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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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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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林字〔2009〕11号)各市林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央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辽林字〔2009〕11号)
各市林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规范完善主体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配套改革,现就我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化林业体制,逐步达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经济发展、林农收入增加、森林生态良好、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具体工作概括为:一个抓住、两个健全、三个扩大、四项制度、五项措施。
一个抓住
就是抓住主体改革规范收尾。一是进一步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对本次林改前的不规范流转留下的后遗症和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等问题,要求各地都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参加的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对各种林权纠纷,要加大排查力度,一件一件的研究,逐步加以解决,明确权属。二是加快林权证发放。要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林权证发放到位。三是加快建立和规范林改档案。要按照省林业厅和省档案局联合下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县、乡、村四级建档,按照县、乡、村三级建立林改专业技术档案,市建立文书档案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要做到有存放场所、专柜保管,有专兼职人员管理。2009年建档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
两个健全
1.健全各级林改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各级林权改革机构队伍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要建立林业改革与林业产权管理的常设机构,配备业务精、水平高、能力强的干部专职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抽调政策性强、服务意识高、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林业产权管理、林权证换发、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健全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林业重点县要建立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全省要建立25个以上标准化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少林县区要设立相对集中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场所,为林农在林地林木流转,林产品交易,林权变更登记,林业政策咨询,森林资源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核、审批,采伐证、运输证、检疫证、木材加工许可证等林业行政许可的办理工作方面,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个扩大
1.扩大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和林业专业协会的数量。一是引导农民组建各类林业合作经营组织。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创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推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逐步形成林业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建立和完善林业专业协会,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和扶持,发挥协会政策咨询、科技服务、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以及协会成员自律作用。五年内各类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和林业专业协会要各达到1000个以上。
2.扩大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数量。要在全面推行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前提下,根据森林资源状况、营林生产和林地开发需要、林权所有者的意愿,以村(少林地区以乡)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以村级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确定森林经营单位的年采伐限额量。调整和完善采伐限额分配办法,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五年计划为期限,将采伐限额一次性分解落实到林班小班,落实到林权所有者,采伐限额的分配实行公示制。
3.扩大以林抵押贷款的数量。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开发适合我省林业建设特点、满足不同需求的信贷产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和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等,简化贷款手续,扩大抵押物范围,延长贷款期限。建立林业抵押贷款担保平台,探索林业贷款抵押担保模式。建立和完善林业贷款贴息补偿机制,提高各级财政贴息标准。积极为农民筹措林业发展资金。
四项制度
1.积极争取尽快出台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森林资源流转。
2.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给与林权所有者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3.协调金融部门,积极争取出台以林抵押贷款办法,为林农贷款发展林业提供服务。
4.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出台政策性林业保险办法,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项措施
1.实行目标考核。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事关主体改革成果能否巩固,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宗旨能否实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层层分解落实配套改革任务,将配套改革任务纳入各级政府林业建设目标考核指标范围之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比先进、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挂钩,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奖惩制度。
2.召开会议,部署动员。积极筹备好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贯彻会议。待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召开贯彻会议,对全省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行进一步动员部署。
3.实行“一把手”工程。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项目多、任务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配套改革,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行局长、分管局长建立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高标准示范点制度,各级林业局局长、分管局长,都要确定高标准示范点的地点、建设目标、完成时间等,制定有力的保障措施,争取做到建一个,规范一个。积极培育配套改革示范典型,总结宣传推介典型,以点带面,用典型指导工作、促进工作,推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顺利进行。
4.开展督察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建立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制度,定期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组织督查指导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5.实行验收制度。各级要制定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对配套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开展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落后的予以通报。
附件:1.辽宁省标准化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略)
2.辽宁省标准化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建设标准(略)
3.全省27个应建立标准化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县(市)名单(略)
4.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2009-2013年任务分解表(略)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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