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2014上半年上海电信行业服务质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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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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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2014上半年上海电信行业服务质量的通告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上半年上海电信行业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2014上半年上海电信行业服务质量的通告
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上半年上海电信行业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
上半年,上海电信行业继续稳步发展,电话用户达到4086.3万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达到3233.6万户。“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效果明显,上海地区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522.2万户,其中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1.5%,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2289.5万户。
二、电信用户申诉和举报情况
电信服务申诉情况。上半年,12300申诉热线、纠风在线网站共受理有关电信服务的申诉384人次。其中,网络质量方面的申诉为128人次,占申诉总量的33.33%,主要涉及无线网络覆盖和宽带网速等方面;用户服务方面的申诉为122人次,占申诉总量的31.77%;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为134人次,占申诉总量的34.90%。
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三、垃圾短信举报情况
上半年,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有效垃圾短信举报3735件次,同比下降60.35%。其中“点对点”垃圾短信有效举报共2748件次;“端口类”垃圾短信有效举报共987件次。从举报短信内容看,商业广告推销宣传的占举报总量的45.48%,主要涉及零售业推销、房地产推销和教育培训等。
四、电信服务监管情况
(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下发《2014年上海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指导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14年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提出对规范营销宣传、规范服务协议、治理垃圾短信、规范流量收费、规范窗口服务、加强实名管理、提升网络质量、整治手机软件、强化投诉处理九项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针对垃圾短信的群众举报,内容涉嫌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部门处理;其他商业广告等内容的垃圾短信,基础电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明确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五、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1.各电信企业在贯彻落实《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的同时,要强化内部电信资费管理职能,完善管理程序和制度,规范资费和收费行为,维护电信市场竞争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
2.各手机应用商店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对上架应用软件进行安全检测,对含有恶意扣费、信息窃取、远程控制、恶意传播、资费消耗、系统破坏、诱骗欺诈等行为,以及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应用软件,不得上架发布;定期对已上架的应用软件进行安全复查,及时下架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
(二)消费提示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购买手机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并检查手机包装的完整性和应用软件的预装情况,防止被预装不良应用软件,影响后续使用和售后服务;自行从软件商店下载安装手机应用软件时,仔细阅读相关的服务协议和提示信息,谨慎安装,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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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条文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正)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电信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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