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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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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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1995年1月24日鄂政办发〔1995〕5号)199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
199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1995年1月24日 鄂政办发〔1995〕5号)
199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政府法制的各项任务,为推进、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有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快政府立法工作步伐
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必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大立法工作力度,使政府立法工作与全省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相适应。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立法计划。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制订规范性文件计划的工作中,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既要积极,又要慎重;既要适应当前的需要,更要放眼于长远的要求,搞准搞好立法项目,并抓好计划的落实,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省政府法制办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则,抓紧编制1995年省政府制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的计划,初步拟定的立法项目为42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省政府规章30件。
(二)要始终把经济立法放在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制定一批加强宏观经济调控、抑制通货膨胀、加强农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和推动技术进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抓好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人事、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立法,进一步促进我省两个文明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定要吃透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文稿条文界定,进一步提高出台文件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好中求快,加快立法工作进度。
(四)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发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任务。各地、各部门在接到这方面的任务时,要把这项任务作为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活动的重要工作,认真、及时办理。
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
1995年,除做好省人大、省政府统一部署的集中性执法检查外,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经常性的单项执法检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协同检查,对群众关心的一些执法热点问题,要积极调查、及时处理,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建设,包括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审查制度等,推广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进行民主评议的活动。要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和鼓励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争做依法行政的模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配合国家和我省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及时做好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以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上要及时报告,对下要认真审查把关。省政府法制办将采取每季度通报一次文件备案情况,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指标之一等措施,加强文件备案工作的督办落实。
三、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要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主动为政府和部门领导、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复议应拆的业务指导;二是依法受理、审理向本级政府、本部门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力争今年全省县以上政府及政府主要执法部门都建有复议机构,充实人员。同时,要搞好复议应拆工作制度建设,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四是做好重要案例的分析和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报表工作;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四、做好实施《国家赔偿法》、《仲裁法》的工作
《国家赔偿法》已在今年1月1日施行。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特别要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快受理赔偿请求的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人员;依法受理、审理当事人的赔偿请求案件,建立处理赔偿争议的具体程序和追偿制度;尽快将赔偿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赔偿经费的管理。《仲裁法》将在今年9月1日施行。要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指导我省有关城市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工作。各有关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仲裁机构的筹建准备工作。确保这两部法律在我省顺利实施。
五、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运用多种方式和媒体,传达上级领导有关政府法制建设的指示,研究、宣传政府法制理论,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要结合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之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继续搞好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拟在今年举办地、县级政府领导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法制》刊物,做好国务院法制局编辑出版的《新法规汇编》的发行工作。
六、密切与各方面的联系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各地、各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上下之间的工作指导和横向之间的工作交往,加强与兄弟省市政府法制机构的业务联系,互通情况,沟通信息,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立法、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履行等方面的经验,逐步建立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络。全国中等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协作会等二次会议,今年拟在宜昌市召开,要积极筹备,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及时解决政府法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法制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尤其是抓好地、市、州、县以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实和培养一支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素质较高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并保持其基本稳定,发挥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各地、各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部署开展工作,多宣传、多汇报,加强机关内部各项制度建设,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卓有效的业绩来赢得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八、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开创政府法制建设新局面
为总结推广我省政府法制工作10年来的成绩和经验,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定于今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命名表彰一批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地、各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好这项表彰活动,评出团结、评出干劲,增强进一步搞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信心。
全省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更加自觉地把政府法制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帮助解决政府法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广大政府法制工作干部要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力争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在新的一年里迈上新台阶。
d54346--011025x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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