”或“目的港”。
(4)支撑项目。加快合肥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建设,按照口岸标准,同步建设联检大楼、查验仓库及场地、熏蒸库房、视频监控及信息化系统等口岸设施。引进不少于10家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20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驻,建设港口集疏运集聚区。依托合肥水运港、派河港区和汽车、家电等重点外贸企业集聚优势,建设合肥水运港临港物流园区和派河综合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包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合肥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合肥海关、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省港航投资集团、包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海事局)、市招商局等。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合肥国际内陆港。
(1)战略定位。建设成为“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国际陆港物流园多式联运的示范点、铁路国际集装箱运输的标杆点。
(2)阶段目标。2016年,发运“合新欧”中亚班列24列、中欧班列27列,海铁联运实现常态化运行;2017年,发运“合新欧”中亚班列2428列、中欧班列2730列,海铁联运实现常态化运行。“十三五”末,在进一步扩大规模的同时,实现“合新欧”中亚、中欧以及海铁联运班列市场化运作,将合肥国际内陆港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货运和商品集散中心。
(3)实施路径。稳定“合新欧”中亚班列、加密中欧班列,积极开辟合肥至欧洲其他城市的新线路、新站点;组织回程货运班列,建立物流双向流通机制;加快“合新欧”班列向市场化运行转化。坚持铁运、水运并举,加强与宁波港、连云港等港口合作,建立铁水联运物流模式。依托“合新欧”班列,建立物流基地,完善通关条件和仓储配套,积极争取设立汽车整车、粮食、肉类、植物种苗等进境指定口岸。
(4)支撑项目。建设多式联运综合查验中心、铁路快件与电商公共查验中心、检验检疫专业技术用房及检疫处理场所。建设集海关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船代、货代、报关行、运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监管服务大楼。依托铁路货运中心,建设以集装箱、运输、配送、装卸搬运、自动化仓储、库存控制、包装等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国际物流园区和进口整车、进口粮食、进口肉类、进口植物种苗展示直销中心。(责任单位:新站区管委会、安徽新亚欧国际物流公司、上海铁路局合肥货运中心、合肥海关、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
3.合肥航空港。
(1)战略定位。将新桥国际机场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航空枢纽港,把合肥航空港打造成为安徽省口岸门类最多、检验最便捷的口岸高地,推动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创建成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
(2)阶段目标。2016年,新开一1条国际货运航线,新增3条以上国内货运航线,水果、冰鲜水产品进境指定口岸建成、验收、开检,启动食用水生动物、药品进境指定口岸申报;2017年,争取食用水生动物、药品进境指定口岸建成、验收、开检,启动新桥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十三五”末,新桥国际机场二期建成运营,开通多条至美国、欧洲、东南亚的国际客货运航线,形成覆盖境内外的航空客货运网络,年航空旅客吞吐量突破1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突破20万吨。
(3)实施路径。加强与中外运空运、各大航空公司和UPS、DHL、顺丰速运、三通一达等境内外企业合作,开通、加密境内外航线。加大航空客货运市场培育力度,增开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产地与合肥的国际客货运航线。加强招商推介,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大型水果、冰鲜水产品等进口企业组织货源。加强商务配套,完善服务功能。
(4)支撑项目。建成运营水果、冰鲜水产品进境指定口岸,申建食用水生动物、药品等进境指定口岸。加密“合肥-深圳”(往返)国内货运航线,逐步扩大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的覆盖面。加快开通“广州-合肥-美国洛杉矶”(往返)国际货运航线,积极开通至欧洲、东南亚等境外货运航线。(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中外运空运安徽分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合肥海关、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合肥百大集团等)。
4.合肥跨境电子商务港。
(1)战略定位。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和产业示范区,打造成为国家级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阶段目标。2016年,引进1-2家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实现进出口额1亿美元;2017年,引进2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成建设邮政快件处理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二期暨合肥邮件处理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进出口额3亿美元。“十三五”末,形成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实现年进出口额10亿美元。
(3)实施路径。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基础及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合肥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与商业快件通关监管区,实现合肥对欧美等10个主要流量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邮件总包直封到达。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金融支付企业和供应商、电子商务平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链,探索建立联合监管信息交换机制。申创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国家级示范园区。
(4)支撑项目。完善安徽(蜀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功能,建设“监管仓+智能分拣仓+集货仓+跨境电商通关”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智能分拣、仓储物流、共享、综合配套设施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基地。建设中国邮政快件及航空快件处理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二期暨合肥邮件处理中心。建设跨境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O2O跨境电子商务合肥网贸馆。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建设海关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场所和设施。(责任单位:蜀山区政府(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合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省邮政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安徽省分公司、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二)加快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
1.合肥综合保税区。
(1)战略定位。建设成为中部领先、全国前列的综合保税区。
(2)阶段目标。2016年,实现进出口额1亿美元;2017年,实现进出口额5亿美元。“十三五”中期布满项目,“十三五”末实现年进出口额50亿美元、产值500亿元。
(3)实施路径。以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为主导,以欧、美、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区域,开展精准招商,围绕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和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发展。发挥平台优势,以保税加工为核心,大力发展保税贸易和保税物流,推动已开工项目建成投产,促进已签约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在谈项目早日落地。丰富和提升综合保税区功能,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结算、融资租赁、检测维修等。全面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互动,密切与合肥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首都经济圈的联系,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合作领域。
(4)支撑项目。建设合肥晶合晶圆制造基地,积极引进上下游IC设计、IC封装测试、设备、材料等企业,形成较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建设二期标准厂房及仓库、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建设陆路海关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场所和设施。(责任单位:新站区管委会、市建投集团、合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招商局等)。
2.合肥出口加工区。
(1)战略定位。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和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2)阶段目标。2016年,实现进出口额43亿美元、产值530亿元;2017年,实现进出口额45亿美元、产值600亿元。“十三五”期间,新引进1-2个大型加工贸易项目,争取“十三五”末,实现年进出口额60亿美元、产值700亿元。
(3)实施路径。完善监管设施建设,完成海关及检验检疫管理系统升级,推动上海自贸区14项海关监管和8项检验检疫创新制度以及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区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全面提升通关效率及管理服务水平。拓宽招商领域,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保税研发、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
(4)支撑项目。发展进口保税、出口集运、国际采购等保税物流业务。建设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打造安徽省乃至中部地区最大的进口商品保税展示、批零集散地及分拨中心。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验平台。建设电子闸口数据共享系统和查验场地视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合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等)。
3.合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1)战略定位。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航空保税物流中心。
(2)阶段目标。2016年,力争合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获批;2017年,建成、完成验收并封关运行。“十三五”末,实现年进出口额2亿美元,带动周边航空货运、电商物流、航空关联制造业发展,实现年产值100亿元。
(3)实施路径。优化作业流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功能齐全、监管有力、通关快捷的监管模式。加大航空货运培育力度,促进本地企业进出口货物优先选择新桥国际机场口岸空运进出口,带动保税仓储业务发展。完善海关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退税、展示交易、物流配送等支撑服务,拓展国际配送、国内分拨、简单加工、展示展销及转口贸易等业务,吸引UPS、DHL、顺丰速运、三通一达、阿里巴巴等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驻场运营,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丰富发展业态。
(4)支撑项目。力争海富航空公司2016年底前开通航班,2023年运营25架飞机,达到中等规模航空公司水平。建设中外运航空物流园。推动晶圆制造、富士康物流园、电商物流园等在谈项目早日落地。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建设海关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场所和设施。(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合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合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安徽民航机场集团等)。
(三)加快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发展。
(1)战略定位。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提供对外劳务、承揽国际工程及境外投资、海外并购、引才引智引技等综合服务的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平台。
(2)阶段目标。2016年,实现外派劳务人员5000人以上,启动高端外派劳务;2017年,实现外派劳务人员6000人以上,其中大学生“海外就业”100人以上。“十三五”末,实现年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10000人,其中高端外派劳务人数不少于1000人;构建集对外劳务合作、承揽国际工程、开展境外投资和海外并购、引才引智引技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方位对外经济合作服务平台。
(3)实施路径。引导现有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资源共享、错位发展,与上海、江苏和山东等先发地区加强合作,打造以引导大学生实现“海外就业”为主的市级服务平台、以外派工程劳务人员为主的县级肥东服务平台、以缝纫、厨师、家政服务等为主的县级巢湖服务平台等三大特色服务平台。整合合肥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等对外经济合作资源,拓展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市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4)支撑项目。建设对外劳务合作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整合人社、出入境管理、高校院所等管理机构和金融、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资源,建立“互联网+对外经济合作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重点局、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肥东县政府、巢湖市政府等)。
(四)完善开放平台体系。
推动在建开放平台进一步丰富内涵、拓展领域、提升功能、完善机制,促进平台间的对接合作和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效益。依托现有口岸,构筑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产业聚集发展基地,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增长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跟踪对接国家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一批国家级开放平台或口岸设在合肥。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开放发展战略,积极构建新的开放平台,并争取上升到至国家层面。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对合肥水运港、国际内陆港、航空港、跨境电子商务港以及合肥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检验检疫监管设施或平台建设所需费用,财政和建设实施主体按1:1比例分担,由财政承担的部分,市财政和相关区、开发区按1:1比例分担,市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财政承担的部分,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全额承担。
(二)支持平台服务功能提升。
对以合肥水运港作为“始发港”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合肥报关且经合肥水运港进出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货运代理企业,以及承担外贸空箱调运的支线班轮公司给予一定奖补。
对承揽外贸货物并通过“合新欧”班列运输至中亚和欧洲地区的货运代理企业、承运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对承揽外贸货物、在合肥报关并通过合肥北站铁海联运至宁波的货运代理企业给予一定奖补。
对在新桥国际机场开辟定期国际、国内货运包机航线的航空公司,以及通过国际货运航线运输的货运代理企业、货主企业给予一定奖补。
对已建成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通关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家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合肥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企业依托特殊监管区域建立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的劳务人员培训,按照我市现行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定纳入培训计划给予补助。
对开放平台运营管理,根据业绩,由市财政给予一定奖补。
上述支持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的各类奖补资金纳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主要采取借转补和事后奖补方式予以支持。市商务、财政部门牵头明确各项支持政策具体绩效目标及政策申报、审核及、兑现具体程序,对对各项支持政策设定具体绩效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兑现资金。
(三)支持新兴业态及重大项目引进。
鼓励采用公私合营(PPP)的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支撑现代物流业发展及符合国际物流联运发展的物流园区。对依托开放平台打造的孵化器等众创空间,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合政〔2015〕127号)的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对重大项目及填补产业链空白的重要项目,在引导资金、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研发补助、贷款贴息、厂房代建以及生活配套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政策给予政策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市开放平台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口岸办)。市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把各自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推进的年度计划,确保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的各项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政策兑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要加大提高本意见各项政策的兑现频次,简化政策兑现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强对政策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建立督查通报和绩效考核制度,市开放平台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市开放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开放平台建设发展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加强对相关任务和政策的跟踪落实。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动态完善。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与市里出台的其他政策不重复享受。各条款政策由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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