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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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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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高等院校附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高等院校附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12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水平,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党的十八大将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并列为国家“四化”同步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的新要求。国务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新一轮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之一,提出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明确提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是促进卫生与计生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管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事关既定医改目标的有效实现,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有效落实,事关卫生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对于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大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以信息技术支撑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人口健康服务,有利于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卫生公共服务水平。
多年来,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取得了长足发展,各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计生信息网络体系,各级卫生计生机构不断加强信息化应用,部分市、县(市、区)建立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力推动了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存在信息孤岛、投入不足、人才缺乏、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国家信息惠民工程的实施,对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迫切需要对原有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和全省信息化发展战略,坚持“制度先行、统筹设计、强化应用、集约共享、业务协同”的总原则,以提升科学决策、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立足我省实际,全面建成资源整合、高效统一、管理规范、实用共享、公平普惠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口健康信息惠民服务与卫生计生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应坚持以便民惠民为导向,形成政府主导、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协同、社会各界参与、合作共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模式。加强与国内科研、咨询机构及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战略合作。
统筹发展,注重基础。结合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统筹全省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系统设计,注重基础资源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为我省卫生计生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集约建设,资源整合。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注重整合硬件、网络设备资源和区域内各项业务应用,集中构建标准统一、技术开放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结合各地实际和需求,探索“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地方试点与全省推广的关系,推动科学发展。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任务
按照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结合卫生计生业务需求和我省网络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确定“三网五库二级平台”的总体架构,强化“两大体系”建设,完善人口健康信息“一卡”通用,具体为:
(一)建设全省卫生计生业务网络。综合利用卫生计生信息专网、政务外网、国际互联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稳定、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推动各级信息平台与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卫生计生信息专网:根据业务需求和各地发展实际,充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有条件的市可租用通信运营商专线线路建立卫生计生信息专网,逐步实现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横向接入和县、乡、村三级纵向接入。加强省级骨干网络建设,以专线方式实现省级信息平台与各市信息平台纵向连接。全省统一组建多媒体信息专网,联通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和大型医疗机构,实现视频会议、远程医疗、应急指挥等功能应用。
政务外网: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网络总体规划部署,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连接省、市级信息平台,作为卫生计生信息专线网络容灾备份。基于政务外网,建立覆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的综合办公系统。
国际互联网:暂不具备利用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建设条件的,可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覆盖面广、建设成本低、网络发展迅速的特点,通过VPN方式建立卫生计生信息虚拟专网,实现区域内市、县、乡、村四级数据交换和业务应用。同时由省级统一建立面向全省公众的便民惠民服务互联网应用平台。借助移动通讯网络,开发各类无线应用。
(二)强化人口健康数据资源库建设。统筹建设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决策支持数据库,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
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按照国家“金人工程”建设要求和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需要,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建立完善省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真实准确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开发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及死亡信息登记、人口信息监测预警、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卫生计生个人诚信档案等功能应用。
基础资源数据库:建立基础资源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全省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现有人员、基础设施、大型设备、耗材等基础资源的登记管理,涵盖各类机构基本信息、房产土地、病房床位、设备器械、药品耗材、从业人员等内容,从而实现对卫生计生机构现有资源全面登记和管理,便于卫生机构自身及行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开发完善卫生计生机构审批管理、不动产登记、药品医疗器械供应保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地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等功能应用。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全省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查体等居民健康信息数据的有效管理,通过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的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实现全省范围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动态更新,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
电子病历数据库:以中西医电子病历为核心,大力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医疗机构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体现公益性。注重电子病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接入区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数据库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数据同步。推动临床路径建设应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执行效率。
决策支持数据库:综合运用当前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建立完善大数据、云计算分析处理应用,以知识库、方法库、模型库为基础,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清洗、分析、整理,形成专题数据集,提供分析问题、建立模型、模拟决策过程和方案的环境,开发完善公立医院监管、医改监测、绩效考核、综合监督、疫情监测预警、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等功能应用,提高卫生计生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全员人口信息、基础资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决策支持五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在确保“五大数据库”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础上,以全员人口信息为主索引,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主线,形成综合性的人口健康数据资源库,在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基本应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和完善信息资源应用的手段和内容,有效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三)积极推动信息平台建设。根据我省人口数量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各级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分工定位,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省、市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两级平台数据同步、相互依存。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可租用省级信息平台空间建立虚拟数据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和需要,建设区域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化相关开发应用。
省级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
1、依托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和政务外网联通市级信息平台和省级卫生计生机构,同步采集全省全员人口信息、基础资源信息、居民公共卫生数据及电子病历索引信息,向上联通国家平台,满足国家信息采集需要和跨省业务协同需求。
2、建立省级综合应用体系,支撑全员人口信息、资源登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功能应用,建立全省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索引库,满足全省跨区域数据交换共享、业务协同需要。
3、建立全省通用综合管理分析系统,综合利用“五大数据库”资源,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均可根据权限访问系统查看、统计、分析各自管理领域、业务范围内数据资源,提供综合管理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完善综合办公系统,实现全省范围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网络化信息沟通与工作协同。
4、建立全省统一的面向公众的信息查询、预约挂号、健康教育应用,开发各类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服务号等便民惠民应用。
5、依托多媒体信息网,建立远程医疗综合应用中心,开发完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医疗机构视频会议、远程医疗、多媒体指挥调度和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等功能应用。
6、注重省级数据灾备中心建设,考虑现有基础设施和区位因素,在省内规划建设异地“多活数据中心”。
市级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
1、借助卫生计生信息专网或VPN网络实现与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互通,全面采集、汇总、存储各类居民健康信息数据,同步上传全员人口信息、基础资源信息、居民公共卫生等信息数据以及电子病历摘要数据和索引信息,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2、统一部署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联通区域内乡、村两级卫生计生机构,实现区域内基层综合管理系统及人口健康信息数据“集中式”安装存储。
3、建立区域业务应用体系,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实现区域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检查结果互认等协同应用。
4、有条件的市可以在市级信息平台开发实现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暂不具备信息平台建设条件的市可以申请租用省级信息平台空间建立虚拟市级数据中心,满足部署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区域内医疗机构数据接入的需要。
(四)强化标准,注重安全。全面加强标准建设,重视数据安全,建立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安全两个体系。
标准体系:遵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适应中西医业务发展需求,促进卫生计生科学发展,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库标准化建设,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应用。全省已建有信息系统的卫生计生部门和机构,要参照省统一标准体系和数据接口标准,对现有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实现全信息数据的上传互通。
安全体系:按照国家和省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加强建设人口健康信息相关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实施等级保护、身份认证、权限控制、隐私保护、数据备份、灾难应急恢复、升级维护等机制。探索构建省级信息平台“多活数据中心”,实现异地灾备与资源充分利用的有机结合。
(五)加快推进居民健康“一卡”通用。依托全省卫生计生网络体系,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积极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实现全省范围内居民健康“一卡”通用,有效共享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根据信息平台建设需要,全省各类卫生计生机构要按照省统一的“一卡”通用技术标准,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改造,力争实现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银行卡、诊疗卡、市民卡等多卡兼容、应用集成,方便全省居民获得连续、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四、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成硬件建设和数据库设计。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全省统一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统一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省、市信息平台接口标准,推动大型医疗机构对照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动省、市两级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完成机房、硬件设备投入。根据“五大数据库”建设要求,按照省、市级信息平台数据存储定位,充分考虑卫生计生业务需求,由省级统一设计标准统一、编码科学、分工明确、业务齐全、安全可靠的省、市级信息平台数据支撑架构,实现省、市级数据同步。硬件建设、数据库设计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组建全省卫生计生业务网络。结合全省网络发展规划和各地实际,利用专线网络、政务外网、互联网VPN等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全省卫生计生业务网络,为开展各项业务应用奠定基础。网络组建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三)部署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五大数据库”基础上,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市级信息平台统一部署,开发面向乡、村两级卫生计生机构的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应实现对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需求和业务功能的全覆盖,涵盖全员人口登记、资源管理、人事管理、医疗服务、检验检查、疾病防控、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协同办公等功能应用,全面采集各类数据信息,依据省、市级信息平台功能定位实现同步上传。基层综合管理系统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和运行测试。
(四)逐步实现区域内卫生计生机构数据横向接入。省、市级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后,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数据采用接口方式接入信息平台,其中驻济省级卫生计生机构直接接入省级信息平台,其他机构就近接入。同时,各卫生计生机构应根据信息平台建设需要,对现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与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同步上传。
(五)建设全省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综合平台。在完成“五大数据库”设计的基础上,开发全省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综合平台,提高人口健康信息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支撑全省跨市业务协同和辅助决策。建立全省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协同办公系统。建立完善省级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各项业务应用。通过国际互联网,开发面向全省居民的便民惠民应用。信息资源综合平台于2015年12月底前初步建成。
至2015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联通互联,全面完成省、市级信息平台硬件投入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决策支持数据库建设,初步实现人口健康“一卡”通用。
“十三五”时期,继续加强省、市两级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深化重点业务应用,加强示范推广,实现全员人口信息、基础资源数据、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电子病历数据、决策支持数据全面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支撑省级区域内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全面实现“一卡”通用;建成完善的决策支持数据库和数据挖掘分析系统,提高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类便民惠民应用,创新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卫生计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行政干预手段,指导推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机构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主管科室和工作机构,要配备业务熟练、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县级要注重配备专职信息系统管理员,做好对基层信息化工作业务指导。
(二)健全制度,培养人才。各级要形成有效的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机制和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高效管控与有序开展。要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既懂卫生计生业务、又懂信息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高端急需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探索建立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管理与保障制度。
(三)加强管理,规范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使用信息化建设资金,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经常性投入机制和“以奖代补”机制,加强信息化项目资金监管和招投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现有省级各类卫生计生业务应用,均应整合到省级信息平台,无法整合的,应研发使用替代版本。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新上信息系统以及大的升级改造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技术标准,同时对现有不符合国家和省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须进行改造,实现与区域信息平台对接。探索信息平台和行业应用软件测评机制,对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软件市场,逐步形成人口健康信息化科学有序发展局面。
(四)点面结合,鼓励创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掘、推广先进经验。大型医疗机构要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高速发展为引领,立足实际,开发符合时代发展特征的各项便民惠民惠医应用。在保持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总体框架和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性化需求,结合信息惠民工程的实施,对市级信息平台进行功能开发、升级、改造,探索建立“大集中式”的市级数据和应用中心。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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