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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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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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3号2013年3月29日)为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市委〔2013〕3号 2013年3月29日)
为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118号)精神,结合杭州农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四化同步”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这是我们党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重大战略决策。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中后期和信息化、城镇化加速期,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发展,必须把农业现代化作为“四化同步”的紧迫任务,遵循现代化建设规律,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重要内容。农民的全面小康关系着全市人民的全面小康,农业的现代化关系着全市的现代化。“三农”问题是“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对滞后、相对薄弱的环节。因此,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杭州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对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城乡生态、生活和社会环境,加快我市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都市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自2003年实施都市农业发展战略以来,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有大幅推进,但在基础条件、生产主体、产业集聚和产业化水平等方面还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实现农民收入翻番,还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与挑战。因此,我市都市农业要实现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化进程。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以“保供给、促增收、惠民生、添活力”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快创新驱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集聚先进生产要素,着力构建以现代装备为基础、现代科技为支撑、现代经营体制为特征,劳动生产率高、土地产出率高、综合效益高、生态效益好的现代农业体系。
(五)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五位一体”的建设要求,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农业资源,发挥农业保障供应和支撑生态的双重作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科技支撑、创新发展原则。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步伐,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实现农业增长由主要依靠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和资本投入转变。
3.坚持产业融合、拓展功能原则。大力促进农业与高科技产业、生物产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旅游业等产业的融合,加快农业功能拓展,推进农业由生产功能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多功能有机融合转变。
4.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强化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发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快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农业投入和发展机制。
5.坚持促农增效、惠民富民原则。紧扣农民收入翻番目标,努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农民。
(六)主要目标。全面建设“六个百万”城市保供生产基地,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安全和生态文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力争到2015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2018年达到36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000元,2018年达到32000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0年翻一番,比全国提前2年实现翻番目标,把杭州打造成为生态品质农业强市、高效设施农业强市和现代都市农业强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以现代农业发展助推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七)“两区”建设工程
1.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实行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配套,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高效种养模式,深化高产创建,努力提高单产,提高生产效益。力争到2015年,年均创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到2018年,建成百万亩稳产高产粮食(杂粮)生产功能区。
2.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发挥区域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投入,引领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要素集聚、科技领先、装备一流、机制灵活、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综合区,做到建成一批、辐射一带、带动一片。力争到2015年,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10个,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40个,省级农业特色精品园100个;市级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50个。
(八)“菜篮子”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工程,围绕“均衡上市、稳价保供、农民增收”目标,按照以基地建设为基础,以保障叶菜等鲜活产品供应和提高淡季、灾期、节日供应能力为重点,以产品质量安全为前提,以现代物流为支撑的“菜篮子”工程建设思路,优化百万亩城市保供蔬菜生产区,发展百万亩水产健康养殖水面,建设百万头规模生态畜产品基地。完善储备制度,强化调节市场功能,进一步畅通产销对接渠道,大力培育新型产销对接模式,确保“菜篮子”产品的常年均衡供应。力争到2015年,主城区蔬菜自给率达到60%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到80%以上;“菜篮子”产品年直供直销量达到20万吨以上。
(九)主导产业提升工程。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城市生态农业圈、平原高效农业圈、山区特色农业圈的“三个圈层”,明确优势产业和主攻方向,将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竹笋、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作为我市今后重点发展的十大主导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加快形成优势产业功能区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并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力争到2015年,全市农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0%以上。
(十)新兴产业发展工程。积极拓展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渠道,充分挖掘和利用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农业养生养老等产业。加快培育农业生物产业、农业信息产业、创意农业和农业节庆会展业及其新的增长点。加强农业产加销各环节衔接,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农超对接、农批对接,推进拍卖农业、连锁分销、专业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的发展。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提高杭州农业对外拓展度,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农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份额。鼓励大企业(浙商)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
(十一)山区农民增收工程。充分发挥山区资源和环境优势,进一步拓展农业经济增长空间,全面提高山区农民收入水平。通过优化改造原有基地、挖掘潜力建设新基地等措施,着力建设百万亩名优特茶、桑、果基地和百万亩高效生态经济林。创新农作制度,鼓励发展高山种养业、循环农业和林下经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大农业科技“西进”力度,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应用,提升山区农业的科技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增强山区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后劲。力争到2015年,建成规模化、规范化的生产(种苗)基地100个,培育适度规模生产经营主体100 个,创建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经济作物品牌10个,努力实现山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平原地区。
(十二)品质农业创建工程。加大名优特农产品的培育和开发力度,重视品牌保护,整合提升品牌形象,推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高品质优、品牌响的杭产高端农产品的市场占比,支持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开发和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标准化,提升杭州农产品的档次和竞争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快全程质量追溯机制建设,完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程无缝对接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杭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快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抗灾水平,提升农业品质。
(十三)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工程
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实施资源循环化行动。坚持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全程,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修复工作。
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实施森林提质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优化森林结构,改善林区面貌,积极发展经济林和珍贵用材林,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林种多样、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屏障。
推进水环境治理,实施水质提升行动。加大河道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垃圾排放,改善水源质量。加快水体修复,深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形成“水系配套、水畅其流、水尽其用、五水共秀”的优美环境。
深入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推行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争到2015年,建成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0个,畜禽排泄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化肥使用量下降10%。
(十四)农业装备提升工程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新造耕地后续管理、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一批排灌自如、路网相通、林系配套、平整肥沃、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强的高标准良田。力争到2015年,改造中低产田1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10万亩。
加大设施农业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钢架大棚温室、微喷滴灌、恒温控制和自动饲喂、消毒、污控处理等种养业设施化生产;积极推广产后净化、分级、烘干、冷链、包装等加工设施装备,提高农业生产设施化装备水平。
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完善购机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强化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建设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主导产业机械化示范区,重视农机农艺技术配套;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大力推行耕种、植保、收获、烘干、加工等统一服务,提高农机作业覆盖面。
(十五)农业主体培育工程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行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推进整村、整组、整畈连片流转,多途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引导农业企业集聚发展,创新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合作组织、农民利益紧密型联结机制,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到2015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700家。
引导农民以土地互换、入股等形式,兴办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围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目标,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组建联合社。力争到2015年,每年新增市级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以上,力争累计达到300家。
(十六)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组建市级“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分级分层开展农民培训。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骨干,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职业农民以及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完善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大学生到农业生产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就业。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参与现代农业、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社区服务、商品流通、再生资源利用等产业创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
四、支撑体系
(十七)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在政策制定、制度创新、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实施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各有关部门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合力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十八)支持保护体系。加强依法治农力度,深化农业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农业法制意识。严格按照中央“三个高于”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构建“三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健全土地使用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农业生产、加工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必要的用地需求。拓展农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规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投资多元化,更好地发挥金融为农服务的作用。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提高保费补助额度,逐步向主导产业、设施农业延伸。
(十九)科技支撑体系。推进科技创新,整合全市农业科技资源,加强与在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攻关,研发一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技术,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认真落实科技三项经费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农业的规定,加大对农业主导产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以主导产业和品种为重点,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和农业丰收计划,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到位率。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大新品种引进、选育力度,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种子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鼓励和支持组建种业龙头骨干企业,提高我市现代种业水平。积极培育农业科技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农业企业在科技创新和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育具备较大规模、较强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型企业50家以上。
(二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并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由生产过程服务向产后服务延伸,由单个环节服务向综合服务拓展,探索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规范运作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善“3+X”基层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建立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的运行机制。鼓励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创办农业服务组织,在种子种苗、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产品营销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低成本、全方位的服务。
(二十一)农业信息化体系。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以动植物生产远程监测控、生产管理智能化决策、农产品质量追溯、远程应急指挥决策等为重点,积极推动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发和推广地理信息、遥感、自动化控制、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防控等信息化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可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农民信箱、涉农网络等信息服务资源,加快建立生产信息、产销对接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平台。加强乡镇、村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二十二)现代农业考评体系。进一步细化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现代农业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各级各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全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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