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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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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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桂农机办〔2013〕6号)各市农机局: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机化技术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桂农机办〔2013〕6号)
各市农机局:
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是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支撑。为加强包括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在内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央和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订了《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桂发〔2011〕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2〕4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8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强化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各市农机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部分市的市委、政府已出台了加强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为贯彻《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桂发〔2011〕3号)精神,2011年7月,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在乡镇成立“农业机械化推广站”,为“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主,乡镇协助管理的事业机构(不计入乡镇事业单位个数)”。为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2〕41号)精神,2013年1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防城港市加强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防政办发〔2013〕9号),提出了“理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包括…农机推广站)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人、才、物三权归县’管理模式”的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8号),2013年1月,贵港市农业局草拟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分行业由县级向乡(镇)派出机构方式设置,作为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能的机构,实行以县管理为主、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和监督的管理体制,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对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协调、监督等工作”,“设置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机构。将原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农机组单设为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机构,名称为‘**县(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北海等一些市的农业局也草拟了《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此外,根据《广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2010年11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配备村级农机管理员的通知》(市政办〔2010〕224号),明确“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农机管理员”,规定了村级农机管理员的职责,“聘请农机管理员所需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桂林市目前共聘请了1500个村级农机管理员。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要求,借鉴部分市的成功经验,为做实做好我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各市农机局要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特别是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尤其要认真学习桂政办发〔2012〕268号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借鉴其他市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本市的建设意见,有针对性地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
二、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市级政策性文件的拟定工作。各市农机局要主动汇报、主动沟通,取得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主动参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文件的草拟、修改工作。根据桂政办发〔2012〕268号文件规定,各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要力争统一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机构名称。尽可能统一为“**县(市、区)农机化管理局**乡(镇)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站”;二是乡(镇)独立建站。每个乡(镇)建设一个站;三是管理模式。乡(镇)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市,还应根据《广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5号)精神,争取将“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农机管理员”及其相关规定载于文件之中。
三、加强领导,落实专班负责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机遇难得。为统筹、协调、推动全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区局成立推进全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黄铭福局长任组长,江垣德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冯光伟、林宏明、刁其朗、莫荣旭、黄卡林、陈世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宏明兼办公室主任。各市农机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扎扎实实开展摸底调查、跟踪协调、检查落实等各项具体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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