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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郴政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公通字〔2010〕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0〕8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加强,火灾危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调度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二是加强消防经费保障。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湖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湘财行〔2006〕30号)精神,建立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按社会经济发展增速逐年递增。三是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2010年至2012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挂牌督办1处重大火灾隐患并销案。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加强消防教育培训,要求做到有制度、有载体、有基地、有典型、有效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内容;各类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知识;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单位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2010年全市至少建立一个消防特殊教育基地,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平安示范学校。保安公司要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保安员培训内容并认真组织考核。??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消防管理分工负责制。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文化、旅游、人防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强化危险物品审核管理,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报消防部门。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管理等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化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严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性场所,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处并抄告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
(三)落实消防设施建设责任,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一是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管理。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应及时组织修订,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应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二是加强消防站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和《郴州市消防工作规划(2010-2011年)》,构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体系。通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造。三是加强农村、社区消防规划管理。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区域,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四)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CX][HTF]按照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要求,完善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考评验收。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三、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一)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在全市乡镇、街道推行三级“网格化”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安监站、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至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细化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二)夯实设施建设基础。落实城市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督促辖区内单位和场所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使用。2011年,全市所有城市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达标。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编制完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并逐步实施,所有50户以上的农村大屋场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改造,达到防范火灾的基本要求。??
(三)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乡镇、街道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要问题。消防工作办公室协调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开展,定期对社区、行政村进行检查督导;行政村、社区要全面开展“四有”建设(有防火公约、有宣传橱窗、有志愿队伍、有公共消防器材点),落实经常性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安监、文化、教育、工商等站所积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强化管理、落实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基层公安局及基层派出所的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保安人员协助做好所在社区和单位的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2010年,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示范乡镇”、“消防安全示范村”建设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个消防安全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消防安全示范村。??
(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政府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2010年至2011年,全市所有人口5万至10万、年GDP在1亿元以上的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建立志愿消防站,配备合同制消防员;其他普通建制镇、集镇、乡镇工业区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4名合同制专(兼)职消防员、1台小型消防车辆和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设有治安巡防队的行政村、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2012年底前,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按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CX][HTF]2010年至2012年,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定专人和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消除。将检查巡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作为评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一般单位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CX][HTF]按照“五统一”(统一队员配置标准、统一着装、统一培训考核、统一通信联络、统一工作标准)要求狠抓社会单位义务、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成立义务或志愿消防队,由各县市区保安公司派出至少1名专职保安员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卫;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所有单位要按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其他单位应适时组织演练;所有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CX][HTF]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疏散常识和技能教育,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2次安全疏散演练,一般单位视情况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加强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维护,积极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设备。??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CX][HTF]规范各类消防安全标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社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集中开展1次消防安全教育,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加强单位消防宣传硬件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全部安装“消防三分钟”软件,楼宇视频要有消防宣传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落实建设标准要求。认真制定“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细则,由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联合进行督导验收。2010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五、坚持依法治火,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一)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多警联勤”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其他警种进行业务指导。??
(二)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化警务公开,从2010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专业人才的培养,推行建审人员业务能力年度考核制度。??
(三)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明确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标准,推动社区、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完善消防宣传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消防宣传投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四)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在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实施消防安全等级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六、严格责任追究??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落实监管责任。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公安机关、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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