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意见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11-21 18:23
112人看过
学校
中等职业
示范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意见(陕教职〔2013〕5号)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意见
(陕教职〔2013〕5号)
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内涵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重大意义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是彰显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成效、破解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从注重扩大规模到全面提高质量转变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新时期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国家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其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我省第一、二批立项建设学校按照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各自的建设方案,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学校办学理念更加清晰,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高,示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但是,各地、各项目学校的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学校建设重点不突出,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我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的整体进程。各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快推进。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努力完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任务
(一)明确思路,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坚持“分级管理、自主创新”的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为突破口,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使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成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特色化发展的示范,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把握重点,加快完成国家示范学校建设任务。
1.改革办学模式。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办学模式。省上统筹安排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并加大力度,各市(区)要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增强项目学校办学实力。各项目学校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优化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通过校企共建、订单培养、股份合作、校办产业、项目合作等形式,吸引企业参与学校教学与管理,开展实质性合作。每个项目学校要与6家以上企业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所有重点建设专业要对接产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其中1-2个重点建设专业要与企业开展股份合作、校办产业、引企入校、办校入企等紧密型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办学长效运行机制。
2.改革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省上将建立校企合作保障机制,组织开发重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引导学校改革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各项目学校要通过校企联合、引企入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形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要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企业标准,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项目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要全部实现校企合作共建,除建好校内实训基地外,要着力建成若干个融合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等功能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形成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重视融合产业文化的校园文化建设,实现优秀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对接。
3.改革教学模式。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继续支持项目学校建设科学合理、先进实用、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技能教室、实训教室和工厂化教学环境。各项目学校要对接生产过程,完善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技能大赛为引领,统筹安排实验、实习、实训、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重点建设专业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国、省技能大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积极推进“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并逐步形成制度。全面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通过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方式,在教学中深度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4.创新教育教学内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省上成立相关重点专业建设协作组,组织项目学校开展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精品课程与教材建设”、“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等重点内容的省级协作。项目学校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用人需要建立专业培养目标、教育教学内容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每个项目学校至少建设一个省级品牌化专业。建立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针对岗位要求变化,联合行业企业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重点建设专业依托企业开发3门以上或者参与开发5门以上校本教材。实现多种教学资源的立体化融合。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改革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注重提高教师的德育工作能力、专业教学能力、实训指导能力等综合素质。各项目学校要积极争取市、县政府的支持,深化创新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专业和课程开设的需求,有计划地聘请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制订教师培养方案,普遍开展教师培训、企业实践和校本研修,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校长培养,通过组织参与国内外进修、国省培训、企业实践、技能竞赛、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课题研究、研讨交流等,使学校的师资及管理队伍水平得到整体提高。落实在职教师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要求和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两个月的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教学竞赛活动,提高竞赛成绩和水平。
6.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规划、执行、质量监测和服务能力。各项目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职工管理,健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职业学校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招生和考试制度、严格的学籍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有效的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改进管理手段,加强过程管理,细化学校管理行为,优化教学管理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7.改革评价模式。以社会贡献和能力为依据,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公告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以社会贡献为导向评价学校。各项目学校要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新途径、新措施,引入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模式,把能力考核作为考核学生学习的主要标准, 重点考核学生的技能水平,促进课程考试与职业资格鉴定的衔接统一,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构建过程评价体系,弱化传统的考试形式,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采用做中教、做中学、做中考的评价方式。各学校要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水平跟踪调查制度,定期收集、汇总、梳理、反馈信息,作为改进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创新机制,合力推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一)建立协作平台,创新协同推进运行机制。
1.发挥“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协作会”的桥梁作用,密切联系政府、学校、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对话、合作交流和办学研究,推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建设“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专家库”,聘请省内外高等院校教师、行业企业代表、教育科研机构专家,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专家咨询团队,开展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现场指导等活动,研究制定我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为我省项目学校建设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2.依托省教科所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丰富项目学校交流协作平台。通过聘请专家开展培训、组织专业建设研讨、举办建设论坛、举行教师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开展立项建设示范学校创建相关课题研究、提升学校和教师对示范学校建设内涵的认识,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协同推进建设工作。
(二)以专业协作组为龙头,全面实施项目共建共享计划。
1.成立相关重点专业建设协作组和特色项目建设协作组,开展专业建设协作和特色项目建设协作。统筹安排项目学校整体建设目标及任务,组织立项建设学校开展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精品课程与教材建设”等重点内容的省级协作,推进协作共建,共享建设资源。
2.全面实施“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坚持“需求导向、校企合作、优势互补、标准引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创新“课题项目申报、共同协作开发、认证推荐使用、共享资源成果”的工作机制,依托各项目学校的人才、技术、资源优势,组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专业协作组,建立数字化资源协作共建共享机制。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和项目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需求,遴选量大面广、人才紧缺、岗位急需的专业、课程和项目,开发数字化信息资源,提高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开发的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水平,基本建成“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库”,大幅提升全省职业学校协作发展、共享资源和改革创新的能力。
(三)落实阶段任务,分步推进实施。
根据各批次建设进度和任务要求,全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实行统筹规划,分段实施。
1.第一阶段(2012年6月底前):启动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协作会筹备工作,搭建协作交流平台;建立示范校建设专家库;开展示范学校建设研讨活动,举办示范学校建设各层面培训班,引领和规范示范学校建设;督查首批和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进展情况,启动第三批项目学校建设;围绕项目学校建设的主要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示范学校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征集示范学校建设意见,为制定政策提供信息和咨询。
2.第二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组织第三批项目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启动第三批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成立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协作会,举办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交流会,交流建设经验;征集示范学校建设案例,开展现场推进会;举行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训;组织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工作;对第一批项目学校进行中期检查,对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开展督查。
3.第三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制定《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预验收方案》,对首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进行预验收,对第二、三批项目学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组织评选优秀专业带头人和优秀双师型教学团队、评估重点专业建设成果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征集总结全省校企合作成功模式,评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总结集团化办学案例,迎接教育部对首批项目学校的评估验收,组织出版《陕西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案例汇编》,做好交流服务。
4.第四阶段(2013年7月-2013年12月):总结首批立项建设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并共享。指导第二、三批项目学校推进建设工作。检查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进展,迎接教育部验收;对第三批项目学校进行阶段检查。
5.第五阶段(2014年1月-2014年6月):对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检查第三批项目学校建设工作,迎接国家教育部评估验收。全面总结我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组织示范校建设典型经验宣讲团,在省内巡回介绍经验。完善陕西特色职业学校管理制度,努力形成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体系。
四、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各项目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和建设目标要求。各项目学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增强示范校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落实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各项目学校要完善和创新学校内部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明确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建立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监控,严格执行教育部审核批复的项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第一批项目学校要对照任务书,积极开展自查,查漏补缺;第二批项目学校要对照实施步骤,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第三批项目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评审意见,尽快制定好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加快启动项目实施。各项目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三)加强督导评估。
建立项目进度定期汇报和滚动式督导评估机制,以评促建。各项目学校要加强网站建设、全程留存档案,每半年上报一次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数据信息,每年上报项目分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上报项目总结。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严格依据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每半年组织督查评估,并公布各学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各有关方面履行职责,落实分工任务目标,确保建设成效和质量水平。
(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加大对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宣传交流,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总结交流活动,及时宣传国家示范学校建设的典型案例,带动其他学校共同提高。建立激励机制,将国家示范学校建设绩效与中、省职业教育项目支持挂钩,大力支持建设进展快,项目成效好的学校。各市(区)、各项目学校主管部门要以国家示范学校建设为抓手,引领、辐射并带动当地和行业内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努力推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效益的整体提升。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28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5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