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广西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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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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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广西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2017年3月1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广西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2017年3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区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正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并与我区自身存在的短板形成叠加效应,为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新的挑战,稳定粮食和蔗糖生产的难度更大,产业大而不强、大而不优与消费升级的矛盾更加突出,小规模高成本分散经营模式劣势更加明显,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的问题更加凸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任务更加艰巨。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性和主动性,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推动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7年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全局,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大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1.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0亿斤左右。开展土地整治,加大耕地提质改造,推进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完成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大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运作力度。优化粮食产业结构,依靠农业科技和机械化应用,创建绿色高产高效粮食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优质稻,适当扩大薏米、黑豆、荞麦等小品种杂粮种植。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大力发展冬种马铃薯。完善粮食直补订单收购制度,健全粮食储备体系,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2.加快蔗糖业转型升级。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2017年实现新开工建设100万亩,累计建成230万亩。重点围绕崇左、来宾、南宁、柳州等糖料蔗主产市和32个糖料蔗核心基地县,推动“双高”糖料蔗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糖料蔗规模化良种化机械化水利现代化水平。鼓励制糖企业加快战略重组。推进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蔗糖业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引导甘蔗向生物化工、食品、酒、医药等多类型产品发展。
3.优化特色产业结构。稳定生猪生产,巩固提升家禽产能,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壮大奶水牛产业,扩大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发展离岸深水养殖,发展外海、远洋渔业和特色水产品种养殖。加快调整树种结构,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亚热带珍贵树种基地、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和木本油料。加快桑蚕业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发展丝绸服装、家纺等精深加工。重点发展秋冬菜,建设“南菜北运”基地和“西菜东运”基地。按照“特早、特晚、特优”的原则,优化柑橘、荔枝、葡萄、柚子等大宗水果品种结构,大力发展芒果、火龙果、百香果等南亚热带优势特色水果。重点发展双孢蘑菇、香菇、木耳、平菇、桑枝食用菌、中高温菇等食用菌种植,稳步发展茶叶生产,提高茶叶加工水平,做大做强道地特色中药材产业。
4.科学划定和建设“三区”。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加强与主体功能区空间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各产业发展空间,科学测算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规模,合理划定范围。坚持试点先行,选择基础条件好、农民生产积极性高的水稻主产区的重点县,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与建设试点,抓好横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和保护试点工作,落实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基本设施管理责任,积极探索糖业立法。依托现有产业优势,争创芒果、柑橘、香蕉、火龙果、葡萄、荔枝、龙眼、秋冬菜、桑蚕、食用菌、茶叶、油茶、八角、肉桂、用材林、罗非鱼、地方猪、奶水牛、南珠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扩面提质,通过分级管理、以奖代补,鼓励市、县、乡建设示范区,形成点连成线、线形成面的发展态势。大力支持7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北海、桂林、钦州、贺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提升。加快农业科技园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支持科技园区产学研合作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测试检测中心、专家工作站等科研和服务平台,探索自治区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与市县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监测评价机制。整合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
6.提升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加快建设右江河谷、桂南沿海、桂中北等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和广西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实施国家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渔业种业提升行动,建设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完善水产原良种体系。加快广西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加大富硒农业开发力度,建立一批优质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制定品牌发展奖励政策,大力开展树品牌、创品牌活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力争2017年“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累计达1000个以上。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打造一批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支持鼓励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
7.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研究制定激励机制,引导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推动“小块并大块”,实现农户连片耕种。支持供销社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龙头企业成长计划,扶持一批重点农业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农产品物流和精深加工,向“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农业企业,以农垦、供销社改革为契机整合组建一批国有或混合所有制农业企业。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探索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灵活运用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引进推广新技术、加强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健全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机制,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快速发展。2017年认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0家以上,新发展农民合作社5000家、家庭农场1000家。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
8.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实施市场销售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支持农贸批发市场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并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传输。建设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网络销售食品监管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农家乐餐饮服务安全质量。实施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引导和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9.发展循环农业。深入实施农牧结合、农渔结合、农林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稻鱼共生”“猪沼果”“猪沼电蔗”等模式。开展粮食、糖料蔗、桑蚕等大宗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蔗叶青饲料加工,发展草食性动物养殖业。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池建设,推广好氧堆肥发酵和高效液态有机肥生产。鼓励秸秆还田和绿肥种植,2017年秸秆还田3400万亩、种植绿肥面积400万亩以上。
10.发展生态种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设绿色植保技术示范区。推进生态养殖,推广“微生物+”模式,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渔业生态养殖,推广浅海滩涂贝类养殖、大水面生态网箱养殖、稻田生态综合种养等模式。推动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2017年新建90个示范基地。
11.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广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减少农业自身污染物排放,以县为单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管理机制。继续推进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创建。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海湿地生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林业“金山银山”工程,完成植树造林280万亩。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调整纳入公益林进行管理,享受中央或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自治区、市、县共担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加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物种拯救保护和资源本底调查,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12.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完成渠道防渗配套5500公里,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8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不断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大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和建设力度,同步完善田间节水设施,建设现代化灌区。普及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在右江河谷等优势特色农业主产区推广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加大对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农艺节水推广力度。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实行超定额累进收取水资源费。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动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
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3.加快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等新业态。依托特色民俗、特色村落、特色餐饮、特色商品以及“壮族三月三”等特色节庆活动,挖掘“那”文化等特色农耕文化内涵,打造宜居宜游村庄,形成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重点打造环首府、桂东南、桂中三大生态旅游圈。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促进农业、林业、渔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启动实施休闲农业“一县一规划”工程和休闲农业“七带两区”产业聚集带(区)培育工程,重点建设首府南宁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区、柳州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区、桂林休闲农业国际旅游示范区和富硒康养休闲农业体验产业带。引导部分现代农业示范区升级转型为休闲农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积极争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加大广西森林人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森林旅游“510工程”(重点建设10处森林公园、10处国家湿地公园、10处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10处森林养生基地、10处花卉苗木观光基地)建设。改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在重点村优先实现宽带全覆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合作社;鼓励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投资建设国际驿站、民族村寨、特色民宿、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生态渔村、养生山吧、湿地公园等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旅游项目,倡导农村地区采取土地流转、房屋资产入股分红、门票分红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1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优势主产区集聚,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农产品加工专业特色小城镇。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动补助项目向优势产区、特色产区倾斜。加强加工型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围绕“原字号”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推进粮食、水果、桑蚕、林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精深加工。大力发展螺蛳粉、桂圆肉、牛巴干等地方特色方便食品、休闲食品。扶持朗姆酒、水牛奶产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打造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15.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加强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菜北运”产地集配中心、产销商流链条、主销区交易配送专区建设,完善广西-北京冷藏集装箱班列基础设施。加快骨干农产品市场提档升级,推进南宁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大型项目建设。建立广西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扩大“智慧农贸”市场建设试点。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大力推广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鼓励支持企业开设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16.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组织芒果、荔枝、龙眼、脐橙、火龙果、百香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网上大促销,打造地方特色产品电商品牌。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申报第三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一批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和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在较大的行政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多位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2017年建成2300个益农信息社,力争2020年基本覆盖全区行政村,形成农业信息进出的统一平台。鼓励和支持发展电商产业园。
17.发展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一批特色专业镇、专业村,形成特色产业与小城镇建设的深度融合。重点扶持鹿寨县中渡镇、恭城县莲花镇、铁山港区南康镇、八步区贺街镇等4个首批全国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各地加强特色村镇产业化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收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宾阳、恭城、田东、富川和灵山5个示范县(自治县)以及一批村镇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18.完善农业科技体系。建立农业工程技术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和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基地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技术产业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良种培育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化农科院所改革,整合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力量,支持建立一批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完善自治区、市、县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
19.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加强农业科技基础前沿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实施粮食与生物种业“十百千万”自主创新工程,加强资源创新与良种研发,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新品种。重点加强甘蔗良种繁育和推广,加快甘蔗收获机械的研发推广,提高桂糖品种比例和甘蔗机械化综合技术水平。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草食畜牧业、海洋渔业、生态养殖、智慧农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富硒农业、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仓储物流等科技研发。
20.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和机制。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鼓励和支持农科院所建立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平台。鼓励市县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农业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农科院所、涉农高校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立科技服务站。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探索“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21.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落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规定,落实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探索“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推进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完善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研究支持方式,建立差别化农业科技评价制度。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科技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开发与经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22.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业高层次科研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引导科技人才投身到农业中来。完善人才评价、考核和培养机制,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培训资金,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加强农业职业院校建设,形成教育、科研、推广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高等院校农业人才在职培训轮训机制。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乡村规划建设、农机维修、乡村住宅设计等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扶持一批乡村工匠。
五、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23.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八个一批”,推进“十大行动”,2017年完成110万贫困人口脱贫、1300个贫困村和10个贫困县摘帽。逐步落实县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产业扶贫开发,建立健全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完善融资平台,推进集中安置点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搬迁任务。全力抓好精准帮扶,强化驻村帮扶、定点扶贫和社会帮扶。严格落实脱贫摘帽退出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督查、通报、协调等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法,务求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24.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藤峡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一期二期工程、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邕宁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洋溪水利枢纽、西江干流治理、百色水库灌区、龙云灌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实施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五小”水利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5.扎实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抓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3个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农村改厕、改厨、改圈工程,实现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无害化处理设施,90%以上的村屯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宽带通信村村通、农村公共照明能力、道路通行、住房安全等提升工程。提高村庄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抓好乡土示范带和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古树名木保护。
26.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加强农村幼儿园、普通高中建设。推进12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向村民提供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和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护,加快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通客车运输。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7.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实施广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开展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28.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创新涉农转移支付制度,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以“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脱贫攻坚、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等为平台,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积极盘活财政资金存量,加大支农沉淀资金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助、担保、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产业基金等手段,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快市县分支机构设立运行。建立扶贫产业引导基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扶贫的投入力度。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29.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完善和推广田东“农金村办”模式,进一步提高“三农金融服务室”行政村覆盖率,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室”惠农功能。鼓励金融机构与供销合作社合作开展便民金融服务。加快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等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县域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对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加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做强林权抵押贷款等传统优势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信贷等新型贷款业务,持续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农村领域的综合运用。围绕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进一步发展主要农作物和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森林保险,加大马铃薯保险推动力度。开发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深入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深入推进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工作,探索建立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机制;继续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林木种苗保险等特色保险;适时开展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业。鼓励和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稳定。
30.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
31.健全农村创业创新体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营造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良好环境。鼓励科技特派员采取资金、技术入股等形式到县乡村发展产业项目,领办、创办、协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及涉农企业。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就业,鼓励多渠道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
32.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抓好农垦专项改革试点,制定实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定主要河湖名录,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启动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工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方式、农村金融体系和治理机制创新。
33.加强农业对内交流和对外合作。不断拓展国内市场,办好“一内一外”两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积极筹备以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为专题的大型农业招商活动。深化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推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境内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快实施中国(广西)-东盟农业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项目。推动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和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升级发展。重点加快与粤港澳台等地区的农业合作,对接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先进生产力,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和科技人才合作。支持和引导企业组建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产业联盟(协会),鼓励企业集群式抱团出海。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动摇,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切实改进基层工作作风。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严格“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选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大胆创造、大胆实践,注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引领广大基层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注重发挥家庭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健康文明乡风。引导干部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推动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新风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教育服务和信访工作。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某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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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条文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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