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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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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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哈政发〔2007〕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
(哈政发〔2007〕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06〕23号)精神,加快区、县(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具有工作范围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专业性和程序性强等特点。区、县(市)政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能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区、县(市),难点也在区、县(市)。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的加快,区、县(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任务越来越繁重。目前,有的区、县(市)政府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对政府法制工作不够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落实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政府法制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主要任务??
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迫切要求,区、县(市)政府要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进一步明确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要严格遵守行政决策有关制度,建立法律论证审核机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健全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事前论证制、事中票决制、事后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县(市)《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建立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机制。区、县(市)政府在收到下级机关提报的需要政府作决定的文件时,对涉法事项要进行法律审核。??
逐步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明确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划分决策权限;不断完善决策公示制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决策听证制度、决策评估制度、决策追责制度。凡是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应当经过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民意评估和调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行为规范机制??
要建立干部学法制度、培训制度。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经常坚持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要逐步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在会前组织学习与审议、讨论事项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分别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法律集中培训制度,有培训基地的区、县(市)要把干部依法行政纳入培训计划,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五落实”。坚持法律自学制度。区、县(市)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加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持之以恒,注重实效。按照分级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区、县(市)政府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要认真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行为。面对行政执法重心逐渐下移的趋势,区、县(市)政府要在行政执法人员配置上减少中间平行管理层次,加大一线执法人员配置比例。要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稳步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分散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要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规范政务流程,重新设计政府及各部门,特别是实施行政许可和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政府部门的服务流程,使之运作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成本降低。??
大力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区、县(市)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实践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行政执法的具体标准,并予以公布,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
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依法界定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职责,科学设定行政执法岗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做好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要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办法,制定考核评议方案和细则,创新考核评议方式、方法,每年对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要认真落实《哈尔滨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做到责任明确,追究到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网上公布制、行政执法状况公开制、行政许可处罚回执制、重大行政案件点评制、个案考评制、媒体曝光案件跟踪制、管理相对人联系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要认真执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程序;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提出意见,并经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督查和定期清理、废止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三)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各区、县(市)政府要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增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要积极受理,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要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要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落实行政复议合议、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要按照《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要求,在政府法制机构内组建由3人组成的行政复议合议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应当是取得省政府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的专业行政复议人员。??
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发〔2006〕27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增强用协商、调解的方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调解手段的优势,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创新行政复议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的意见,调整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公正、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要求,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要主动与信访部门衔接好,加强与人民法院就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调解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
区、县(市)政府法制机构是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承担着代本级政府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情况交流等重要职责。因此,各区、县(市)政府必须切实加强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要把政府法制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区、县(市)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要经常听取政府法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府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要承担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其他领导也要督促和抓好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要加大区、县(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的推进力度。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政府全局的工作,必须统筹安排,合力推动。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沟通、协作配合,切实把政府法制工作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区、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从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高度,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必备工具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要健全工作机构,配备与其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高、懂法律业务的干部,并做到专职专用。要建立政府法制后续干部培养储备机制,不断充实、补充政府法制工作队伍。逐步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或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将政府法制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法律顾问。?オ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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