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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加快中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宝政发〔201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宝鸡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医药是我国人民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医学科学,以其深厚的科学内涵和独特的临床疗效,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民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西医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振兴和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惠及千家万户。
宝鸡是中医药始祖炎帝神农氏故里,中医药资源十分丰富,中医药大家和人才辈出,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发展中医药事业优势明显。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下,我市中医药事业长足发展,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医疗服务、科研教育、适宜技术普及应用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中医药服务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为深化医改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医药基础条件薄弱、服务体系不健全、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人才梯队不合理、高级技术人才匮乏、特色优势淡化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发展中医药事业任重道远。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我市中医药事业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以建设关天地区中医药中心为主线,以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可及性为重点,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积极推动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中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推动协调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推动中医药发展;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预防、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
(三)主要目标。加快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扩大中医药服务城乡覆盖面,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全面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加快培养中医药人才,大力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积极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繁荣中医药文化,健全管理体制,形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院和市、县综合医院中医科为主体,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基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及养生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成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推动卫生事业发展。
三、加快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防病治病能力
(四)加强市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大支持力度,推进综合改革,巩固市中医医院三甲建设成果,建成区域内中医医疗、保健、科研及教学中心,建成全省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围绕“多专科、大综合”思路,着力推进急诊、针灸、心内、骨科等重点专科建设,扩大国家、省级重点专科规模,抓好骨科医院建设。加强对外协作,强化中医药科研攻关,力争在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疑难疾病等方面有新的研究突破,增强技术辐射能力,引领全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五)加快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中医院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5年内,力争全市所有县级中医院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六)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应有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优势,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中医药培训及业务指导,实现县乡两级双向转诊。
(七)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促进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点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扩大“治未病”实施范围,探索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模式。市级中医医疗机构要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配备专业人员,逐步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探索建立有规模的“治未病”服务区域,开展规范化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积极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预防、保健、亚健康干预、常见病治疗康复等服务。完善机构准入和人员技能鉴定制度,规范中医药预防保健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八)强化中西医结合工作。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市、县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西医结合特色专科,围绕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等,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鼓励中医人员学习相关专业西医理论知识和诊疗技术,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各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要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走中西医结合发展路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促进全市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不断提高。
四、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服务能力
(九)实施“三名”战略。走名医带名科、名科促名院的中医特色发展之路。培养一批名医,强化名老中医学术继承工作,为中医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继续开展“名中医”评选工作,争取市级及以上名中医达到30名以上,中青年名中医达到40名以上。建成一批名科,加快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步伐,着力打造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层次多样的中医名科,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市级中医院建成3-5个特色优势专科,县级中医院建成1-2个特色优势专科。5年内,建成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2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6个、乡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8个。创办一批名院,选择条件成熟的中医院开展示范中医院建设,建成一批社会广泛认同、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知名中医院。
(十)提高中医药服务管理水平和效益。加强各级中医院中医诊疗、出入院、用药、临床诊疗、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升中医院运行质量和效率。加快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全市二级甲等以上的中医院均要建立基于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系统和医生工作站,同时逐步实现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之间、中医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市及国内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持续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五、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推进继承与创新
(十一)加强中医药传承。以在本市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基础的中医流派为重点,抓好以中医理论研究为核心,以继承发扬中医学术经验和诊疗技术为目标的中医流派继承工作。建设名老中医工作室、研究室,系统研究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诊疗经验和技术专长。支持名中医著书立说,促进具有代表性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传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挖掘、整理、利用好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开展民间中医验方和技术收集验证工作,经科学验证并确认可在临床推广的民间验方和技术,对其献方人予以奖励。
(十二)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持中医药机构与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加大中医药科研经费投入力度,抓好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科研实验室建设,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治疗标准和疗效评价研究,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研究力度,推进中医原创思维、中药方剂和针灸经络基础的研究。鼓励创制中药新药、开发院内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中药炮制工艺,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在课题立项时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在申报数量、资助经费、成果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在中医药专业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评定、技术鉴定方面,实行专家同行评议制度。各级中医医院要建立科研基金,用于临床科研和中医药学科建设。
六、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队伍建设
(十三)抓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支持相关院校中医学科和专业建设,鼓励中医药骨干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深入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为老中医和名中医配备高层次的学术继承人,执行国家师承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政策。扩大继承人选拔范围,培养一批基层优秀继承人,构建金字塔式人员后备队伍。鼓励无学历人员、西医人员通过师承和集中培训方式学习中医,充实壮大中医人才队伍。
(十四)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赴国内外进修学习,培养一支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核心团队。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增加新录用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卫生技术人员,使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60%以上。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用5年时间,使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接受中医药培训率达到100%。
七、加强中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十五)保护开发中药资源。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扶持和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开展中药材的种植资源保护、良种选育、质量控制及标准化建设。加快秦岭山中草药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太白山道地中草药的种植、繁育、示范和推广,形成以眉县、太白、凤县、陇县、麟游等县为主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区。依据国家GAP认证,促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产业化,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和中药材质量。
(十六)加强中药管理。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强化对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应用特色中药制剂。院内制剂按有关规定在对口支援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加强中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中药流通监管协调机制,规范中药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管理,切实保障中药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七)发展中医药文化事业。各县区政府要把中医药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发展平台,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大力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结合旅游开发和文化发展,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及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扩大影响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要担当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责任,在建筑设计、内涵建设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
(十八)加强交流与传播。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采用先进科技手段,宣传、普及、弘扬中医药文化。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知识进教材、进课堂,提高对中医药文化的普遍认同,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领导。参照国家和全省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编制实施中医药发展中长期规划。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投入,设立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及中医药特色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一致的投入机制。要在深化公立中医院改革中,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注重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中医特色年度绩效考核制度,选择3-5所县中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各级医疗保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
(二十一)加强行业管理。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完
善市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加强县(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强化中医药全行业管理。巩固和加强中医药专业学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中药产业发展协调机制,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准入制度,规范中医药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

评论

紫阳星辉

夸夸其谈罢了,到底能落实多少?

30分钟前

讨你半生

看人家眉县的工业园区发展,扶风叫人心酸

8小时

一杯红尘

看看绛帐工业园招商的企业,几乎是东南沿海无处生存的企业,高能耗,高污染的三高企业,有几个是高科技企业?

1天前

流年放不下

为什么我们的中药魁宝被日本人剽窃发样光大?我们哪里做的不好?

半年前

泪人妆

收购不收购工厂我们不关心,我们关心的是倭寇是不是把秘方都偷走了,秘方才是核心!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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