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一、劳动合同法中的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在相关法律文献中指出: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大家都知道童工吗?未满十八岁的就算是童工吗?可能大家都知道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但是还有有人为了利益去触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法中的童工的定义、对于雇佣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该怎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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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中的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在相关法律文献中指出: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3、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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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雇佣童工的处罚标准
1、违反规定的单位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 ,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I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 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 ,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末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 名童工 ,罚款600~ 1200元。
2、违反规定的个人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I规定》的规定,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末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 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I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元。
2、一下行为重罚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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