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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高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水平,加快文化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现就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西安等城市的科技、人才、文化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并带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城市、设计中心和产业聚集区。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文化内涵显著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以及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明显提高,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和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贡献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把文化产业作为我省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和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年均增速保持在25%以上,到2015年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5%以上,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到2017年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以上,2020年增加值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培育若干个营业收入过百亿的大型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居全国中上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等共同参与)
(二)强化装备制造业优势。支持工业企业由生产型向研发型转变,鼓励在陕重点工业企业设立创意产品研发基地,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工业产品,树立“陕西创造”品牌。支持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等举办各类工业产品设计大赛。在新开工项目中,加强对项目文化内涵和设计元素的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三)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三网融合以及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支持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和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中的集成应用。推动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共同参与)
(四)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完善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重视对文化内涵的审查,优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工作,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在美丽城镇和文化景区建设工作中,注重对所在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历史遗存的有效保护和避让,坚持最小干预和不破坏文物本体的原则,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风貌的协调一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国土资源厅共同参与)
(五)挖掘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按照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思路,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加强旅游休闲产品创新。依托周秦汉唐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休闲精品景区(点);依托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依托大秦岭等自然山水文化资源,打造人文和自然山水生态旅游度假圈;依托乡村、古镇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度假产品;依托大中城市和具有一定实力的现代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休闲购物、科普教育、体育健身、特色美食、文化演艺、康体养生等文化旅游休闲项目,形成一批特色旅游休闲产品聚集区。加快发展智慧旅游,促进旅游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旅游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体育局共同参与)
(六)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充分发挥农业多功能性,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业、农产品与文化、科技、旅游深度融合。依托特色农业,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继续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建设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于一体的专业村。深入挖掘农村文化资源,不断丰富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等创意和设计,着力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促进创意和设计产品产业化。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及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鼓励根据产品特点设计富有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包装等,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区域特色农业产地建设特色农产品主题展览馆(园)。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发挥杨凌示范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合发展。(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工商局共同参与)
(七)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鼓励各地策划、举办各类参与度高的体育赛事,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鼓励发展体育服务组织,以赛事组织、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体育保险等为重点,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省体育局牵头)
(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全省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完善项目规划,提升创意水平和质量,建设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标志性文化精品工程,奠定全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属各相关文化企业和相关市、区等共同参与)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创新、创意和设计激励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并完善维权援助机制。鼓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建立并完善软件著作权快速登记通道,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组建我省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活跃知识产权交易。(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参与)
(二)促进创新协同。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创意、设计和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申请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继续对新认定的设在规模以上企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参与)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创意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创意设计与经营管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创意和设计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创意和设计人才的创作活动、学习深造、国际交流等进行奖励和资助。积极实施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健全符合创意和设计人才特点的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人才来陕投资兴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四)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创意和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设计中心。支持西安、宝鸡等建设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西安高新区、曲江新区和杨凌示范区等有条件的产业聚集区建立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中心及成果转化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推进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外资投入限制。支持在西安高新区设立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产业园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投融资、知识产权代理、税务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等创业孵化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参与)
(五)促进资源整合。推动创意和设计优势企业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建立跨界融合的产业联盟或产业集团。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引进战略资本,实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鼓励金融、能源等领域的富余存量资金有序地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省国资委牵头)
(六)落实相关经济政策。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试点工作,确定企业创意设计费用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出的财税、金融、土地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等共同参与)
(七)优化发展环境。评估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要精简审批流程,严控审批时限,公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清理整顿广告领域不合理收费,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收费制度推行市场调节价格机制。(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共同参与)
(八)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设立省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全省性重大项目、品牌打造、重点企业、重大活动扶持及优秀创意作品展示等。有条件的市(区)也应探索建立相应基金。(省文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相关市、区等共同参与)
(九)充分利用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洽会暨丝博会、农高会、艺术节、原创动漫大赛等现有会展活动品牌,搭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鼓励拓展会展内容,提升文化内涵,创办文化创意大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成果展示、推广、交易等活动。(省文化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共同参与)
四、推进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统计、核算和分析。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等部门参与)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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