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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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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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府[2013]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电子商务的推动与引领作用,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佛府[2013]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电子商务的推动与引领作用,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作为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和先进生产组织形态,是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是大数据时代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具备全方位、全天候、零距离、高效率、低成本等特点,必将成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领和推动力量。“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增强、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等重大问题,单纯依靠资源投入、外延发展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在能源、土地等资源制约日益突出和环境容量接近极限的情况下已经难以为继,亟待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创新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产业组织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带动新兴服务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迫切需要激活电子商务在品牌培育、创造就业、支持创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产抓精细、二产抓优化、三产抓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战略,发挥比较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普及应用,促进产业升级,壮大发展载体,强化政策支撑,带动区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普及程度显著提升,应用水平大幅提高,电商平台蓬勃发展,集聚发展态势明显。到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0%,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超过75%,企业网上采购额超过采购总量的60%,大型企业供应链网络化协调能力明显增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度和市场辐射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国内先进的典型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服务企业,建成一批特色明显、知名度高、内容丰富的行业网站,力争培育2-3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深化普及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结合广东省“广货网上行”工程,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双推试点”工程,扶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中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专业化生产、协作配套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
2.支持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利用自有网站发展B2B、B2C商业模式,促进上下游客户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联动发展,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流通效率,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剥离、优化、升级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3.鼓励生产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支持生产企业利用品牌优势,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网络直销的发展模式。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渠道,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网上网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鼓励利用微博、团购、社交网络等创新网络零售发展模式。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等传统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
4.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服务领域。鼓励数字产品和服务产品开展网络交易。以“菜篮子”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文化、数字出版、服务贸易、教育、医疗、农业、社区服务等领域拓展;大力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网上菜市场、社区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的应用。
(二)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平台。
1.提升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升级工程”,以乐从镇国家级电子商务试点为载体,着力在机械、陶瓷、服装、家电、家具、钢材、塑料等优势产业提升发展一批专业性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建设线上线下展示交易相结合,集信息、交易、结算、金融、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联合购销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探索,提升我市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
2.发展壮大外贸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我市电子商务平台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加大境外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加快粤港跨境CA互认试点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外向型企业依托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重点支持企业采取自主品牌方式建设境外零售终端,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鼓励商贸服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进出口代理业务,创新服务功能,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处理、报关、退税、结汇、保险和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响应能力。
(三)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建设。推进“U-佛山”工程建设。加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无线宽带网络之间的无缝衔接和高度融合,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大力推进无线网络的应用。全面推进光纤入户,推进已建居住区光纤到户改造,实现新建小区光纤宽带全覆盖,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鼓励中小微企业推进数字企业试点建设,大力推广“数字企业?信息化云平台”,使其能够实现多企业、跨地域应用,共同推进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支持工业园区开展信息化园区(无线园区)建设。
2.加强信用建设和网络安全。推动开展政府指导、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参与的电子商务自律规范制定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人口、法人和地理空间等国家基础数据库以及银行征信等数据库的基础协同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有序交换和共享,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指标体系及公示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服务功能,推进跨境数字证书互认。
3.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加快推进实施两化深度融合“云制造”工程,完善云安全解决方案,推进海量存储、虚拟化和低功耗等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多种服务。积极实施“百企携万家登云”计划,鼓励重点培育企业率先登入“佛山云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产业链资源,提高服务化能力,实现制造企业从单一的产品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及系统集成商转变。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应用,鼓励开展在线支付、移动支付业务。支持发展制造业直销模式(M2C)、社交网模式、团购模式、物联网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等电子商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
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工程
(一)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开展“电子商务滚动项目计划”,做好典型项目的跟踪和绩效评估,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新一代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应用典型经验资料库,总结推广一批电子商务典型企业先进运营模式及经验。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着力打造2-3家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
(二)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工程。
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用足用好“三旧”改造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情况下,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各区按照产业链要求布局建设一个特色电子商务产业园。重点支持“南海金融高新区C区”建设佛山电子商务产业园、“佛山新媒体产业园”建设佛山新媒体电子商务园、龙江龙头家具材料城建设龙江龙头电子商务港、乐从家具城建设乐从家具网上商城,优先将各种政策资源向电子商务园区配套,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产业园,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
(三)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创新工程。
加大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积极举办电子商务发展培训班、电企对接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建成1到2个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活跃行业发展氛围。积极推动和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引导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及民营企业集聚。
五、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2〕95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函〔2013〕17号),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在我市注册的标杆性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知名品牌。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和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要加大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力度,将符合资助条件的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纳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各区要结合区域实际配套落实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作用,切实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二)强化电子商务人才支持。
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建立实战型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体系及人才引入鼓励机制。支持大学毕业生、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发展壮大网商队伍。国家和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聘用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降低电商行业准入门槛。
凡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已开展的经营活动与经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一致的,不需重新登记注册,在名称不重名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可以使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征。对有实际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一定范围内试行“一址多照”。对于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四)加强电子商务统筹力度。
建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为电子商务企业创业、发展提供工商、税务、就业、培训、知识产权、上市辅导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商务应用绩效评估机制、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以及统计监测分析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研究、统计、预测等服务。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网络制假售假,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电子商务相关行业组织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宣传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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