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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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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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陕教生〔2009〕13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陕教生〔2009〕13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普通高等院校:
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着毕业生人数持续增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等方面的压力,特别是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和就业形势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渐显现,用人单位来高校招聘的数量和岗位有所减少,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加艰巨。为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的重要责任。各市(区)教育部门和高校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部门联动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在“深、细、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形成高校全员关心就业、促进就业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
2. 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各项工作。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高校稳定为大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深化教学改革,把工作重心放到更加注重全面增强高等教育与社会需要的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上;放到更加注重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上;放到更加注重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在更深层次推进制度创新上。目标是:力争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数量进一步增加,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3. 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地位,建设更加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地位,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构建以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市场为基础,区域协作市场和行业市场为补充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高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高校职能部门、院系以及班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积极为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要主动加强与工商联及行业协会的联系,针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需求潜力较大的特点,积极收集供求信息。高校要有计划的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创新招聘会的形式,热情周到的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确保招聘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场次和规模不少于往年。
4. 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力度,没有建立就业网的高校要尽快建立,保持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立体化平台”的密切联系与对接畅通,充分利用“平台”提供的资源,采用网上和网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毕业生开展丰富、快捷的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平台”举行的各类网络招聘活动,努力使网络招聘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要加快实现区域间、高校间、校企间求职招聘信息共享,依托网络开展政策咨询、企业推介、职业培训等多种服务。高校要建立远程面试室,充分利用网络实现远程交流和网上初选,努力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
5. 切实做好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尤为重要。在整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进行重点帮扶,加大帮扶工作的力度。高校要强化离校前的帮扶,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指导和重点培训推荐,并给予适当的求职经济补贴;对身心有缺陷、交流与协作能力较弱、实践能力较差等三类就业能力较低的高校毕业生群体给予特殊关注与帮扶,采取摸查登记、专项训练、全面辅导、个体咨询、专项资助、特殊推荐等六项措施帮助其就业。
三、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6.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积极宣传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7.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积极宣传和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高校要加强与各级工商联、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联系,积极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加强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合作,吸引企业进校招聘,不断拓展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渠道和机会。
8. 认真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类计划和项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选调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各类项目。积极为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好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和优先录取以及其他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他们在服务期内的培养、管理和期满后的发展问题,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成才、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9.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学校办学定位。省教育厅将围绕国家、省上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需要,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布局。 “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应主要满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行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要突出为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服务,高职院校要紧紧围绕就业导向、为生产和服务一线培养高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10. 科学规划学科布局,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毕业生就业状况是反映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是高校专业调整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探索建立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学校建立与就业状况挂钩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预警机制,动态把握社会对不同专业毕业生的需求,主动地贴近社会需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高校要与社会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开展市场调研,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规律性研究,对就业状况不好的专业要客观分析,区别情况予以减招、停招、转并。
11. 定期开展高校就业工作评估和督查工作。定期对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状况,就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学校发展规模、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和班子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12. 加强实习实践环节,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高校要根据专业特点、实践教学要求、就业需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方向,认真做好教学实习基地的总体规划和发展布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等共建与合作,建立稳定的、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实习基地。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都能参加实践活动,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要建立高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高职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使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都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及教师队伍建设
13. 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学科建设。高校要充分重视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在借鉴国外职业辅导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体系。要把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建立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教研室,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建设一批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精品课、示范课,切实提高课程质量,在三到五年内要把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程由选修课过渡到必选、必修课,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
14. 加强就业教师和就业工作队伍建设。高校就业指导专职人员应参照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自身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建设高水平专职教师队伍。要不断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升其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六、加大创业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15. 深化教学改革,加大创业教育力度。高校要在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政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专业特点,把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教学。要整合发挥学校教学、科研、就业、学生工作、学生社团等系统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16. 进一步落实创业的各项政策,完善创业的服务体系建设。针对信贷支持不足,创业成本过大,创业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省教育厅将协调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项目、经费等给予支持。高校要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有关自主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明确申报的程序,充分利用我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构建创业孵化基地。高校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毕业生创业的典型和经验,积极组织开设创业专题讲座,开展创业主题咨询活动,努力营造高校良好的创业氛围。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项目引导、资金支持、技能培训、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公益性服务。
七、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
17.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各市教育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形式,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
18. 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高校要协调新闻媒体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宣传用人单位重视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做出贡献的先进事迹。围绕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基本政策取向,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19. 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中的稳定安全工作。高校要充分认识就业稳定安全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在招聘会安全、防范传销陷阱、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文明离校教育等方面,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就业安全隐患,确保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稳定和安全。
八、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20. 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就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方面、是做好就业指导服务的基础性、常规性工作。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不断成为核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优化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高校评估的重要依据,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都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上报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高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提高就业统计工作质量,把统计质量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关键和生命来抓。
21. 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可用。高校就业统计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实实在在统计数据,确保统计过程的准确性、统计内容的完整性、统计数据的时效性。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使之成为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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