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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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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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沪教委基〔2013〕62号)各区县教育局:2013年下半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沪教委基〔2013〕62号)
各区县教育局:
2013年下半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基础教育转型发展,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创新
1.总结和推广基础教育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经验。对相关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行成果鉴定,推广成功经验。对仍需持续攻关与突破的瓶颈问题,继续组织深入研究与实践。
2.推进部市合作协议的实施。根据《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深化上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做好教育部和上海市继续共同推进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深入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和艺术教育改革,积极探索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新机制与新模式,扎实推进基础教育高位均衡优质发展。
二、坚持立德树人,优化全面育人环境
3.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各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推进“我们与梦想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展示学生喜爱、特色鲜明、实效性强的优秀项目。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书信文化活动。
4.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推出《上海市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评估办法》,启动区县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评估工作。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颁布《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医教结合”工作。
5.推进“学生实践和创新基地建设工程”。整合优质校外教育资源,凝集教育系统内外力量,开展民族文化传承、生命教育、创新素养培育、网络互动等社会实践项目建设,打造优秀项目和特色品牌,探索中小学生社会实践“一卡通”评价管理办法,重点建设社会教育大课堂--博雅网,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加强德育骨干队伍培养。依托市区优质资源,开展农村中小学校班主任的培训工作。研究制订《上海市中职班主任队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中职班主任队伍培养。启动第二期中小学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进一步探索新时期骨干班主任培养的新模式。
7.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政策,健全校车安全督查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第二轮校园安全风险勘查工作。启动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加快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监管平台建设。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开展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防范工作检查。
8.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的有效应用。继续开展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网上知识竞赛和现场技能展示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开展2013年“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加强工读教育。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
三、加快完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9.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建设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基础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调整工作。推进各区县落实2013年学校建设项目,完成2013年新增30所幼儿园和新建21所义务教育学校的任务。完善校安工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完成中小学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2013年规划项目,编辑出版校安工程成果展示图册和总结报告。
10.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开展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与展示工作。加强学前教育内涵建设,开展游戏的科学性研究,创设一批有利于男孩身心全面发展的游戏活动。启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短信推送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库建设,做好幼儿园信息采集工作。将家校互动项目向学前教育拓展。
1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面总结第三轮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启动第四轮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完成《走向优质均衡的本土创新》编印出版。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为300所郊区初中学校配备实验室设施设备工作。深入推进“新优质学校”建设项目,编辑出版《上海市新优质学校建设指导手册》,分类研讨新优质学校成长的规律,开展系列新优质学校建设展示活动,推动区县开展区域新优质学校建设项目。继续深入推进家校互动机制创新项目,形成一批家校互动机制创新实验学校。
12.推进高中教育改革。召开高中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总结和部署高中教育改革深化工作。总结和辐射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育的有效经验,鼓励和引导部分高中学校进一步深入开展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的实践研究。颁发《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方案》,指导高中学校立足课程建设创建特色普通高中,推进区县加强对区域内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的研究、规划和指导。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动高水平大学利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13.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研究制订自2014年起随迁子女在本市各阶段学校就读实施办法。组织区县深入开展适合随迁子女实际的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探索随迁子女心理和文化融合的有效途径。做好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工作,帮助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启动实施第二轮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绩效评估工作。
14.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工作推进大会,总结和推广“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项目研究成果。完成《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研究》《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探索》《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实践》的编印出版。完成《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的编制。召开中美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研讨会。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加强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推进信息通报系统的应用。开展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完成2013年资源开发任务。
15.促进民办中小学特色发展。成立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内涵发展提供资金资助。编制《上海民办教育发展报告(2005-2012)》。深入推进民办中小学特色校和幼儿园优质园创建活动,开展中期检查和特色凝练工作。建设若干个民办中小学学科基地和名师工作室。
16.加强民族班教育教学工作。完成上海内地民族班扩招任务,做好育才中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复旦中学西藏高中散插班、珠峰中学西藏高中班开办指导工作。继续改善内地民族班办学环境,加强对民族班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民族班德育、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加强民族班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途径和方法。做好民族班办学人员培训工作。
17.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与教育部全国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为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发放电子学生证,在部分科普、质量教育场馆试点电子学生证应用。完成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四、抓好课程改革的攻坚突破,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
18.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宏观决策和统筹协调,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开展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19.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工作,提高课程标准对教学、评价等的指导作用。建立中小学校本课程网络平台,推动校本课程资源辐射共享。指导区县探索建立校本课程校际协作共建机制、校本课程区域共享机制、学生跨校选修机制。集中展示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资源及其实施成效。
20.深入推进课程实施工作。颁发《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学科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立德树人”要求在语文、政治、历史、艺术、地理、体育等学科的落实。颁发《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2013学年起,在全市重点推进小学一、二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召开本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组织开展第二、三轮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跟进指导与绩效评估工作。推进提升上海市中小学作业设计和实施品质项目,提高作业的目标针对性、形成多样性和学生针对性。
21.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工作。指导所有区县建立基于绿色指标的教育教学改进和提高机制。指导试点区县开展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深化研究,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真实性教育评价体系。探索自主研发绿色指标评价工具,研究建立上海市义务教育质量基础数据库。开展2013年度绿色指标测试。完成学生评价机制的深化研究。
22.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启动数字教材实验项目。组织相关区县和学校深入推进“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项目研究与实践,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的方法和途径。开展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研究中期检查,鼓励面向教育教学一线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组织各区县和学校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基于信息平台的结对共建活动。
23.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高中国际课程试点立项评审,指导通过立项的高中学校规范推进国际课程试点工作。依托上海市基础教育国际课程比较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和部门,积极开展国际课程的比较研究,完善本市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继续推动高中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海七宝德怀特高中学校(筹)的正式设立工作。
24.做好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深入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系统宣传健康促进工程的实施情况。推进区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中学生运动会及2013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积极筹备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继续推进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探索体育课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创新,继续推进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一条龙建设联盟的发展。推进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加强中小学生营养试点干预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25.做好中小学艺术、科普和国防教育工作。颁布《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制定《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上海艺术设计展--校园文化系列校际交流展评活动。推进第二轮“上海市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示范校”、“上海市艺术教育名师工作室”评审工作。推进区县建设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分院。探索建立沪台青少年创意及创意教学交流平台。研究制定《关于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学校民防教师培训,在全市小学中普及民防知识。
26.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上海建库验收工作,建设语言资源网络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分则研制工作。推进《提高国民语言应用能力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五、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27.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服务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及建设研究”课题研究,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8.加强中职校内涵建设。完成第二、三批32个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国际标准”)开发工作,启动国际标准在教学层面的试点实施,召开国际标准试点实施工作研讨会。研究制定中职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实施办法,加大对中职校学生赴海外游学、学习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编制并颁布24个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评估验收。完成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进一步做好特聘兼职教师资助管理工作,完善资助工作的运行管理机制。
29.夯实中职校基础能力。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市首批六所国家级示范校建设计划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加强第二、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立项学校的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工作;完成首批10所市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建设计划立项工作,启动第二批市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立项工作。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建设落成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进一步发挥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实训资源,拓展实训中心的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功能。
30.提升中职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中职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特色工作项目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中职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本市中职校学生职业发展课题研究。组织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上海市复赛各项活动。开展“魅力中职生”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展示。
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
31.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发展。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继续指导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创建工作;推进乡镇成人学校内涵建设,制定建设评估标准,提升乡镇成人学校办学水平;增强社区教育内涵建设,创新社区教育实验模式,通过实验总结出可供全市推广普及的工作新机制。根据社区特点,巩固和发展终身学习推进员和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百姓育百姓,百姓引百姓”的市民主体作用。
32.全面完成“70所老年学校能力提升工程”市政府实事项目。督促各区县推进落实街镇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组织评审组实地查勘各校建设情况。做好实事项目验收考核阶段的宣传工作,提升实事项目在老年群体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33.进一步加大学习型社会建设宣传力度。编辑出版《为了每个市民的终身发展--上海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探索》,全方位、多层次回顾和总结本市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经验和成就,进一步提升上海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国际影响力。
34.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落实登记办法和管理办法,年底之内对已开展办学的经营性培训机构完成清理和登记工作。完善本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
七、推进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5.深化教师、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稳妥做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特级校长柔性流动。总结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完成“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架构”和“完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课题研究。开展“上海市教育功臣”评选表彰工作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启动本市社区教育专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探索建立社区教育教师业务进修制度,启动部分区县社区教育教师进修中心试点工作。
36.深化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做好高端人才建设项目,包括第三期“双名工程”、北京刘彭芝、李希贵校长研修基地、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训、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等工作,启动基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做好教育部校(园)长、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建设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市级共享培训课程培训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课程建设,完善中小幼教师培训课程方案及培训大纲。做好全市教师常规培训工作、郊区县教师分类分层专项培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指导区县实施第二批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工作。指导区县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筹备召开展示推广现场会。
八、坚持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7.做好校服管理工作。颁发《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流程,完善校服双重送检制度,建立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
38.做好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委托开展《终身教育法》立法研究的函”要求,完成《终身教育立法研究报告》及《终身教育法》专家建议稿。做好《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审议工作。
39.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教育经费年”活动,确保教育经费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会同市财政部门研制并下发关于“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土地出让金使用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上海补充规定》。完成市级教育费附加预算执行。发布2012年上海市区县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情况通报。完成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调研。完成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统筹机制调研。
40.做好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签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市政府《关于对区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各区县督政整改工作的落实跟踪,做好迎接教育部对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工作。做好特约教育督导员和人民教育督察员的换届和聘任工作,发挥“两员”参政议政的监督保障作用。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督导条例》,做好新一届市督学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县督导通讯员队伍,进一步推动本市督学聘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41.做好教育审计工作。适应教育投入不断加大的形势,落实教育审计督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强化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绩效审计,积极探索教育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加大绩效审计项目在总的审计项目中的比重,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42.扎实推进行风建设。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在秋季开学后,对区县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完善教育代办服务性收费等制度,重点开展对幼儿园收费和校服、餐费等代办收费行为专项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严惩违规行为。开展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研究制定规范中小学校补课行为的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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