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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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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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2〕2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渝办发〔2012〕29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2011〕57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发展环境,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化服务分工需求的客观需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否完善,直接反映一个地区市场经济的发育水平和经济活力。因此,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各种资本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服务需求,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314”总体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通过充实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引导带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以公共服务带动专业化服务发展,以专业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重点培育与规范提升相结合,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基本构架、主要功能及建设模式
(一)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三位一体”(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区县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产业集聚区窗口服务平台)的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争创1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30个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100家市级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和10家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带动数千家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服务体系的覆盖面、需求满足率和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形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运营规范、方便快捷、社会影响力大和品牌知名度高的服务网络体系。
(二)基本构架。形成由市和区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社会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共同构成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弥补市场配置资源不足的作用,快速、便捷、适用和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需求。
(三)主要功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事务代理与创业辅导服务,人员培训与人才培育服务,质量检测、技术支持与信息化服务,管理诊断咨询服务,投融资、信用担保和信用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等。根据各项服务的发展和协同情况,构建专业化重点服务系统。
(四)建设模式。服务体系建设采取不同区域差别化发展模式。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建设模式,以推动服务机构建设为切入点,以一个或多个服务机构为骨干,引领、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形成服务网络;以重点服务为切入点,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共性需求,通过强化一项或几项重点服务,发展重点服务系统,完善服务功能。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三、培育服务队伍
(一)加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采取设立、分设重组、兼并等多种方式,充实完善各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鼓励优质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或窗口服务平台,扩大服务范围和规模。加强服务标准和规范化建设,培育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接受公众监督,实行服务体系各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服务时间的“五公开”。择优认定一批重点服务机构,加强业务指导、专业培训、业绩考评,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水平,增强服务能力、资源带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使其在服务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二)集聚服务资源。发挥生产力促进、劳动就业等服务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公共资源优势,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共同服务中小企业。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中小企业服务队伍。
(三)加强服务协同。鼓励服务机构通过股权联合、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协作关系,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形成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分工协作水平。充分发挥通讯、信息技术快速、便捷、不受地域影响的优势,加强虚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政策信息、专家和专业服务机构资源库,形成虚拟服务系统与实体服务资源的协同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建设,增强网络服务功能,促进网络服务系统与实体服务系统的融合。
四、推进平台建设
(一)加强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统筹建设服务全市的网络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建成统筹全市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市级平台要具有便捷的信息分类检索、网络在线交互、呼叫接转、服务导航、特色专业服务、在线服务测评等功能,确保设计科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能满足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快速响应、共享及扩展专业化服务等要求。
(二)推动平台网络建设。根据工信部联〔2011〕575号文件有关要求,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和行业,重点建设、充实和完善一批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建立由市级平台与各区县(自治县)和重点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网络体系。各区县(自治县)及中小企业集聚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规划建立综合性、专业性窗口服务平台,形成服务体系的关键节点,集聚创新资源,构建服务体系城市枢纽群,通过服务大厅、呼叫中心(服务热线)、网络等窗口式服务,发挥政策传导、服务枢纽作用,方便中小企业查询服务,促进服务供需配置,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立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三)建立示范平台。鼓励服务平台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规范,不断开发特色服务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惠服务。通过认定一批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积极争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发展。
五、强化专业服务
(一)信息服务。加强政策、商务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完善行业信息服务,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和方式,根据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向信息服务。开展中小企业生产运营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监测。
(二)投融资服务。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保”对接活动,畅通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渠道。积极开展投融资咨询、贷款指导、上市辅导、财务管理、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推广新型融资产品,拓宽创业投资、小额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多种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升担保机构服务水平。
(三)创业服务。以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政务代理、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建立初创企业与同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互助机制,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人才与培训服务。深入实施创业培训工程,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为重点,引导和促进优质培训机构加快发展。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不断开发中小企业适用的培训产品,发展远程网络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培训品种,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促进人才交流、测评与推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保障。
(五)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以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重点,引导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合作,破解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大力开展工业设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为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节能减排、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六)管理咨询服务。以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为重点,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志愿服务人员,为中小企业送管理、送服务,提供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知识和技能,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创新。
(七)市场开拓服务。充分发挥知名民营企业重庆行、西部农产品交易会、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和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作用,积极组织重庆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产品展示交流和技术交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商贸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测机制,提供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八)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市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作用,组织专业法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维权与援助等服务。
六、创新服务机制
(一)完善服务规范。引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资质标准、服务登记制度、服务评价制度等,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开展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织认定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市级重点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其知名度,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客户回访制度,主动听取被服务企业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平台网络服务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网络投诉通道,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依据服务绩效,择优给予服务奖励、示范认定或政策扶持,促进优质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引导更多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
(三)创新运营模式。鼓励服务平台通过组织带动优质专业服务资源,创新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合理价格的优质服务,开拓中小企业服务市场。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全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牵头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科技、财政、人力社保、税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政策引导。市政府每年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有关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市中小企业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本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交流宣传。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业务交流和工作研讨。建立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机制,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的舆论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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