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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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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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教委基〔2008〕55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2008年下半年,上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下半年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教委基〔2008〕5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2008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市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市和区县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以义务教育内涵建设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师德修养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圆满完成今年的教育工作任务,现强调并补充以下意见:
一、努力发展学前教育,妥善解决入园高峰矛盾
1.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郊区幼儿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年内完成郊区新增50所幼儿园的任务。召开托幼专题工作会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落实各部门责任。研究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期工作研讨会,推进区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2.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各区县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并制定本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应对本市新一轮入园高峰矛盾。
3.贯彻落实上海市幼儿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幼教行政管理人员、区县幼教教研员开展专题培训与研讨;开展全市幼儿园园长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城郊对口交流工作,扩大本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的辐射,促进郊区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提高。
4.完成幼儿园保教人员“儿童急症救助”的普及培训工作。在市级儿童医院开展培训师培训的基础上,做好近3万名保教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知识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对近0.6万名保教人员“儿童急症救助”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加强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深入推进委托管理工作。召开郊区农村义务教育相对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工作论坛,开展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促进托管工作向纵深发展。研究并制订郊区农村义务教育相对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工作中期评估方案,组织实施中期评估。
6.认真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各区县要统筹规划,做好公办学校扩大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工作,确保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达到60%。完成60所农民工子女小学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对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学校给予设施设备改善经费补助和生均补贴。开展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校长的培训。
7.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制定《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筹备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举行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建设经验交流和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展示活动。开展学前特殊教育现状调研。
8.开展实施《义务教育法》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区县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完成《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及相关情况说明稿起草工作,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有关部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9.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研究并制定2009年度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和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本市中小学毕业证书管理规范。
10.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实施2007年市政府实事工程“40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总结先期试点学校的经验,在10个郊区县推进20所农村信息化应用实验校的实验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提高学生信息化素养,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的发展内涵。
三、加强高中内涵建设,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11.认真做好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年检,引导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实施素质教育上取得新突破。分别开展对上海大学附中、朱家角中学和上海市实验学校创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实施中期评审或总结性评审。
12.关注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探索高中阶段创新人才培养的机制,组织开设创新思维选修课程,开展创新教育联合体建设,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试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四、加强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班学生综合素质
13.加强民族班(校)德育和学生课外教育。召开上海市民族班(校)德育工作先进表彰会,总结和交流民族班(校)德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经验,表彰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以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班学生文化需求为重点的民族教育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制订《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民族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制度上保障本市中小学民族教育发展。
14.认真做好内地民族班扩招工作。积极做好内地民族班扩招的设点布局、校舍建设等工作,确保扩招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智力援疆援藏、增进民族团结与进步服务。
五、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切实加强教学工作
15.全面实施学习准备期工作。全市小学起始年级全面推行学习准备期,编制幼小衔接的家长手册,免费向全体将要入学儿童的家长发放。组织全市性的教研平台和教师培训。
16.加强教学工作。继续贯彻市教委《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贯彻今年上半年市教委转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6个文件。加强教学研讨和交流,总结实施新教材的有效教法,切实提高教学有效性。认真落实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计划规定的科目实施教学,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总结推广区县和学校有效的减负经验,加强对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文件的专项督导,营造减负的环境与氛围,减轻学生不合理的课业负担。
17.开展教研员培训。加强二期课改新教材培训,促进新课程、新教材的有效实施。聚焦教学,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实务培训,提高教研员课堂教学与课程实施的指导力。加强学科素养和现代教研方式培训,提高教研员利用现代技术开展教研指导的水平,提高教研实效。
18.切实加强校本教研。进一步健全学校教科研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校本教研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研促教,以教促研,实现研训一体。加强对校本教研工作的监控与评价,提高校本教研的质量和水平。
19.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开展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研究,探索运用科学的教育质量标准和先进的测评手段评估本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参与国际和国内教育质量测评项目,推动中小学生学业评价改革,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成立上海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加强对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规划、指导和实施。
20.大力加强教材建设。开展国内外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继续开展《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的修订工作,修订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总结推广课改基地学校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案例和经验,组织举办课改交流展示活动。推进循环教材的实施。制定《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编制管理纲要》。
21.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浦东、闵行、嘉定等区县全国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课题实验区工作。组织召开研讨和交流会,总结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扩大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双向开放。
22.加强社会课程资源的开发。加强课程实施与资源利用的整合,多方位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在课程实施中利用社会课程资源指南,提高操作性和指导性。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实施、管理和督促的有效机制,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利用社会课程资源实施课程教学。
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23.进一步研究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的政策。做好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和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的审批工作。进一步研究高中公立转制学校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继续做好本市民办教育立法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
七、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4.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完成电子信息、化工和旅游等三大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制定《关于本市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的指导意见》,推进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25.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总结2004年-2007年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工作,开展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现状调研,研究并制定《关于全面提高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筹备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研究并制定《关于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意见》和《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多元智能”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研究,开展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和保障体系。完成第五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工作,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26.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服务。制定《关于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和服务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以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管理,构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库。
27.加强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引导学校依据上海产业结构发展方向,依法自主设置新专业。研究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设置新专业的评估。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目录内专业(专门化)抽查评估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对2005年备案设置的71个专业(专门化)点开展抽查评估。
28.加快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全面推进新专业教学标准和学科标准的实施,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数学、英语学科分层实施指导意见。加强“任务引领型”专业课的教学研究和指导,规范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总结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年)的阶段性成果,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课改课题的结题和编印工作。
29.继续做好开放实训中心验收评估及中期检查工作。分别对第二批和第三批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开展评估验收和中期检查,推动实训中心建设工作。制定《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绩效评估指标》。
30.启动“星光计划”第三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生职业技能比赛标准和办法,扩展学生和教师职业技能比赛项目,研究建立“星光计划”职业技能大赛长效机制。
31.落实对口支援都江堰地震灾区职业教育援助工作。做好2008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工作。鼓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与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和合作办学。
八、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32.建设终身教育现代信息平台。完成上海终身教育网门户网站、学习平台、学习资源检索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平台等建设。对区县层面社区教育卫星网终点接收点进行调整,使所有区县接收点与区县社区学院连接。选择部分区县开展市民网上学习试点,鼓励区县积极探索多种网络学习模式,吸引更多市民进行网上学习。举办“200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在征集区县社区教育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对各类教育教学资源进行评选,根据市民学习需求,建设市民终身学习资源。
33.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由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牵头,根据“上海市学分银行建设”方案的思路和内容,形成《2008年上海市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在部分学校试行。
34.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开展调研和指导,争取在年内使全市所有区县都建立社区学院,并对社区学院内部机构进行设置与调整,充分发挥其社区教育的功能。进一步明确社区学院的工作职能。推进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上海市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并按照标准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实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中期检查,并对已完成的实验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召开第二次社区教育优秀推荐实验项目推广会。完成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选工作。
举办“第六届长三角社区教育发展论坛”,研究和交流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发展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与经验。
进一步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召开上海市老年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完善远程老年教育网络建设。继续开展并完善老年教育统计工作。
35.健全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规范审批制度,加强办学管理。
九、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6.制定德育工作规划。制定《上海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2008-2010年)》等文件,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筹建上海学生德育发展中心。深化2008年度德育决策咨询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中小学生发展报告等系列课题的结题工作。
研究制定新一轮上海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比标准(中职部分)。
37.加强校外教育工作。召开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颁发《上海市校外教育三年规划》,促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机衔接,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人文素质。开展校外活动场所的评估试点。
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推进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做好“同一时间看世博”主题活动,深化民族精神与生命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世博的历史与发展。深入学习灾区师生自强不息、关爱他人的精神。开展上海市第五个民族精神月活动。组织上海市中小学生第四届红色经典小故事讲演大赛。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和“坚强青少年”、“健康家庭”等主题系列活动。
38.大力推进“两纲”与二期课改的融合。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语文、历史、生命科学、音乐、体育等示范课建设。加强上海市中小学德育实训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学科德育周”展示交流活动。结合“两纲”工作的推进,开展“廉洁教育探索课”的征集和评比活动。
39.开展“温馨教室”巡访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小学“温馨教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总结学校开展“温馨教室”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师生关系、课堂教学、教室氛围、师生心理等方面显著改善。
40.继续开展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08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走进经典”活动演出剧场菜单》;做好上海大剧院“艺术课堂”赏析讲座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本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征文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制定并下发《上海市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资源目录(2008年秋季版)》。加强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网内涵建设,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建立网络通讯员考核制度,优化网络人文资源。
4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技防设施完善工程、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和中小学校安全风险勘查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和修订《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调研工作。针对中小幼各学段学生身心特点,推进防灾教育试点工作,加强课程安全教育的实施工作,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加强防灾安全教育。编制应急预案,对师生开展应急培训、教育和训练,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42.认真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建立本市加强青少年体育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学校体育基础工作,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推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学生体质健康专项比赛。做好2009年本市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的相关工作,迎接教育部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团来沪督查。二是积极做好北京奥运会教育计划门票的学生观众组织工作和近9万名学生在京、在沪观赛的形象展示与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标准及完善学生医疗保障的调研工作,继续推进本市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试点,成立上海市学生防治近视眼工作专家委员会,完成本市中小学1500名教师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技能培训。四是组织举办上海市青少年峰会,开展中小学科技与知识产权特色教育。研究制定本市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实施细则,组织举办2008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启动2009年全国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沪举行的筹备工作。
43.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做好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启动第二批区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开展“我爱祖国语言美”--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人才培养和实施素质教育之中,切实加强语言类课程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开展《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教学,依托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建设多媒体优秀教案和课件资源库,提高口语教学质量。研究制定《上海市加强区县语委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举办区县语委干部培训班。
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44.认真做好师资培养和学历提升工作。继续实施“双名工程”,启动第二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和第一期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组建第二期名校长名师基地并开展工作。构建一支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的教师教育者队伍,完善教师教育特聘教授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做好选派优秀教师和校长攻读与专业岗位密切相关的高层次学位。组织实施上海市第二届教育功臣评选工作。
45.组织教师教育资源联盟与全员培训。整合资源,逐步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互联共享。研究并制定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标准与管理办法以及教师培训课程学分互认办法,组建专家委员会对教师培训课程进行审查。
46.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进修院校建设。创建一批在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方面能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加强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制定加强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性意见,评选上海市示范性区县教师进修院校。
47.推进中小学职校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培训活动,引导校(园)长带好一支队伍,提高校(园)长在学校内涵发展中的领导力。组织开展对远郊区县英语教师的强化培训和对农村学校教师教育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开发农村教师培训课程,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和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
启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市级培训计划。制定和颁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素质提高五年行动计划》与《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实施方案》。
48.推进对口支援和教师流动工作。推进区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做好云南和都江堰灾区支教工作。继续推进教师、校长的流动,提升郊区教育质量。做好教师职务聘任的试点工作。
十一、开展教育督导,依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49.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黄浦区、宝山区、南汇区开展教育综合督导。做好2007年度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公示公报的汇总、分析、总结和随访工作。对闵行区实施教学工作及校长课程领导力情况进行督导。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专项督导。对农民工子女学校和进城务工子女教育进行专项调研。进一步推进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并启动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试点工作。
十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50.继续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建立健全教育收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部门与学生、家长、社会、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探索家长委员会参与、支持学校管理的途径与方法,探索对学校开展行风民主评议的工作。推进阳光招生,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加强教育审计工作,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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