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近年来逐渐融洽,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后,医患矛盾得到很大缓和,医疗纠纷也逐渐减少,但是还是存在,那么如何预防和处理呢?
医患关系近年来逐渐融洽,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后,医患矛盾得到很大缓和,医疗纠纷也逐渐减少,但是还是存在,那么如何预防和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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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患关系是特殊的合同关系。
医患关系属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属于消费合同,医院只提供医疗服务,病人在医院可以得到诊疗服务,但是没有权利要求医院必须把病治好。而普通的消费合同,商家必须提供合格的商品或体验良好的服务。所以少数患者必须纠正一个错误的观点,付了钱看病,医院不是必须把病治好,这在治疗普通疾病很好理解,因为大家都清楚大部分疾病是不能治愈的,但是如果是医疗美容,很多人就会认为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美容效果,医院就合同违约了。这个错误的观点让很多医美失败的患者走法律程序的时候败诉了,其实医院只要提供了医疗美容服务就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美容效果,不属于合同违约。要维权成功,必须认真理解《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过错责任,不管你是按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维权,医院都必须存在过错。
二、评估医院是否有过错很重要。
医疗纠纷涉及医学知识,专业性强。医学是非常专业的一门科学,医疗行为有无过错,非专科医生不能讲出个是非,而且医疗行为还带有一定的学术性,没有非此即彼的正确性,所以,很多医疗纠纷是从认知差异开始的,而不是医疗行为的错误所导致。例如,很多人认为产前检查无异常就可以避免出生错误,如果出生的新生儿有三体综合征,那肯定是医院有过错。这就是认知差异导致的医疗纠纷,据目前的医疗水平,产前检查还远远不能避免畸形新生儿的出生,产前检查也不能完全排除三体综合征。所以存在很多无医疗过错的纠纷被患方揪住不放,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维权,最终医患双方都筋疲力尽,患方则无所获益。患方应当在维权前请专业人士分析一下医方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否则即使存在严重的医疗损害,也不一定会有赔偿。因为根据《民法典》,医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必须医院有过错,患者因此产生医疗损害,损害与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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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存复印病历。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第一件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呢?那就是封存复印病历。因为病历除了是第一手证据,还是初步评估医院有没有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没有因果关系,责任比例是多少的基本材料,可以说缺少病历,维权无从谈起,即便不走法律程序,也只能以不充分的依据跟医院吆喝赔偿,这是很难维权成功的。如果走法律程序,患方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进行举证主要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鉴定的依据主要是医疗病历。所以如何固定病历证据并还原诊疗行为是患方最重要的举证工作之一——即封存复印病历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规定的医疗纠纷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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