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宁政办发〔2018〕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宁政办发〔201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以优质粮食保供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抓好“优质粮食工程”,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加强粮食科技人才支撑,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宏观调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推动仓储、物流、加工等粮食流通各环节有机衔接,培育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激发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新活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粮食产业发展模式。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注重整体效能和可持续性。
--坚守底线,安全发展。坚持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两手抓,把粮食安全意识贯穿于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全过程,在发展中保安全,在保安全中促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全区产粮大县的粮食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培育10个年加工量超过15万吨、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业年产值突破200亿元,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电商平台稳定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一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行业实用型、专家型人才短缺状况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
(四)提高优质粮食生产能力。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集中连片、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粮食种植优势的区域,建设一批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深入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加大盐碱地改良力度,大力推广机械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培肥、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方式,联农带农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生产基地,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晒场建设。加强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种质资源创新,支持种子企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高产、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淘汰落后品种。支持推广优质小麦、水稻、杂粮、亚麻籽等品种规模化种植,提高优质粮油商品率。(自治区农牧厅、粮食局、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负责)
(五)促进粮食精深加工。依托粮食资源优势,完善粮食精深加工产业体系,着力开发主粮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支持玉米加工转化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在食品、医药、化工等方面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自治区粮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牧厅、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等单位负责)
(六)增加“好粮油”产品供给。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集收购、储存、烘干、加工、销售、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完善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区外调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建立覆盖从产地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农牧厅、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七)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构建跨区域、跨行业协作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提升服从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安全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国有粮食企业以多种形式入股非国有粮食企业和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粮食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依托现有收储网点,主动与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增强国有资产活力,提高盈利能力。(自治区粮食局、国资委等单位负责)
(八)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粮食龙头企业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区域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打造成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领军者”。鼓励粮食龙头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建立合作关系,实现粮食产业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创新粮食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探索地方粮食储备实行动态轮换管理机制。(自治区农牧厅、粮食局、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九)发展粮食全产业链模式。实施“建链、补链、强链”工程,支持粮食企业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着力打造绿色优质粮食供应链,建立贯穿全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自治区粮食局、农牧厅等单位负责)
(十)发展粮食循环经济。按照“吃干榨净、循环发展”的原则,推行绿色生产方式,鼓励粮食企业对粮食及其资源进行高效循环利用,注重上下游产品配套衔接,促进粮食产业大循环、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赢。支持大型粮食加工企业以绿色粮源、绿色仓储、绿色工厂为重点,发展集良种繁育、种植、收储、精深加工、食品加工、快餐连锁经营、便利店连锁经营、畜牧养殖、有机肥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粮食循环经济模式,实现原料、副产品、水、废弃物、能源循环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自治区粮食局、农牧厅、质监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单位负责)
(十一)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加强粮食品牌创建顶层设计,以“宁夏大米”等区域品牌为抓手,创建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粮食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挥企业在品牌创建、品牌营销中的主体作用,挖掘地方特色优势,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粮油产品的推广,提升品牌价值,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支持粮食企业在一二线城市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建设营销网络,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粮食产品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秩序。(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农牧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等单位负责)
(十二)推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粮食企业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粮食,提高“好粮油”生产能力,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以产业为依托,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户创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形成优质粮食种植、粮食加工、农产品流通、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粮食提质增效;以产权为依托,推动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增加种粮农民收入。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研学旅游、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农牧厅、商务厅、工商局、旅游发展委等单位负责)
(十三)推进主食产业化。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和“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新模式,支持主食加工企业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加强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十四)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扎实推进“粮安工程”建设,提高仓储设施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多渠道开发仓储设施用途,为种粮农民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结合成品粮油应急保供体系建设需要,采用改造、租赁等方式,在大中城市建立具有公益属性、满足优质粮油产品保鲜储存要求、便于优质粮油产品配送的低温成品粮“公共库”,为优质粮油产品销售提供有偿公共服务。支持粮食企业改造提升现有粮食仓储设施,逐步提高优质粮食分等定级、分类储存、低温储存能力。(自治区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等单位负责)
(十五)健全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优化粮食物流节点布局,支持建设以银川、吴忠、中卫、石嘴山、固原等城市为支撑,惠农、青铜峡、彭阳、盐池为支点的粮食物流网络。支持完善银川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加快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粮食物流信息共享,提高粮食流通效率。(自治区粮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负责)
(十六)推动粮食企业“走出去”。加强顶层设计与互联互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粮食企业跨省域开展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经营与合作,逐步建立省外“产加销储运”基地。鼓励粮食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境外粮食合作项目,拓展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空间。(自治区商务厅、粮食局等单位负责)
(十七)推进“互联网+粮食”。健全自治区级粮食物流信息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生态智能储粮技术,推进智能烘干、智能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粮食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粮食企业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借助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网上粮店”,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自治区粮食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牧厅等单位负责)
(十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支持粮食龙头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能力。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粮食企业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建立粮食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粮食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自治区科技厅、粮食局等单位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九)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等有关扶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通过项目支撑、连续投入的方式,支持绿色优质粮食生产、现代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粮食产业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重组可按规定享受改制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粮食储备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按现行税法及自治区有关税收优惠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发展优质粮食生产、新品种推广。(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农牧厅、国资委等单位负责)
(二十)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政策性银行要发挥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降低信贷门槛,加大对粮食收购、优质粮食生产基地、现代粮食物流项目、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仓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支持力度,对资信状况好、抗风险能力强的优质粮食企业,提供差别化的优质服务,开辟办贷绿色通道,给予优惠利率。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好的粮食企业,加大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资产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商务厅、农发行宁夏分行等单位负责)
(二十一)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降低区内粮油产品进商超门槛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物价局、粮食局、商务厅等单位负责)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研究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及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扶贫办等单位负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评论

凱始玺歡源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30分钟前

浪久已孤

生活中最重要的,往往是最廉价的,也是最容易遭到忽视的,这其中就有粮食,就有农民,就有粮食科技工作者

半年前

倚辞君颜

耕地不种地光让修水泥路、公园、种树、盖小区厂矿可不行!

半年前

精致的猪猪

乡村振兴 全民奋战 坚定信念 勇往直前 [赞][赞][赞][玫瑰][玫瑰][玫瑰]

半年前

〆意料的结果

乡村振兴,加速农村现代化,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富强。[赞][赞][赞][赞][赞][赞]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z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扎实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现代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周政〔201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