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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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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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宁人社发〔2012〕194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宁人社发〔2012〕194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厅属各单位,自治区公务员局、社保局: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系统总结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科学谋划了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服务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及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现就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提升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化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围绕发展大局,科学谋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今后五年全区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实现“五个翻番”、“六个提升”。确定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促进宁夏沿黄经济区建设共建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备忘录》的有关精神,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今后5-8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顺应全区城乡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确保部分民生指标达到全国上游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今后5-8年的奋斗目标是:到2015年、2016年、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分别达7.5万人、8.6万人、14.2万人,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稳定在70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五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9万人次、441万人次、456万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0万人、233万人、24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人才总量分别达到51.5万人、52.3万人、61.0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分别达到21.77万人、22.46万人、25.24万人和6.5万人、6.9万人、8.75万人;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收入分配制度日臻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4%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稳定在92%以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充分履行职能,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建设
(一)立足新起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坚持把就业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适应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加大全民创业扶持力度。强化和完善全民创业五大体系建设,加强创业队伍、创业载体和创业型城市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创业规模。着力优化创业环境,激发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创业动力,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更好落实完善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大充分就业保障力度。坚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中扩大就业,创造更多城乡就业机会,促进充分就业。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支持和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生态移民就业,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解决好农民工、生态移民就业、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继续做好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加强妇女、少数民族群众、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资源配置优化、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培训效果良好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提升培训促进就业效果。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完成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改革重组和统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全区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和实名统计制度,实现各类劳动者就业状况、享受政策和接受服务信息全区共享。
(二)立足新要求,加快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力推社保参保扩面。按照党代会确定的“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升统筹层次,切实扩大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力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2012年实现工伤、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2015年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自治区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着力完善社保制度。积极稳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农业转移劳动力、生态移民、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体制转轨历史遗留问题,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行门诊统筹、门诊大病制度和付费方式改革。强化失业风险防范功能,继续推进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实施,建立预防失业、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费率调整、待遇支付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构建工伤预防、经济补偿与职业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着力加强经办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社保经办能力建设,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能力。全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2012年持卡人数达到500万,2013年实现人手一卡。强化基金监管,加快医疗保险监控工作,2012年内五市全部启动医疗保险监控工作,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三)立足新发展,深入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推人才强区战略实施。按照党代会确定的“对一些高端、特殊人才采取特殊政策,既求所有,更求所用”的要求,围绕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及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完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聚集各类人才并让他们在实践中大显身手、大展宏图。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建设创新型宁夏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力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力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力推引智工程建设。围绕自治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国际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开发利用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通晓国际规则、掌握精湛技术的国际化人才队伍。
(四)立足新需要,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规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认真实施《2011-2015年宁夏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加大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和四类培训、对口培训、网络培训力度,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着力打造阳光招考,努力建设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着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设岗聘用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着力打造阳光招聘。着力推进阳光安置。进一步推进阳光安置军转干部工作,加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政策,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五)立足新期待,不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按照党代会确定的“完善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跟进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出台步伐,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推进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具体办法。深入推进企业工资分配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一卡支付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六)立足新目标,力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党代会确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总要求,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提高小企业和转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切实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在拟定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调处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巩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水平。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争议处理工作体系。
三、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民服务水平
(一)切实加强形势研判。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领域带来的问题和困难,注重战略思考,加强预研、预判、预测,做好重大制度的顶层设计,增强各项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准确估计形势,正确预计困难,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通过分析研判,及时做好政策储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二)切实推进阳光政务。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熟悉、运用、研究政策法规,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化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做好服务窗口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宣讲政策、解答热点问题。
(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以贯彻实施部区共建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示范区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实施金保工程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为核心,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数据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12333公共服务平台和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业务联网和信息共享。协调各方力量,加快解决基层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少、经费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勤政务实,为民服务。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评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把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牢固树立高效服务、快捷办事的意识,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效能,在服务群众中比奉献,在服务发展中比业绩。
(五)切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加强防控机制建设,清理确认行政权力和内部管理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勤勉尽责,秉公用权,干净干事。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及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和就业培训资金等案件。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加力整治“庸懒散软贪”现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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