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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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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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北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局 2017年9月28日发布)
北京作为首都,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和形象,是全国各族人民向往的地方,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的首要窗口,一直备受国内外高度关注。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一定要有担当精神,勇于开拓,把北京的事情办好,努力为全国起到表率作用。
首都规划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2014年2月26日 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讲话
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北京城市规划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问题,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不断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前进。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7年2月24日 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讲话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6年-2035年)
序言
2014年2月和2017年2月, 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首都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 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扣住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问题,谋划首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新蓝图,北京市编制了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永续利用,同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坚持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眼于更广阔的空间来谋划首都的未来。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确定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实现由扩张性规划转向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汇聚各方智慧,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目录
总 则
第一章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第三章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让城市更宜居
第六章 加强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七章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八章 转变规划方式,保障规划实施
附 表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评价指标体系
附 图
总 则
第1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大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第2条 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6.《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7.《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9.《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10.《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1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12.《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
第3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就是要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深入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 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新的历史时期首都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明确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提出了各项规划要求。要实现这些战略目标要求,必须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工作,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设首善之区并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努力开创首都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一节 战略定位
第5条 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升首都功能,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
第6条 政治中心
政治中心建设要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严格规划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隐患,以更大范围的空间布局支撑国家政务活动。
第7条 文化中心
文化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发挥首都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亲和力,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更加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育世界一流文化团体,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第8条 国际交往中心
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要着眼承担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的重要舞台,服务国家开放大局,持续优化为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发挥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首要窗口作用,努力打造国际交往活跃、国际化服务完善、国际影响力凸显的重大国际活动聚集之都。
优化9类国际交往功能的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区、国际会议会展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区、国际交通枢纽、外国驻华使馆区、国际商务金融功能区、国际科技文化交流区、国际旅游区、国际组织集聚区等。
第9条 科技创新中心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
坚持提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引领辐射能力,规划建设好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形成以三城一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多园优化发展的科技创新中心空间格局,构筑北京发展新高地,推进更具活力的世界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创新人才首选地。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10条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相适应,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的有力支撑,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立足北京实际,突出中国特色,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北京建设成为在政治、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城市,建设成为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家园。充分发挥首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11条 2020年发展目标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取得重大进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首都功能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中央政务、国际交往环境及配套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12条 2035年发展目标
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大城市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首都功能更加优化,城市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构架基本形成。
--成为拥有优质政务保障能力和国际交往环境的大国首都。
--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中坚力量和引领世界创新的新引擎。
--成为彰显文化自信与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成为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谐宜居城市。
--成为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
第13条 2050年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更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稳定的世界级城市群。
--成为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中心城市。
--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
--成为弘扬中华文明和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文脉标志。
--成为富裕文明、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
--全面实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城市规模
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切实减重、减负,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实现各项城市发展目标之间协调统一。
第14条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据可供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确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
1.调整人口空间布局
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降低城六区人口规模,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控制在1085万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万人以内。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的人口规模有减有增、增减挂钩。山区保持人口规模基本稳定。
2.优化人口结构
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政策,发挥公共服务导向对人口结构的调节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升人口整体素质。采取综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城市发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务管理
构建面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万人控制规模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机制
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的人口调控机制,实现城六区人口规模减量与其他区人口规模增量控制相衔接。加强全市落户政策统筹,建立更加规范的户籍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常住人口积分落户制度。强化规划、土地、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调控作用,加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
5.转变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
到2020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现状19.6万元/人提高到约23万元/人。
第15条 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
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及部分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控制在3670平方公里左右。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现状2921平方公里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1.建立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基础、以政策集成为平台的增减挂钩实施机制,变单一项目平衡为区域平衡,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实施的平均拆占比为1:0.7-1:0.5。
2.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挂钩,全面实施先供先摊方式供地。合理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3.重点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工矿用地整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4.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通过腾退整治,实现既有违法建设清零。建立拆除腾退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完善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查处与考核问责机制。
第16条 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
减少平原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合理保障区域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拓展生态空间,到2020年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由现状46%下降到45%以内,到2035年力争下降到44%。
北京市平原地区面积约6338平方公里。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关键是减少总量、多减少增、优化结构。着力压缩一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重点服务保障建设用地规模,降低建设用地面积占平原地区面积的比例。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区域确定相应开发强度。
第四节 空间布局
第17条 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考虑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现实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着眼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完善城市体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着力改变单中心集聚的发展模式,构建北京新的城市发展格局。
1.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
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面积约92.5平方公里。
2.一主: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即城六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总面积约1378平方公里。
3.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4.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为传统中轴线及其南北向延伸,传统中轴线南起永定门,北至钟鼓楼,长约7.8公里,向北延伸至燕山山脉,向南延伸至北京新机场、永定河水系。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东西向延伸,其中复兴门到建国门之间长约7公里,向西延伸至首钢地区、永定河水系、西山山脉,向东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北运河、潮白河水系。
5.多点:5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新城
多点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是承接中心城区适宜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点地区,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区域。
6.一区:生态涵养区
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中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的大氧吧,是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怎样建设首都?必须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契机,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统筹考虑疏解与整治、疏解与提升、疏解与承接、疏解与协同的关系,突出把握首都发展、减量集约、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的要求,大力调整空间结构,明确核心区功能重组、中心城区疏解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平原地区疏解承接、新城多点支撑、山区生态涵养的规划任务,从而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做到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结合,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为实现首都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和人居环境一流的首都功能核心区
第18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充分体现城市战略定位,全力做好“四个服务”,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高效开展工作。保护古都风貌,传承历史文脉。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环境整治,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补充完善城市基本服务功能,加强精细化管理,创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区。
第19条 保障安全、优良的政务环境
1.加强建筑高度控制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严格管控高层建筑审批,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2.为中央和国家机关优化布局提供条件
有序推动核心区内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疏解,并带动其他非首都功能疏解。结合功能重组与传统平房区保护更新,完善工作生活配套设施,提高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3.加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完成重点片区疏解和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用地功能,提升景观质量,创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
4.腾退被占用重要文物,增加国事活动场所
推动被占用文物的腾退和功能疏解,结合历史经典建筑及园林绿地腾退、修缮和综合整治,为国事外交活动提供更多具有优美环境和文化品位的场所。
第20条 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功能重组
突出两轴政治、文化功能,加强老城整体保护,打造沿二环路的文化景观环线,推动二环路外多片地区优化发展,重塑首都独有的壮美空间秩序,再现世界古都城市规划建设的无比杰作。
1.继承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和长安街形成的两轴格局,优化完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功能,展现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
2.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建设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地区
62.5平方公里的老城范围内,以各类重点文物、文化设施、重要历史场所为带动点,以街道、水系、绿地和文化探访路为纽带,以历史文化街区等成片资源为依托,打造文化魅力场所、文化精品线路、文化精华地区相结合的文化景观网络系统。严守整体保护要求,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使老城成为保有古都风貌、弘扬传统文化、具有一流文明风尚的世界级文化典范地区。
3.提高二环路沿线重点区域发展质量,建设文化景观环线
调整功能区结构,提升发展效益与城市服务水平。北京站、东直门、西直门、永定门等交通枢纽地区,调整功能定位,提高周边地区业态水平,加强地区环境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建设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良好的城市门户。
加强沿线区域空间管控,严控建筑规模和高度,保持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依托德胜门箭楼、古观象台、内城东南角楼、外城东南角楼、明城墙遗址等若干重要节点,开展二环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贯通步行和非机动车系统,完善绿地体系,建设城墙遗址公园环,形成展示历史人文遗迹和现代化首都风貌的文化景观环线。
4.引导二环路以外8个片区存量资源优化利用
二环路以外的德胜门外、西直门外、复兴门外、广安门外、永定门外、广渠门外、东直门外和安定门外8个片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严格管控疏解腾退空间,完善公共绿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提高宜居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21条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1.疏解腾退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
关停、转移区域性批发类商品交易市场。对疏解腾退空间进行改造提升、业态转型和城市修补,补足为本地居民服务的菜市场、社区便民服务等设施。
2.疏解大型医疗机构
严禁在核心区新设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增加床位数量。引导鼓励大型医院在外围地区建设新院区,压缩核心区内门诊量与床位数。
3.调整优化传统商业区
优化升级王府井、西单、前门传统商业区业态,不再新增商业功能。促进其向高品质、综合化发展,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加强管理,改善环境,提高公共空间品质。
4.推动传统平房区保护更新
按照整体保护、人口减量、密度降低的要求,推进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及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建立内外联动机制,促进人口有序疏解,改善居民工作生活条件。
第22条 加强精细化管理,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1.改善背街小巷等公共空间面貌,营造宜居环境
深化完善核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公共空间管理水平。落实街巷长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提升背街小巷,建设“十无五好”文明街巷。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开展绿化美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环境秩序。让街巷胡同成为有绿荫处、有鸟鸣声、有老北京味的清净、舒适的公共空间。
2.加强房屋管理,确保合理、合法、有序利用
加强公房管理,治理直管公房违规转租及群租、私搭乱建等问题,提升房屋利用质量与效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适老化改造,增加坡道、电梯等设施。
3.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高生活便利度
制定准入名单与机制,规范提升小型服务业,做好网点布局规划,打造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4.加强旅游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游览环境
加强旅游路线引导,完善故宫等重点景区周边交通疏导方案,规范胡同游和旅游大巴停放管理。外迁现有旅游集散中心,引导游客通过公共交通进入。加强景点周边管理,统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5.加强交通治理,改善出行环境
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水平,实现包括胡同在内的停车管理全覆盖,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开展停车场建设。打通未实施次干路和支路,综合整治道路空间,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6.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改善民生
采取低影响开发、雨污分流、截流和调蓄等综合措施改造老城排水系统,降低内涝风险,减少溢流污染。推广四合院厕所入院、入户。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推进架空线整治,实现主次干道架空线全部入地。
7.制定政策法规,鼓励存量更新
针对四合院、工业遗产、近现代建筑等特色存量资源,制定完善相应政策法规,鼓励发展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适应老城整体保护要求、高品质的特色文化产业。
第二节 推进中心城区功能疏解提升,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第23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集中承载地区,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地区,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主要地区。
以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为切入点,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和服务首都功能的优化提升。完善分散集团式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态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24条 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以两轴为统领,围绕核心区,在西北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南部地区形成主体功能、混合用地的空间布局,保障和服务首都功能优化提升。
1.西北部地区
主要指海淀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应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功能的重要地区,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典范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示范区,高水平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的实践区。石景山区应建设成为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西北部地区应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功能区的资源整合,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环境,提升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
2.东北部地区
主要指朝阳区东部、北部地区。应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区、国际科技文化体育交流区、各类国际化社区的承载地。提升区域文化创新力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塑造创新引领的首都文化窗口区。规范和完善多样化、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展现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建成大尺度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高水平城市化综合改革先行区。
3.南部地区
主要指丰台区、朝阳区南部地区。丰台区应建设成为首都高品质生活服务供给的重要保障区,首都商务新区,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区,高水平对外综合交通枢纽,历史文化和绿色生态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区。朝阳区南部应将传统工业区改造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区。加强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投入,全面腾退、置换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功能和产业,为首都生产生活提供高品质服务保障,促进南北均衡发展。
第25条 降低人口密度,严控建设总量,调整用地结构,严控建筑高度
1.降低人口密度
到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常住人口密度由现状1.4万人/平方公里下降到1.2万人/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2万人/平方公里以内。
2.严控建设总量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由现状约910平方公里减到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818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区规划总建筑规模动态零增长。
3.调整用地结构
压缩中心城区产业用地,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适度增加居住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优化居住与就业关系。增加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4.严控建筑高度
加强建筑高度整体管控,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100米以上)的高度和选址布局。加强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的建筑高度管控,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间秩序。加强山体周边、河道两侧建筑高度管控,创造舒适宜人的公共空间。
第26条 坚持疏解整治促提升,在疏解中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1.疏解非首都功能与城市综合整治并举
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整治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拆除违法建设;疏解一般性制造企业;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部分公共服务功能;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整治提升;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棚户区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
2.疏解存量与严控增量结合
坚决退出一般性产业,严禁再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推进基础科学、战略前沿技术和高端服务业创新发展。
推进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严禁在三环路内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各类区域性批发市场,为市民提供保障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实现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疏解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面向全国招生为主的一般性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文化团体。严禁高等学校扩大占地规模,严控新增建筑规模,严控办学规模。鼓励支持五环路内现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向外迁建或疏解。
有序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向北京城市副中心转移,带动中心城区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
3.空间腾退与功能优化提升对接
疏解腾退空间优先用于保障中央政务功能,预留重要国事活动空间,用于发展文化与科技创新功能,用于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用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用于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建立疏解腾退空间管理机制,分区分类加强管控。健全约束和激励政策机制,完善投融资、土地、财税等方面存量更新配套政策。
第27条 加强城市修补,坚持“留白增绿”,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健全公众参与和街区人居环境评估机制,针对城市薄弱地区和环节,开展“留白增绿”、补齐短板、改善环境、提升品质的城市修补工作。
1.因地制宜,增加绿地游憩空间
通过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等途径,增加公园绿地、小微绿地、活动广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游憩场所。
2.补齐短板,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动态评估街区规划实施情况,明确各街区需补充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街区、社区搭建协作平台,制定修补方案,重点填补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基础教育、社区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商业等基层设施欠账。
3.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继续加密规划功能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轨道交通线网,加强轨道交通车站地区功能、交通、环境一体化规划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快规划道路实施,提高道路网密度,优先保障步行、自行车出行和公交出行空间。加强停车环境综合治理,分区分类有序补充居住区基本停车位。实施更严格的交通需求管控。
4.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推动建设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制定打开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的鼓励政策,疏通道路“毛细血管”,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第28条 开展生态修复,建设两道一网,提高生态空间品质
对绿地、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生态环境评估,针对问题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重点规划建设绿道系统、通风廊道系统、蓝网系统。研究建立生态修复支持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空间品质。
1.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的绿道系统
依托绿色空间、河湖水系、风景名胜、历史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构建层次鲜明、功能多样、内涵丰富、顺畅便捷的绿道系统。以市级绿道带动区级、社区绿道建设,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市、区、社区三级绿道总长度由现状约311公里增加到约4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约750公里。
2.构建多级通风廊道系统
建设完善中心城区通风廊道系统,提升建成区整体空气流通性。到2035年形成5条宽度500米以上的一级通风廊道,多条宽度80米以上的二级通风廊道,远期形成通风廊道网络系统。划入通风廊道的区域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逐步打通阻碍廊道连通的关键节点。
3.构建水城共生的蓝网系统
构建由水体、滨水绿化廊道、滨水空间共同组成的蓝网系统。通过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恢复历史水系,提高滨水空间品质,将蓝网建设成为服务市民生活、展现城市历史与现代魅力的亮丽风景线。到2020年中心城区景观水系岸线长度由现状约180公里增加到约3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约500公里。
第三节 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
第29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北京城市副中心为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应当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紧紧围绕对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发挥对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行政功能与其他城市功能有机结合,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约155平方公里,外围控制区即通州全区约906平方公里,进而辐射带动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常住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100万人左右;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130万人以内,就业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60-80万人。通过有序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带动中心城区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到2035年承接中心城区40-50万常住人口疏解。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区主要基础设施建设框架基本形成,主要功能节点初具规模;到2035年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现代化城区。
第30条 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遵循中华营城理念、北京建城传统、通州地域文脉,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形成“一带、一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一带是以大运河为骨架,构建城市水绿空间格局,形成一条蓝绿交织的生态文明带,沿运河布置运河商务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地区、城市绿心3个功能节点。一轴是沿六环路形成创新发展轴,向外纵向联系北京东部地区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新机场,对内串联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行政办公区、城市绿心、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等4个功能节点。多组团是依托水网、绿网和路网形成12个民生共享组团,建设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城市社区。
第31条 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
1.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顺应现状水系脉络,科学梳理、修复、利用流域水脉网络,建立区域外围分洪体系,形成上蓄、中疏、下排多级滞洪缓冲系统,涵养城市水源,将北运河、潮白河、温榆河等水系打造成景观带,亲水开敞空间15分钟步行可达。
2.建设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
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促进城绿融合发展,形成“两带、一环、一心”的绿色空间结构。两带是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廊坊北三县地区东西两侧分别约一公里、三公里宽的生态绿带;一环是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外围形成环城绿色休闲游憩环,长度约56公里;一心即城市绿心,约11.2平方公里,通过对原东方化工厂地区进行生态治理,建设公园绿地及若干公共文化设施,打造市民中心。规划建设33个公园。
3.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深入挖掘、保护与传承以大运河为重点的历史文化资源,对路县故城(西汉)、通州古城(北齐)、张家湾古镇(明嘉靖)进行整体保护和利用,改造和恢复玉带河约7.5公里古河道及古码头等历史遗迹。通过恢复历史文脉肌理,置入新的城市功能,古为今用,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创新活力。
第32条 坚持用最先进的理念和国际一流的水准规划建设管理北京城市副中心
1.高标准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构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为交通枢纽门户的对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不同层级轨道为主、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共存的复合型交通走廊。以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客运枢纽为节点组织城际交通和城市交通转换。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内部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各新城之间的快速便捷联系,建设七横三纵的轨道交通线网,建设五横两纵的高速公路、快速路网络。
2.着力建设一批精品力作,提升城市魅力
加强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汇聚国内国际智慧,提高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等重要公共设施设计水平。统筹考虑城市整体风貌、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强建筑设计系统引导,建设一批精品力作。
3.坚持建管并举,努力使未来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区
创新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成应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理念,实现城市功能良性发展和配套完善。建设空气清新、水清岸绿、生态环境友好的城区,高标准的公交都市,步行和自行车友好的城区,密度适宜、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城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有序的全国文明城区。
第33条 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筹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担着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的历史责任。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廊坊北三县地区地域相接、互动性强,需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合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实现统筹融合发展。
共同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开发强度统一管控。形成一洲、两楔、多廊、多斑块的整体生态空间格局,依托潮白河、大运河流域建设大尺度生态绿洲。
发挥北京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廊坊北三县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新产业。促进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廊坊北三县地区公共服务配套,缩小区域差距。防止贴边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第四节 以两轴为统领,完善城市空间和功能组织秩序
第34条 完善中轴线及其延长线
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以文化功能为主,是体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的代表地区。既要延续历史文脉,展示传统文化精髓,又要做好有机更新,体现现代文明魅力。
1.中轴线既是历史轴线,也是发展轴线。注重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完善传统轴线空间秩序,全面展示传统文化精髓。
2.完善奥林匹克中心区国际交往、国家体育文化功能,依托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北部森林公园等增加生态空间。
3.结合南苑地区改造推进功能优化和资源整合。结合南海子公园、团河行宫建设南中轴森林公园。
4.结合北京新机场建设城市南部国际交往新门户。
第35条 完善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国家行政、军事管理、文化、国际交往功能为主,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
1.以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地区为重点,优化中央政务环境,高水平服务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和重大国事外交活动举办。
2.以金融街、三里河、军事博物馆地区为重点,完善金融管理、国家行政和军事管理功能。
3.以北京商务中心区、使馆区为重点,提升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往功能。
4.加强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景观大道建设,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综合功能和环境品质。
5.整合石景山-门头沟地区空间资源,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空间。
第五节 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
第36条 功能定位
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的新城及地区,是首都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门户,也是承接中心城区适宜功能、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重点地区。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城乡综合治理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示范区。
顺义:港城融合的国际航空中心核心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城乡协调的首都和谐宜居示范区。
大兴:面向京津冀的协同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引领区;首都国际交往新门户;城乡发展深化改革先行区。
亦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中心;首都东南部区域创新发展协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及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宜居宜业绿色城区。
昌平:首都西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特色历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区;城乡综合治理和协调发展的先行示范区。
房山:首都西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京津冀区域京保石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科技金融创新转型发展示范区;历史文化和地质遗迹相融合的国际旅游休闲区。
第37条 发展目标与管控要求
1.围绕首都功能,提高发展水平
加强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积极承接发展与首都定位相适应的文化、科技、国际交往等功能,提升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能力,提高发展定位,高端培育增量,疏解和承接相结合,实现更高水平、更可持续发展。
发挥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前沿作用,充分发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新机场两大国际航空枢纽和城际轨道交通的优势,加强对外交通枢纽与城市功能整合,重点承接服务全国和区域的商务商贸、专科医疗、教育培训等功能。
2.严格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增加绿色空间,改善环境品质
通过环境整治和腾退集中建设区外的低效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城镇组团间的连片绿色生态空间。调整农业结构,更加注重农业生态功能,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平原地区农田林网、河湖湿地的生态恢复,构建滨河森林公园体系以及郊野公园环,为市民提供宜人的绿色休闲空间。
3.提升城镇化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应对承接中心城区人口和本地城镇化双重任务,着力推进人口、产业、居住、服务均衡发展。强化分工协作,发挥比较优势,做强新城核心产业功能区,做优新城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需求,建设便利高效、宜业有活力、宜居有魅力的新城。
第六节 推进生态涵养区保护与绿色发展,建设北京的后花园
第38条 功能定位
生态涵养区是首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敏感区域,应将保障首都生态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发展示范区、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山水的典范区。
门头沟:首都西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京西特色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
平谷:首都东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服务首都的综合性物流口岸;特色休闲及绿色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怀柔:首都北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服务国家对外交往的生态发展示范区;绿色创新引领的高端科技文化发展区。
密云:首都最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特色文化旅游休闲及创新发展示范区。
延庆:首都西北部重要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国际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名区;京西北科技创新特色发展区。
昌平和房山的山区,按照生态涵养区的总体要求,着力建设首都西北、西南部生态屏障,构建较高品质的特色历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区。
第39条 发展目标与管控要求
1.坚守生态屏障,尽显绿水青山
坚持生态保育、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并重,加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栖息地、风沙防护区的保护,切实控制水土流失,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区域管理、资源保护、社区发展和资金投入模式,推动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保护相互促进。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协作,建设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
2.培育内生活力,彰显生态价值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民生活改善相协调、与山区乡镇生态化发展相促进,发挥自然山水优势和民俗文化特色,促进山区特色生态农业与旅游休闲服务融合发展。依托资源特色和发展基础,适度承接与绿色生态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国际交往、会议会展、文化服务、健康养老等部分功能,形成文化底蕴深厚、山水风貌协调、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3.落实生态补偿,缩小城乡差距
强化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共同责任,将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促进山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重点支持水资源保护、生态保育建设、污染治理、危村险村搬迁安置、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切实改善乡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七节 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城市整体功能优化
第40条 在市域范围内实现主副结合发展、内外联动发展、南北均衡发展、山区和平原地区互补发展
1.主副结合发展
加强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疏解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接的紧密对接、良性互动。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与顺义、平谷、大兴(亦庄)等东部各区联动发展,实现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筹发展,发挥北京城市副中心服务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服务全市人民、进而辐射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作用。
2.内外联动发展
加强中心城区功能有序疏解与外围各区合理承接的衔接,提高新城宜居水平和吸引力,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迁得出去、落得下来。对具有共同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的邻近地区,加强要素整合和优势互动,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3.南北均衡发展
着力改善南北发展不均衡的局面,以北京新机场建设为契机,改善南部地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以永定河、凉水河为重点加强河道治理,改善南部地区生态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缩小教育、医疗服务水平差距。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苑-大红门地区、北京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中关村朝阳园(垡头地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为依托,带动优质要素在南部地区集聚。
4.山区和平原地区互补发展
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协作,加强山区整体生态保育和废弃矿山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等生态修复建设。制定配套政策机制,实现历史文化、生态景观和旅游资源跨区域统筹,提升生态涵养区综合发展效益。加强生态涵养区内邻近地区的功能整合、基础设施共享和生态共建。大力支持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建立完善转移支付机制,创新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转移和利益共享机制。
第三章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为提升首都功能、发展水平腾出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布局。突出创新发展,依靠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以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来支撑。统筹把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增加生态、居住、生活服务用地,减少种植业、工业、办公用地,形成生活用地和办公用地的合理比例。综合考虑城市环境容量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促进水与城市协调发展、职住平衡发展、地上地下协调发展,实现更有创新活力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平等均衡的公共服务,形成更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坚持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第41条 压缩生产空间规模
大力疏解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压缩工业、仓储等用地比重,腾退低效集体产业用地,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到2020年城乡产业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27%下降到25%以内;到2035年下降到20%以内,产业用地地均产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和能耗等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42条 高水平建设三城一区,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
1.以三城一区为主平台,优化科技创新布局
聚焦中关村科学城,突破怀柔科学城,搞活未来科学城,加强原始创新和重大技术创新,发挥对全球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引领作用;以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为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和激励机制,辐射带动京津冀产业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
中关村科学城:通过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前沿高技术研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国际标准、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集群,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
怀柔科学城:围绕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中国科学院大学等为依托的高端人才培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心三大功能板块,集中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先进交叉研发平台,凝聚世界一流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做出世界一流创新成果,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基础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竞争力,建成与国家战略需要相匹配的世界级原始创新承载区。
未来科学城:着重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集成中央企业在京科技资源,重点建设能源、材料等领域重大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打造大型企业技术创新集聚区,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协同创新先行区、创新创业示范城。
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围绕技术创新,以大工程大项目为牵引,实现三大科学城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节能环保、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着力打造以亦庄、顺义为重点的首都创新驱动发展前沿阵地。
2.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要载体作用
强化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地位,提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引领功能,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强一区十六园统筹协同,促进各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延伸创新链、产业链和园区链,引领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向全国转移和辐射,推广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创新发展模式和政策体系。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加快国际高端创新资源汇聚流动,使其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
3.形成央地协同、校企结合、军民融合、全球合作的科技创新发展格局
优化中央科技资源在京布局,形成北京市与中央在京科教单位高效合作、协同创新的良好格局。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基础研究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新型智库体系。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面向全球引进世界级顶尖人才和团队在京发展,鼓励国内企业布局建立国际化创新网络,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和创新网络重要节点。
4.优化创新环境,服务科技人才
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三城一区科技要素流动和紧密对接。完善配套政策,为科技人才工作、生活和科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完备的创新生态系统,打造一批有多元文化、创新事业、宜居生活、服务保障的特色区域,为国际国内人才创新创业搭建良好的承载平台。在望京地区、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和首钢地区等区域打造若干国际人才社区。
第43条 突出高端引领,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
聚焦价值链高端环节,促进金融、科技、文化创意、信息、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高端发展,优化提升流通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培育壮大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支持引导在京创新型总部企业发展。
1.北京商务中心区、金融街、中关村西区和东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等发展较为成熟的功能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
北京商务中心区:是国际金融功能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地,首都现代化和国际化大都市风貌的集中展现区域。应构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国际水准的公共服务。
金融街:集中了国家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的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集聚了大量金融机构总部,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应促进金融街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功能提升的有机结合,完善商务、生活、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区域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承载力。加强对金融街周边疏解腾退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聚集金融功能。
中关村西区和东区:中关村西区是科技金融、智能硬件、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重要集聚区,应建设成为科技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形成科技金融创新体系;中关村东区应统筹利用中国科学院空间和创新资源,建成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区和知识创新引领区。
奥林匹克中心区:是集体育、文化、会议会展、旅游、科技、商务于一体的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区。应突出国际交往、体育休闲、文化交流等功能,提高国家会议中心服务接待能力,提升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品牌活动的影响力,促进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2.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和文化旅游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苑-大红门地区等有发展潜力的功能区,应着眼于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资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新的承载空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和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是承载中心城区商务功能疏解的重要载体,建成以金融创新、互联网产业、高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功能片区,集中承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功能;文化旅游区以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为主,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会展等产业。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是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区、京西高端产业创新高地、后工业文化体育创意基地。加强工业遗存保护利用,重点建设首钢老工业区北区,打造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区,推动首钢北京园区与曹妃甸园区联动发展。
丽泽金融商务区:是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首都金融改革试验区。重点发展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金融信息、金融中介、金融文化等新兴业态,主动承接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配套辐射。完善区域配套,加强智慧型精细化管理。
南苑-大红门地区:是带动南部地区发展的增长极。利用南苑机场搬迁以及南苑地区升级改造、大红门地区功能疏解,带动周边地区城市化建设和环境提升,建设成为融行政办公、科技文化、商务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城市综合区。
3.推动建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成具有国际一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集聚,现代产业体系成熟,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引领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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